为达到以上目的,中共公开宣布将通过民选行政村村国民大会主席(即村长)和自然村村代表、代表主任的方式,对村政权进行彻底改造,并专门制定了详细的村选规章。如1940年晋西北制订的《晋西北村选暂行条例》对村选领导机构、选民资格、选举单位、候选人和当选人各方面都予以详细说明。其中,关于选举资格与阎锡山时期村选相比最大变化是取消财产限制,覆盖人群更广泛,并保障少数民族参选。此外,为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条例》对各党派、阶级也没有限制,基本照顾了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民主程序的执行。为落实选举,1940年晋西北行署规定,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都要把村选列为工作第一要务,并立即着手村选的筹备。1941年3月,政府宣布将召开自上而下的选举准备会议,规定村选内容包括:宣传教育、发动选民、统计户口、登记人口、划分小组、投票选举,以及选出新的村长和代表,建立基层新政权。除此之外,边区政府还规定从行署到区级都需专门成立各级政府村选指导委员会,各村也要建立村选委员会,并确定若干村为现行示范典型,由此正式拉开了村选帷幕。
晋西北行署关于村选的指示统计表(1940年)
作为选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干部在村选中的角色和作用至关重要。为此根据地政府十分重视对各县、区、村参加村选工作的干部培训,主要有干部短期培训和干部实习培训两种。前者主要是进行选举政策的教育培训的短期训练,由下表可见晋西北11县干部培训中时间最短的只有2天(兴县),最长也不过22天(方山),但村选时间安排却十分紧凑,从村选宣传大纲的制定到选举结束,前后仅几个月时间,有的甚至只有几天。后者则是各县对属下筹备村选工作的干部进行实习训练或直接在工作中训练。如晋西北临南县村选训练班,学员70人,上午理论讲授,下午进行试选实习;方山县吴家沟村选委员会干部每日早晨检讨、解答所遇到的问题,午睡后集体讨论一两个问题,再分组讨论,最后总结方法。
晋西北行署对各县干部统一训练统计表(1940年)
除了官方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也是实施村选的重要前提。然而新政权发起的村选,并非农民自我意识的觉醒,传统的思想意识很难让农民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对于首次赋予他们的民主权利,不少人都表现出怀疑和冷漠。因此,大力开展群众动员是边区政府进行村选动员中的一项艰巨任务。为动员农民,根据地政府采取了大量宣传方式,特别是利用张贴标语口号和组织文艺表演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选举口号,如“实行村选,开展晋西北的民主运动”“热心参加村选举,参加村政权”“一切公民都要参加选举,反对独裁包办”“妇女要为自己的解放而踊跃参加选举”。这些口号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加之边区各种为农民所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的配合,这些形式多样的文艺宣传作品,对精神生活相对单一的普通农民很有吸引力。同时,会议种类多、数量多是中共进入乡村后的一道新的社会风景,政府也十分注意用各种会议形式贯彻对村选的宣传教育。这一点在基层表现得尤为明显。1940年晋西北方山县吴家沟村,村选前后村行政干部小组先后开会6次54人、自卫队队员开会10次231人、青自联合会讨论会1次32人,其他各种群众组织开会178次2735人,此外还有群众集会182次3319人。在动员中,中共也特别擅长把选举与民众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这是因为,农民为生计而专注经济生产,对政治运动消极应对,这在当时是一个普遍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中共在减租和换约工作中把民主与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结合整理组织、加强教育等方式,力图调动农民的参政积极性。如兴县蔡家崖村佃农刘根旺在经过阶级教育后就说:“咱们这些穷老杆为了打日本也为了自己的利益,这次要选个给咱们办事的人,不要选那些压迫人的家伙,最好是咱农会中的,就得用农会,不然不会弄成的。”与此同时,官方还指出边区之所以出现民众负担不公平和断案不公的原因,追根溯源,是因为“那些乡村还不够民主的缘故。如果真正民主,谁重谁轻,来一个民主斗争,谁还能‘耍私情’?谁还能以多报少?乡间一些日常纠纷的处理,更是只有充分的发扬民主才能合理的解决,才能好坏由公评。专门损人利己的人,专门损公利私的人,自然就站不住脚。……能够发扬民主,乡村纠纷自然可以减少,即使发生,也可以得到真正公平合理的解决”。作为农村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在动员中也高度重视妇女在选举中的地位,提出妇女同男性一样具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积极鼓励妇女参加选举,“妇女占全人口的一半,只有人口半数的妇女也起来参加管理国家大事,国家事才能办的更好,才能尽快取得抗战的胜利”。为进一步帮助妇女摆脱家庭束缚、投身选举,官方还通过家庭动员,用男人动员女人、家长动员家属的方法,克服妇女思想和实际生活中参加选举的困难。在中共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许多妇女开始对村选抱以热切期待,有人说“婆姨们也能说话了,那天×县长还叫咱们说话”“什么时候能选,选一个好的”。除上述手段外,一些地方还针对农业生产的特点,把动员工作安排在群众的空隙时间,清早在群众出耕时进行突击宣传,白天对赋闲在家的妇女儿童进行动员,晚上则召集男性集体学习。还有的地方干部挨门访问,采取个别谈话,针对不同访谈对象用不同的宣传方法,“对老人说他老有经验能选个好村长,对老太太说积极参选会家庭和睦”,这些富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动员方式,对动员农民参加选举产生了积极影响。
不过,在中共实际动员的过程中,我们也应看到,动员虽有助于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树立农民对新政权的认同,但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也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是干部动员不足。由于战争环境的影响以及中共本身的经验不足,干部动员存在不少缺陷,影响村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导致很多人对村选工作产生抵触心理,阻碍甚至破坏了群众参与村选的积极性。一是领导村选组织不健全。以晋西北为例,据四个专署17县统计,并不是所有的县都成立指委会,村选委员会也只有临南、岚县、朔县、保德、岢岚、静乐6县成立,而且即使成立也不按规定,没有群众团体参加,只是从群众中挑选聘请几人组成。二是时间短促,动员不充分。大部分干部只接受了几天的村选训练,区干部也仅仅听过行署第一次试选总结的传达,就对各自然村的干部进行动员训练。由于时间短促,不可避免造成干部对村选问题一知半解,甚至不求甚解。三是干部对培训动员态度冷淡。这一点在旧村干部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他们许多人“有的开会根本就不来,有的来了不安心,厚颜乞饶,擅自偷回、涕泪……他处不会有的现象在这次工作中是应有尽有”,结果造成很多地区的动员培训形同虚设。有些村在动员培训期间,参加干部甚至只有20%,即使参会也有不少偷偷回家。还有村负责人受训时,故意遗弃村选文件或将其埋在地下。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除干部本身对政治漠视外,部分区级培训机关组织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无法调动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有的甚至强迫干部,导致干部对动员非常排斥,加之很多村干部都是农民,耽误不起时间,觉得参加动员培训耽误他们的生计,因此动员效果大打折扣。如兴县有村干部就说“倒霉了,一天开会,地都荒了”,“整天开会太麻烦,误了我们务庄稼”。当时持这种想法的村干部并非少数。
其次是农民投票率低。原因有四:一是在领导上,有些村选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有些在宣传动员时过分看重阶级成分,开佃户会议和各级组织会议时故意把富农、地主排除在外。宣传动员的干部力量也较为薄弱,有的忙不过来,仅开一次群众会议就算完成任务。有的地区虽然干部力量强,但态度不好,敷衍应付,甚至消极怠工,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二是相当一部分民众不了解中共村选政策,甚至对村选存在误解。如偏关就有人认为“登记不上公民,就是坏人”。有的群众认为上级在村就有民主,上级走后一切如故。还有一部分人对村选漠不关心,认为村选与他们根本是两回事:“什么民主不民主,穷人还是穷人,富人还是富人,与我们没关系。”三是干部脱离群众路线,经常强制命令。有的干部妄自捆绑村选中不听话的民众,有的甚至拿捆闾长威吓群众;调查选民成分不做宣传解释,逼迫民众承认自己是地主;还有的不进行深入动员,贸然开大会,结果群众到会不多,干部当场大骂闾长,解散群众,后来又下命令重行召开。甚至还有些干部直接威胁群众。如静乐县的一些宣传干部,对富农说:“选上穷人,你们的财产保不住。”对穷人又说:“富人当了选,你们活不成。”在兴县,有的干部宣传没有公民资格就是黑人,生命财产公家不保等等,对群众进行公开恐吓。这些工作方法上的问题,造成部分群众对村选的误解或畏惧,影响农民参选的积极性。如临县69个村只有14村进行选举,仅占总数20%,临南51个村也只有9个村进行选举,约占12%。这种情况在部分游击区和靠近敌占区的村庄表现得更明显,应付工作几乎成为一种常态,动员效果也大打折扣。如晋西北四地委某些县在公粮工作开始以后,就因干部缺乏,最后干脆放弃村选动员。
第三是选举中操纵和限制民主。这种现象在根据地许多地区的村选中都存在,甚至有干部在选举中露骨地威胁群众要选的目标。如临县后甘泉村选中,村干部就直言要选严朝吉。交城蔡家社开国民大会选村长时,人都到了,县区干部看见群众情绪低,问了一下,才知道地主在场,选他不愿意,不选他又不敢,因此不高兴,结果干部宣布人数没来全,不能开会,改日再开。一天令地主外地支差,才抽空开会,最终把村长选出来。临县三区义村在村选中富人有所布置,得票颇多,干部见情势不好,即说:“你们要夺取政权,不开啦,不开啦”,即解散会议,另行布置后第二次开会选举。有的村参选公民未超过应参选公民的一半,便产生了主席。(www.xing528.com)
与此同时,除上述问题外,贫农、中农、富农、地主、商人的阶级特点也是影响村选的一个因素。如贫农虽拥护根据地政权,但迫于生计,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村选。为解决这个问题,边区政府虽试图实行减租减息政策降低其经济负担,结果却适得其反,抑制了他们的政治参与,更沉湎于农业生产。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贫农认为村选与他们的“营生”毫不相干,甚至耽误他们的生计。“选村长何必这样麻烦,误了我们务庄稼”“选下我们当村长,连工也误不起”。召开选举动员会时“他们常不肯参加,就是参加了,也感到无兴趣。反而不如给自己多做些活,多在地里‘刨闹’、‘刨闹’对自己更有益处”。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根据地政权不长久,参与中共领导的政治运动可能给自己带来厄运,不敢和村里传统势力做斗争,所以他们情绪也不高。相较贫农,中农在村选中表现活跃,这和中农在经济负担上占了便宜有很大关系,与此同时中农的政治参与也得到贫雇农甚至富农的支持。他们认为中农“办事公道”,既不得罪地主、富农,也不苛待贫农。因此,一方面中农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另一方面又有新政权的庇护和其他阶级的支持,因此中农获得极大满足,积极拥护边区政权。至于富农,则对村选较为矛盾。一方面,中共政权和抗日军队保障了他们的生命财产,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新政权战时勤务和负担政策的负担主体。譬如马苍子是晋西北兴县蔡家崖村的一个富农,有地120垧(上等山地),雇一长工,有一群羊,两头牛,全家19口人。在“四大动员”时,政府就征收了他30余石公粮,只给他每人留下1石。所以,在根据地政权成立初,“使某些富农分子,多少对我们(指中共根据地政权)存在一些不安,害怕甚至不满的心理”。对村选也满腹狐疑,认为“政府是加重我们的负担,村选就是共产的底子”“民主和委派,还不一样?”至于地主阶级,由于中共实行“合理负担”,经济负担加重,公粮、公草、村摊款主要落在他们身上,加之减租减息政策,其经济上蒙受很大损失,因此他们是中共政策的牺牲者和新政权的反对者,在政治上表现消极,不时出现逃跑、自杀、投机的情况。特别是他们不相信村选,对中共干部有很深成见,总认为是与他们作对,说:“现在是穷人的世界,还不是人家一伙,闾邻制改成代表制,村长改为主席,这不是成了八路军的底子吗?”
由上可见,各阶层对村选的态度明显不同。概言之,贫农、中农在政治态度上对村选较积极,富农、地主则较为怀疑、排斥。不过,这里面需要说明的是,贫农、中农对村选虽乐观其成,但作为村选中的主体和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在历史上长期逆来顺受,从未体验过民主,民主什么样?怎样实行民主?对他们而言还完全是件稀罕事。因此尽管村选对他们有利好,村政权人员的好坏也直接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贫农和中农也表示选举“一定要选自己人,选了有钱人,不好办”“沙里淘金要选好人”“好人当中挑好人”,但实际上他们对选举的热情并不高。如1940年晋西北兴县140个村中初选仅有1个村开会且选民过半数,其余均不够;拥有12万—14万选民的临县参选者才2万人,方山民众投票率为41.6%、临县47.5%、交城45%、八专署39%,偏关甚至只有24%,兴县、朔县虽投票率过半,也不过53%和51%。到1941年正式村选阶段,各县参选人数虽有上升,但在大多数地区参选率仍没有超过60%,具体到某些村,甚至只有20%。如临南县庙墕村村选中没有参选的群众占绝大多数,庙墕村大会时缺席群众占70%。原因一方面是村民对政治的冷漠,另一方面是受恶劣战争环境的影响,许多人怕参与中共政权后,一旦日伪或者阎锡山重新掌权会对他们秋后算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如“你们老是开会,要是敌人知道了,又来烧杀呀”,所以造成了农民在选举中投票率较低,不仅很少参加竞选,即使选上了,也怕耽误农业生产,多推诿。反倒是原来极力反对选举的地主、富农,在了解村政权的重要性后,知道自己也有机会进入村政权,希望在新的村政权中占有一席之地,于是在选举开始后表现得异常积极,频频参加选举。有的地主为竞选,一天奔走十几个村庄做演讲;在竞选大会上,甚至用激烈的言语攻击中共的候选人,使之落选。这使得“许多地方轰轰烈烈改选村长的结果,当选的仍然是劣绅土豪”,中共的一些政策和制度,往往一到地主当村长的村子就变质,“顶好的善政变成顶坏的苛政”。这种悖论式的结果,完全出乎中共的意料,惊愕中的中共不得不将之重新定性为普选条件下“两个阶级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于是,摆脱了选举中的超然姿态的中共,开始用行政资源来保证对选举的指导和选举的胜利。
在此情况下,中共和边区政府开始通过干部教育、群众集会、发传单、贴标语等形式向农民宣传中共的农村纲领,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甚至在儿歌中也写进了朗朗上口的歌词来赞美中共的领袖;有的地区区公所提出七八个候选人都是村干部,群众却没有自己的候选人;中共推荐候选人的竞选纲领中无一例外地写进了“拥护共产党,跟着毛泽东”的口号。在选举方式上,实行无定式的票选,不识字的找别人代写,而代写人往往将自己要选的人填上;还有的地区采取举手表决,大家往往由于碍于情面而胡乱举手。有时在必要的情况下,边区政府甚至不惜干预竞选或幕后开票,或干脆直接决定当选人。如1942年晋绥边区兴县孙家沟村4名候选人分别得180票、160票、17票、7票,结果得7票者以“为了保证选举的胜利,防止坏分子混入村政权”的理由被政府径直委任为村长。
由此可见,中共在村选中,对基层权力主角的重塑,不仅是对旧政权的彻底改造,更主要的是,通过“村选”使符合中共要求的“群众代表”成为新的权力主角。在选举期间,虽有上述选民投票率低、选举方式不科学等问题出现,但中共仍认为在“村选”中落选的多半是不负责的、违抗工作的老好人,选进的则是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干部或英雄”。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据地举行选举的目的之一,党员或党的“积极分子”开始在乡村扮演重要角色。作为选举规则的制定者,中共在选举中确保了党支持的“积极分子”的当选,防止地主的重新统治,取得了农民参与制度化和保卫革命的重大成果,向农民充分释放了中共的善意。而在选举中当选的也都是农民,他们“像农民一样穿着棉布长裤,像农民一样说话,像农民一样生活”。农民出身的草根性,使村干部与普通农民产生了一种自然的亲近感。于是在这些农民干部的帮助下,中共重塑了乡村的新秩序。反过来,农民也成为中共主导的乡村选举的受益人,他们兴奋地高呼“这次选举,没有白费了功夫,把村里一切不公道的事情都解决了”。这种民主形式在乡村的初次尝试,让从来不曾当家做主的农民终于有了一种出头的感觉,其兴奋、激动的情绪显露无遗。
至于选举的结果,则是中农开始取代原来在村里有一定文化程度、比较有威望的地主、富农或乡绅成为新的乡村权力主角。由下表可见,在1941年晋西北各地当选的代表主任中,中农人数最多,比例也最高,为41%,贫农为21%,二者相加在新政权中占的比例总共达到62%;反观地主只有3.6%。陕北的情况也与之类似,1942年张闻天率“延安农村考察团”对神府直属八个自然村进行考察时,发现中农和贫农是村选的主要候选对象,这两个阶级在群众拥有巨大的威望和信任度。但如果将二者进行比较,就会发现中农在政治选举中较贫农往往更有优势。譬如,在陕北神府县1941年4月选出的总计39名乡参议员中,最后选出中农26人、贫农11人、商人2人、贫农11人。从比例看,中农占67%,占据绝对优势。同样,在7名乡干部中中农也有5人,占全体委员的71%。中农的这种优势地位在基层支部选举中亦极为明显,直属乡委员会选出的7名支部委员中,中农就占6人,富农仅1人,中农几乎占总人数的86%。
1941年晋西北九个单位村选代表统计
那么,为何中农在选举中能取得成功,受到农民广泛青睐呢?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贫农、雇农觉得中农较为灵活,办事比较公平,可以体现他们的利益;二是贫农和雇农无暇顾及村务,而这项工作又通常较为繁忙,常常误工,他们不愿操持,而中农则是中共进入乡村后政府经济政策的主要受益者,经济上得到提升,“他们家里过得好”“误得起工”;第三,伴随着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中农也积极参与政治,特别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上面来人还可以应酬、招待”,同上层工作人员来往也比较便利。因为当时村干部通常是自己花钱招待下乡干部,这正是贫民或雇农无法承受的。因此,基于以上三个原因,新政权主要由中农负责,也就不足为奇了。而这个结果,应该说既反映了占农村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也与中共构建基层新政权的意图相契合。在这里,笔者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打破原有政治格局和新乡村权威的整体更替,并不与传统社会相悖,而是脱胎于旧社会,通过选举这种凝聚乡村共同意识的方式,实现了传统社会的现代变革,不仅减少了村民与中共的矛盾,还使农民在潜移默化间接受这种历史性的转化。而在这其中,无论是担任乡村新权力主角的中农,还是通过选拔劳模成为新社会权威的贫农,二者的社会身份都实现了从乡村政治“群氓”到“干部”、“边缘”到“中心”的转换。而这种改变,归根到底是中共主导、策划的结果,中共为他们提供了改变原有乡村政治格局的动力、途径和资源,使这些人“翻身”并最终控制新的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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