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學界對“水”在蘇軾哲學思想上的意義已有深入的討論,③這成爲我們了解蘇軾精神世界的重要切入點。但這些文章多着眼於討論“水”的“隨物賦形”、“柔外剛中”的特徵,而蘇軾賦予“水”更具有抽象意義的“信”的概念却鮮少受到關注。筆者在參考現有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水之信”在蘇軾思想中的意義。
“信”是蘇軾哲學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範疇。《易·坎卦》彖辭曰:“行險而不失其信。”蘇軾對這句話有如下的解釋:世界上有常形之物都是不可依憑的,比如説方者可以爲圓,曲者可以矯直,而無常形的水“因物以爲形”,遇物不受損傷,所以是天下最可信者。
萬物皆有常形,惟水不然。因物以爲形而已。世以有常形者爲信,而以無常形者爲不信。然而,方者可斵以爲圓,曲者可矯以爲直,常形之不可恃以爲信也如此。今夫水雖無常形,而因物以爲形者,可以前定也。是故工取平焉,君子取法焉。惟無常形,是忤物而無傷。惟莫之傷也,故行險而不失其信。由此觀之,天下之信,未有若水者也。④
蘇軾將“水”視爲天下之至信的看法深受《老子》影響。《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蘇軾對此解釋曰:
聖人知道之難言也,故借陰陽以言之,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陰一陽者,陰陽未交而物未生之謂也。喻道之似,莫密於此者矣。陰陽一交而生物,其始爲水。水者,有無之際也。始離於無而入於有矣。老子識之,故其言曰:“上善若水。”又曰:“水幾於道。”聖人之德雖可以名言,而不囿於一物,若水之無常形,此善之上者。(《東坡易傳》卷七)
蘇軾在這段話中引入“水”的概念來比喻道生萬物的過程⑤,“水”可謂是“道”之下,産生萬物的原初之物。《老子》第四十二章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馮友蘭認爲“一”是“道”産生的第一個東西。⑥從這裏可以看出,《東坡易傳》的“水”即《老子》所説的“一”。“水”爲“一”是蘇軾對《老子》説法的繼承,“有無之際”的“水”可謂是“道”之下萬物的存在根據。值得注意的是,蘇軾在這裏還以“水之無常形”比喻“聖人之德”。如上所述,在《坎卦》中蘇軾以“信”來解釋“水”的屬性,據此類推我們可以用“信”來概括蘇軾所謂“聖人之德”。
此外,在解釋《繫辭》“‘乾’以‘易’知,‘坤’以‘簡’能”一段話中,蘇軾明確地將“信”與“聖人之德”聯繫起來:(www.xing528.com)
夫無心而一,一而信,則物莫不得盡其天理,以生以死。故生者不德,死者不怨,無怨無德,則聖人者豈不備位於其中哉?吾一有心於其間,則物僥幸、夭枉,不盡其理者矣。僥幸者德之,夭枉者怨之,德怨交至,則吾任重矣,雖欲備位可得乎?(《東坡易傳》卷七)
蘇軾認爲在上位者只有具備了“無心而一”的“信”,才能使萬物順其天理自然發展,而一旦“有心於其間”則可能會導致僥幸、夭枉交錯的局面,破壞了事物的自然規律。蘇軾所謂的“一而信”並不是某種僵化的信條或原則,正如“水”因隨物賦形而有“至信”一樣,這裏的“一而信”即是順應自然之理。故《東坡易傳》卷七又云:“天下之理未嘗不一,而一不可執。”
《説文解字》将“信”“誠”二字互訓:“信者,誠也”,“誠者,信也”。《東坡易傳》對“誠”的闡釋也值得關注。在用到“誠”這一概念時,蘇軾往往將之與“性”等量齊觀,試看下面兩段話:
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堯舜不能加焉,桀紂不能亡焉,是豈非性也哉。(《東坡易傳》卷一)
堯舜之所不能加,桀、紂之所不能亡,是謂誠。凡可以閑而去者,無非邪也。邪者盡去,則其不可去者自存矣。是謂“閑邪存其誠”。不然,則言行之信謹,蓋未足以化也。(《東坡易傳》卷一)
孟子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説,按照蘇軾的觀點,那麽就應當是“人之初,性本誠”。⑦蘇軾將“性”的屬性規定爲“誠”,與其將“水”的屬性規定爲“信”是一致的。如上所述,“水”是“道”之下萬物的存在根據,“水”之“信”的屬性具有形而上的意義,它規定了人性“誠”的屬性,成爲蘇軾人性論以及人格論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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