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堅,蘇軾門下一個深受嘉許的晚輩,同時也是蘇軾的朋友。他是他這一代最出色的詩人元祐年間,他和蘇軾都在京城,是元祐文人集團的中心。哲宗親政后紹述新法,黄庭堅因爲政治地位低於蘇軾,没有受到和蘇軾一樣的嚴厲處置,而是被安置到四川的戎州。
在貶謫的境遇下,黄庭堅有了更多的時間進行反思。蘇軾的詩歌範式在北宋中期的文化環境中越來越難以爲繼。反動與報復的循環吞噬了知識階層的共同價值,在外部事物中尋求固有秩序的努力歸於失敗。於是黄庭堅與許多同代人一樣,向内求索,他的詩學以道德爲旨歸,表現爲自我鎮靜與自我約束:
詩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諫争於廷,怨忿詬於道,怒鄰罵坐之爲也。其人忠信篤敬,抱道而居,與時乖逢,遇物悲喜,同牀而不察,並世而不聞,情之所不能堪,因發於呻吟調笑之聲胸次釋然,而聞者亦有所勸勉比律吕而可歌,列干羽而可舞,是詩之美者其發爲訕謗侵陵,引頸以承戈,披襟而受矢,以快一朝之忿者,人皆以爲詩之過,是失詩之旨非詩之過也。(www.xing528.com)
在黄庭堅的論述中,詩歌是具有治愈效果的:詩人在情難自已時寫作,然後就能夠“胸次釋然”。不過,詩的主要義務還是“抱道”。在《毛詩大序》中,詩歌即便是有感於衰亂之世,仍然要以禮義相約束,因爲詩人和史官一樣,能夠回憶並維繫起舊日的德行。黄庭堅關於詩歌的討論提供了一種解釋,同時説明創作衝動與行文約束這兩個相對特征,這比《毛詩大序》中所提倡的典範更爲複雜詩歌是情感與本性的體現,但真意在於,這種性情要在創作中關涉到忠、信、篤、敬。並非所有的情感都是正當的,黄庭堅認爲,蘇軾所遵循的放任自己行文、并且相信其自然合道的創作方式是失敗的,因爲經驗表象本身不會爲詩歌提供恒常的意義基石。黄庭堅的這種寫作方式更爲深刻,一部分人能夠通過自我完善來達到,更多人則並不能。那些傑出的作品能夠引導自我完善,不過其意義並非顯而易見,而是要通過信念與反思來打開通向於先賢大哲所領會的意義世界的大門。他們無疑可以導向一個確定的意義,並且使人在理解它的道路上進行自我完善。一個作者不能夠相信自發的感受,而是必須反思過往優秀作品的内在邏輯,以此來觀照世界。
在黄庭堅的詩學理論與實踐中,他不采用親身參與的現實世界中的事物來傳達意旨,而是從千年來的文化傳統中尋找一些人事的碎片加以重塑。主導黄庭堅藝術經驗的並非是這個世界本身,而是情感反應、德行和信念的記録。對於詩法的直覺在很大程度上説就是對詩本身的直覺,過往作者安排詞句、文本和意圖的方式有助於理解當下的經驗,而當下亦可看做恒久持續的人類傳統的一部分。這種關乎經驗的元詩學(meta—poetry of experience)出於四個要素:第一,過往的作者理解人的本性;第二,他們作品中所突出的儒家德行與信念爲當下經驗的理解提供了最佳指南,儘管它們顯然無助於平息當時的黨爭分歧;第三,傳統文本充分地傳達了這些德行、信念與理解,但依然在當時的政治論辯中被曲解濫用;最後,對這些文本的高度認同構建出一個内向化的世界,其中每個語詞和事物都含納於一種完滿和諧的人文經驗之中,這種體驗需要人信念堅定、勤勞努力、目標純粹。由此,詩歌便在過往的文本中建立起内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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