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知,中共关于宪政民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范式,其实与经典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是有差异的,实行的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宪政”。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边区民主制度的操作层面,初期却实行的是一个看起来非常开放、包容的西方式议会政体。1937年5月2日,中共中央通过《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规定各级议会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选民认为代表不称职时,得随时撤回改选之。边区和县议会闭幕时,设常驻议员,代行职权;常驻议员由各议会选举。乡长、区长、县长、边区主席,由各级议员选举;边区法院院长,由边区议会选举。边区政府各厅长的任命,须得边区议会的同意。显然,从上述纲要内容看,此时中共要建立的是西方议会式民主制度,参议会与政府的关系是主人与用人的关系。
除此之外,抗战时期中共领导下边区政治还出现了“三三制”的别致风景。从1940年开始,中共中央提出边区政权构成方面的“三三制”原则。这是中共在抗战爆发后迫于战争投降危险和经济危机的困难形势,号召全国一切抗日党派、抗日军民为抗战到底,实行全民抗战而实行的一项重要决策。中共之所以于此时提出“三三制”,实际上并非毫无缘由,其背后隐含的原因,在笔者看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是保持战时国共合作的政治需要。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虽迅速实施国共合作,但武汉失守后,国民党虽继续抗战,但表现出很大动摇,反共倾向日益滋长。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后,确立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政治方针。此后国共龃龉不断,冲突频生。特别是皖南事变的发生,使国共合作有濒于破裂、同室操戈之虞。在这种情况下,中共认为如果发展下去,势必加剧两者摩擦,“陷中华民族于永劫不复的奴隶地位”,故为保持国共合作、同仇敌忾、共同抗日,国共必须精诚团结。面对国民党的反共政策,中共提出了“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口号,继续争取同国民党维持国共合作,巩固并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此毛泽东明确表示“共产党之所以提出‘三三制’,就是为了团结全民,以便合力抗日,合力建国”。显然,发展民主、加强团结,是边区提出政治民主化改造的目的之一。
第二,巩固根据地政权的现实需要。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特别在经济落后的边区乡村,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只占少数,中间最广大的是普通民众。中共自东南经长征辗转播迁至闭塞落后的西北,居于社会少数。中共自知,要打倒敌人,就要和多数人共同奋斗,而多数人显然在党外而不在党内。因此,若不和多数党外人士合作,中共不仅不能在新辟根据地站稳脚跟,发展力量,更不能打倒敌人。于是,中共若想在偏远的黄土地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就不能不将其注意力集中于边区社会,特别是广大党外人士身上。正如植物需要从土壤汲取营养、鱼儿离不开水一样,中共的发展也离不开边区民众的支持。只有对内团结联合各阶级,实行广大抗日人民的民主政治,才能使中共在边区扎根和发展。同时,边区落后的社会生产和劳动力、原料的极度缺乏和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亦使1940年后中共政府机构的维持和军队供给日趋紧张。为保障抗战需要,当局不得不加大农民的粮食和劳力负担,由此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化解当前边区出现的各种矛盾,加强各党派、各阶层之间的理解合作和保持团结,也是中共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政治问题,政治的民主改造由此提上议事日程。(www.xing528.com)
第三,民主也是中共反击国民党政治污蔑的有力武器。随着抗战正面战场的僵持,国共关系陷入紧张。面对国统区甚嚣尘上的对中共武装割据、破坏团结抗战的指责,中共反驳说革命的一个重要主旨就是为人民争取民主,并对国民政府以“民智未开”“中国素来没有民主传统”“民主训练尚未完成”为由,不愿实行民主的做法,进行了斥责,指出衡量一个政权民主与不民主的尺度,就要看这个政权治下的人权、政权、财权和其他自由权利能不能得到保障。如果做不到这点,“(这个政权)就根本谈不到民主”。言外之意,国民政府的法统合法与否尚且存疑。同时中共还暗示外界,相较国民党政权,中共更恪守遵循孙中山的建国遗训,“如果说‘训政’尚有某种意义的话,那么代表民主的三三制就是训政的最好办法”。由此可见,民主之于中共,不仅是一个巩固团结、共同抗日的政治纽带,还是同国民党进行政治斗争,抢夺现代政治道义制高点的思想利器。
基于以上三点,中共对“三三制”非常重视,将其提高到了事关根据地生死存亡的高度,“能否巩固根据地,能否长期支持根据地,就看我们能否正确的把握‘三三制’的政策”。只有实行“三三制”,才能把“坚持抗战,反对倒退”进行到底。反之,“团结”就只能是空话,“联合”也是“请客摆样”。即使真有“团结”和“联合”也只是表面、暂时的,结果必然是“亡国、亡党、亡头”。为了坚持团结,反对分裂,中共提出主动把政府里三分之二的名额让出来。
很快在操作层面,中共宣布按“三三制”改组各根据地政府。其中陕甘宁边区于1940年先在陇东、绥德试行。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实行“三三制”,宣布自当年始,中共领导下的各边区将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渐次开展参议员选举,召开各级参议会,最后改选政府。应该说,上述规定,特别是前述《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中规定的条款中所谓“各级议会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长、区长、县长、边区主席、法院院长由各级议会选举,各级行政长官属下官员任命需经议会同意,可以看出,中共所要建立的是一种类似于西方议会式的民主制度。参议会与政府的关系是主人与用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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