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雕艺术中,工艺木雕虽然是根据某种装饰需要(它们大到传统建筑、古典家具、寺庙、神坛,小到生活用具、案头摆设),却是雕刻艺术中的精华部分。由于这种木雕需要量大,应用范围广,所以一般是由经验丰富、技艺精湛的老艺人或工艺美术师设计雕制,再由工艺娴熟的工人大量雕刻复制的。因此在题材上表现形式上就有一定的规范和程式,制作工序也很明确,分出坯、修细、打磨、上光、配置、底座等流水作业:打坯是木雕创作十分关键的工序。艺人根据设计稿,先锯掉木料多余部分,再用斧头将作品的大体造型劈出块面,谓之“头过坯”。然后将木坯置于垱上,逐步凿出形体结构,谓之“二过坯”。“三过坯”则是将作品进一步凿实。打坯要求比例准确、虚实得体,要掌握相纹运刀,打虚留实,先整体后局部,先前面面后后等要领。
粗坯是整个作品的基础,它以简练的几何形体概括全部构思的造型,要求做到有层次、有动势,比例协调、重心稳定整体感强,初步形成作品的外轮廓与内轮廓;凿粗坯:可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一层层地推进。凿粗坯时还需注意留有余地,如同裁剪衣服,要适当地放宽。民间行话说得好:“留得肥大能改小,惟愁瘠薄难复肥,内距宜小不宜大,切记雕刻是减法。”凿细坯:先从整体着眼,调整比列和各种布局,然后将具体形态逐步落实并成形,要为修光留有余地。这个阶段,作品的体积和线条已趋明朗,因此要求刀法圆熟流畅,要有充分的表现力。
修光是雕刻过程的最后一道精加工,行话道“坯光五五对四五”,可见修光的重要性。打坯过程中出现的不足或缺陷,可由修光来补救,谓之“打坯不足修光补”。修光时,首先用修光刀将木坯不实部分修除,接着精细刻划形体的各个部位,如人物的面部五官、衣裙、饰品等,表现出质感与神韵。修光要领是:“灵、纯、飘、薄、松、软、柔、顺”。
磨光工序,一般先用玻璃片顺木纹遍刮作品,再用砂纸细磨,然后用木贼草进行水磨和干磨直到作品光顺。
上色是福州木雕独特的染色工艺,用皂矾、栀子、红柴皮、颜料、生漆等原料,根据作品的需要配裂成龙眼核、荔枝核、古铜、橘黄、黄杨本色等不同色泽,经过复杂的工序,使作品色泽凝重浑厚。木雕着色的方法主要是掌握木质和花纹在颜料的覆盖下还依然可见,有些木纹通过着色更加清晰。着色不仅是为了弥补某些木质的不足或缺陷,而且还能起到丰富材料质感美和作品形式美的作用。因此在作品上色时要酌情而定,要求尽量体现出作品内容形式的需求,并符合天然木质的种种美感。(www.xing528.com)
《天女散花》崖柏
打蜡工序先后以竹筅沾蜂蜡、川蜡在作品表面均匀地刷动,使作品光润明亮。福州木雕还常镶嵌精美的铜丝图案,其方法是将铜片一边剪平,一边挫成利口嵌入作品,然径磨平。有些木雕要镶嵌“牙”“目”,眼睛采用有色玻璃吹制,牙齿则用动物骨筒刻制而成,嵌入人物或动物的眼眶与牙床。
配置底座:底座不仅是主体的依托,也是雕刻造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要求底座的形状尺度要与作品的内容形式相辅相成。充满曲线与生动活泼的作品,可借简洁朴素的底座衬托,而造型简洁或肃穆的作品则可以在底座上稍事雕饰。要注意互相之间的比例协调,注意色调上的相互烘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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