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批较具实力的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使高等职业教育获得了空前发展。在高等职业教育大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两大转变:一是教育方式由以注重学生成绩为特征的应试教育在逐步向以注重学生能力素质为特征的素质教育转变;二是教育对象由身心尚不成熟、知识能力尚不完善的中专学生转变为生理心理日趋成熟,知识与能力结构日趋完善,并具有一定思想和创造性的大学生,这两个转变的发生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在学生评价机制上建立与时代要求和教育对象相适应的评价机制。而在现实的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中,却恰恰存在两个相反的方面,一是以“重成绩轻品德,重专业技能,轻人文社科”为特征的片面评价方式未能根本扭转,使学生最终未能形成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素质。二是一些管理者未能解放思想,固守中专时代的传统经验,对过去的评价机制方法因车轻路熟而自我欣赏,难求思变,学生评价仍停留在童稚化、低级化的阶段,表现出极强的中专情结。现实的要求与评价机制现状的矛盾,客观上要求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否则学生不仅无法领略到大学教育的精神,而且学生的发展、追求、所思所想与学校的管理会发生激烈的碰撞,最终导致教育目标的偏离。如何变革传统的评价方式,建立一个与高职学生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机制,发挥评价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已刻不容缓。一是适应教育方式的转变与教育对象年龄特征知识能力结构及教育层次的提升,呼吁和探求高职院校学生评价机制走出中专模式。二是建立一个适应高职院校学生特点与时代要求的评价机制,改变学生评价中标准唯一、模式唯一的现状,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创造思维及潜能提供机制保证,也为高职院校教学改革创设良好的评价环境和提供动力。
一、对学生素质传统评价机制的反思
由于大部分高职院校从中等专业学校升格而来,在学生评价机制方面基本沿袭了原来的做法,产生于应试教育机制下的传统评价方式,在当前大力推进道德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弊端突出,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六方面:
1.情绪化、理想化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碰到这样的事情,某个同学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哪怕是很小的一件事,如违背了某位老师(或领导)的旨意就取消了其某一方面或全部的评优资格,这样不恰当地行使否决权,既违背了思想工作的规律,亦容易造成因小失大、以偏概全,不能对一名同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导致评价的情绪化。而且往往每个学生都按同样的标准去塑造,当目的不能达到时,就对学生做出否定性的评价,忽略每个学生都是具有不同特征的个体,导致评价的理想化。
2.片面化
传统评价模式往往过分强调了学生成绩的重要性,把其当成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的唯一依据,往往以一好代替三好,缺乏对学生全面和综合素质的评价,这样使荣誉过分集中在成绩较好的少数学生身上,使多数学生看不到希望,评优的激励作用亦由此得到削弱。而且传统的评价方式对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文明寝室等团队的表彰,往往表彰的为班长、团支书或寝室长等,大数人付出、少数人得荣誉,这样的评价方式往往会使其中的人对团队荣誉淡漠,影响对集体的付出,找不到对集体的归属感,从而影响集体合力的发挥。传统的学生操行评定,多以学生听话、老实,不调皮为得分重点,对个性评价不注重。
3.非及时性
传统的评价方式往往是在一个学期或一年结束时进行,周期太长,当学生得到表彰时往往对既往的付出已缺乏兴趣。
4.强调统一,排斥个性
传统评价体系强调的是培养人才的统一模式或单一模式,它的侧重点在于希望或苛求所有人都掌握同样的技能或本领,遵守同样的规章,不犯或少犯错误,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往往强调的是对统一模式、统一意志的认同,忽略人的成功具有多元性的一面,这种统一要求,整齐划一的评价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千人一面,缺乏个性,很难发挥学生的特长,与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是很不吻合的。
5.消极性
奖惩、鉴别功能的过分发挥造成学生不能正确对待荣誉,在传统评价模式条件下,学生获得某个荣誉,往往会在其内心产生一种自我的认同感,自己意识到自我是成功的,与此同时亦助长了其虚荣心,认为只有获得荣誉才算是成功,于是便把获得荣誉当成一种目标,想方设法,甚至不择手段去获取它,而当其经过努力未能实现目标,内心便会产生内疚、自责甚至自悲,从而影响到身心健康,而且过分把目光集中于荣誉的获取上亦容易造成眼界狭窄,影响到其他方面知识的获取与个性特长的发挥,从而影响到个性发展。
6.模糊性(www.xing528.com)
传统评价方式主要建立在老师评价或学生投票的基础上,缺乏一个可操作性的标准,而且不量化,由此造成主观性太强,感情色彩太重,而不能对学生做出客观的评价。
二、构建高职院校学生道德素质评价机制的原则
由于当前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模式的功能已经无法有效发挥,因此,构建切合高职特色的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新模式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评价机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职业性原则
高职教育是一种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类型,职业性是它与普通高等教育最大的区别之一。因此,在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中要体现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的特征,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的构建要结合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岗位群的道德素质要求来进行,实际上将评价的重点放在学生职业道德上。
2.科学性原则
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作为一种评价学生素质的实践活动,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既要反映出高职教育学生教育的客观规律,又要反映出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和人才需求的规律。
3.可操作性原则
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新模式所构建的一系列指标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可测量、可比较、容易测量。可测量主要是指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对评价对象(即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量化描述,通过量化描述可以较为准确的评估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可比较是指评价对象之间、评价对象与高职院校的标准之间、评价对象的前后状态之间能够进行比较,其中前二者是横向比较,后者是纵向比较。容易测量是指评价指标体系容易操作,能够简单、方便地反映出评价对象的真实状况。
4.过程性原则
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要注重过程,把过程当做评价的重点,避免出现“一次评价定一期或一年”的状况。
5.发展性原则
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过程,对其进行评价也要从其规律出发动态地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变化,强调个人的纵向比较,且重点评价学生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变化中积极的一面,引导学生个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