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这个新民主主义政治的发展前途并不是纯粹的资产阶级民主形式,只是向无产阶级领导下的阶级民主的一个过渡。之所以此时根据地政体实行西方议会式,主要是因为国内外环境和力量对比。而一旦形势变化,“非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政体就必然向“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方向转变。事实上,列宁在指导俄国革命的过程中就曾多次阐述注意革命形势和力量对比的流动性、变化性。1905年,他在《新火星报》发表文章,就强调了必须从具体的历史环境出发,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才能做到实事求是,从而取得成功的道理。
作为列宁理论的信徒,中共深谙此道。1937年年初中共武装仅区区4万余人,根据地只有陕北一隅,与国民党数百万精锐部队和遍及西北和西南全境的统治范围形成鲜明对比。力量对比的严酷现实,是促使共产党人做出如上让步的关键。而且在国共合作之初,他们并没有看出在短期内有改变这一力量对比的现实可能性。因此,他们不能不承认:“关于目前抗日战争中,蒋介石先生所领导的国民党已经处在领导的地位,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不过,情况正如列宁所讲,一切都是流动的,一切都是变化的。等到1940年,经中共多年开拓,其领导下的敌后根据地已从陕北逐渐扩大到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各地,无论是根据地人口、还是军队数量都到很快发展,实力迅速壮大,军队达到50万人。在这种情况下,中共有关新民主主义政治体制,特别是“民主共和国”的认识开始发生变化。相比较抗战初对国民政府的恭迎奉和,此时中共羽翼已渐趋丰满。毛泽东宣称,谁能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谁就是人民的救星。中国资产阶级如果不能尽此责任,那这个责任就不得不落在无产阶级的肩上了。
在根据地政治方面,其实就在各根据地实行西方议会式民主制度,边区政府高度强调“三三制”、普选,各边区贯彻执行之际,陕甘宁边区已率先对参议会制度做出调整。这一调整,是从1942年中共提出“一元化”的政治主张开始的。关于“一元化”实行的原因,既有前面讲的国共实力对比的变化,也有根据地内部出现的严重的山头主义、军头主义、自由主义,特别是军队对政府、中共所表现出的独立性。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统一各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以下简称“九一决定”)。在该决定中,中共中央虽仍然强调党对参议会及政府工作的领导,只能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党委及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及政府机关,但实际上“九一决定”更强调的是在边区建立新的系统化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因为在这个文件中,中共中央直接提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的最高形式,它应该领导其他一切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根据地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因此,确定中央代表机关及各级党委为各地区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的领导”。显而易见,党的工作范围涵盖政府行政、军事斗争、群众动员、经济发展、技术革新、文化宣传各个重要领域。不仅“地方自身工作”,“政军民”需要党的“考虑”和“照顾”,更重要的是党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各级单位和各个部门,党内、党外均须“无条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这项新政策的提出,边区议会式政体很快得到修正。1942年10月19日,中共西北局高干会在延安召开,会议明确宣布党在“三三制”政权中要在政治上占优势,发挥领导作用。11月19日,西北局经过对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工作经验的总结,更明确宣示边区要实行“民主集中制”,而不是西方式的“三权分立”。此后不久,陕甘宁边区率先确立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其他各地纷纷效仿转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表现是,中共对选举的兴趣迅速下降。原先在参议员的选举过程中,延安曾广泛传诵“民主政治,选举第一”,“选举是民主政治的第一件事。不选举就等于不要民主”,此时遭到中共领导人的否定。事实上还在西北局高干会上,任弼时就代表中共中央批评说,所谓“民主政治,选举第一”的说法,是把选举“偶像化、神圣化”的资产阶级观点。他指出,选举是民主的一个形式、一个方面,“单单只有选举一项,并不能成为真正的民主主义”,特别是边区各级参议会和“三三制”政府都是由人民直接选举出来的,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今天边区的中心任务,不是选举而是建设,尤其是经济建设”。任弼时认为,民主本身就是一种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形式,有了“形式”就可以促进民主的“内容”。无独有偶,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谈及“政体”时,也认为参议会及其常驻会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影响了政府工作效能,必须从二元并立回到“一元化”,甚至提出取消边区县两级参议会常驻会。
与此同时,不单边区政体发生着由“分权”向“一元化”的转变,作为边区民主政治的主要象征,“三三制”也在发生变化。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指出,边区政权构成应实行民主集中制,为“警惕和防止对党闹独立性的倾向”,“三三制”的边区政权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只不过考虑政策的灵活性,可以对边区高级别政权(县以上)和基层政权(区乡及以下)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即“三三制形式,主要应在县以上政权表现出来,中间分子在县级政权机关中占三分之一,乃至更多一点的位置,对于争取边区和全国的中间势力有重大作用”。但在县以下,特别是土地未经分配的区乡政权,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要占三分之二以上,尤其是乡长党员要占大多数,不如此,就不足以防止豪绅地主把持乡村政权。事实上,这种“上下有别”的执行状况,不仅陕甘宁存在,其他边区也是如此。甚至这种变化早在“一元化”政策出台之前,就已如此。如晋西北,1941年党外人士在边区政权所占比例大致三分之二,但在村级,半数以上的村政权都没有落实“三三制”。与此同时,从以下几个表可见,由行署、专署、县,再到最基层的村,虽然党的干部在各级政府任职比例不同,但掌握各级政权重要权力的“处长”“科长”“科长秘书”“县长”“村长”大多由中共的干部担任,而且担任这些职务的比例随着政权级别下降明显上升。因此,从“三三制”执行的实际效度看,不管中共在政府中所占的比例如何,都没有改变其实际领导政权的局面,党外人士远未触及边区的核心权力,仍在边缘化的位置。
晋西北行署“三三制”的统计(1941年12月)
晋西北专署各级干部的“三三制”统计(1941年12月)
晋西北县政权中各级干部的“三三制”统计(根据临县区5个县的调查,1941年12月)(www.xing528.com)
晋西北村选后的村政权“三三制”统计(根据兴县26个村的调查,1941年12月)
另一方面,从以下四表我们也可以看出,在边区各级政府的干部构成中,农民虽整体居多数,但农民干部在不同政府的比例却大不相同,越到下级,农民干部就越多。如行署和专署就几乎没有农民干部,但在县级和区级几乎所有的干部都是农民。其中出身中农和贫农的干部又较地主、富农、商人更多,中农和贫农中,又以中农最多。这种局面恰好与此时中共在根据地乡村主要依靠的阶级力量相符合。同时,在“三三制”中,“党员干部”“进步分子”“中间分子”的阶级构成也主要以农民特别是中农为主,比例随政治重心降低而升高,只有政治上被边缘化的“落后分子”是地主、富农占主体。除此之外,更耐人寻味的一个现象是,与前述中农比例随政治级别而逆向增多的情况相反,地主、富农和商人的干部人数明显随政治级别的走低而减少,意即越是政府上层,参加政权的地主、富农和商人就越多,政府级别越低,地主、富农和商人就越少。故由此可见,所谓开明士绅参加边区政权的情况,实际主要表现在边区政府高层。由此从另一个侧面也证明,作为“三三制”重要组成部分之“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的政治参与,实际仅表现在边区政府高层,在县级及以下的执行付之阙如。
晋西北各级政权中党员成分统计(1941年12月)
晋西北各级政权中“进步分子”的成分统计(1941年12月)
晋西北各级政权中“中间分子”的成分统计(1941年12月)
晋西北各级政权中“落后分子”的成分统计(1941年12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