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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号的兴起与买办文化的影响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咸丰三年天津出现了第一家银号,叫义恒银号,光绪二年益兴珍银号开业。从1912年至1937年抗战前是天津银号经营钱业正规业务的鼎盛时期。天津银号按其股东或经理人的籍贯或出身有帮派之分,主要有“天津本地帮”,“山西帮”,“北京帮”,“山东帮”,“河南帮”及“南宫、深县、冀县帮”。银行买办绝大多数是银号股东或经理,因此银号与外商银行华账房之间,很自然地建立了密切关系。

天津银号的兴起与买办文化的影响

天津濒临渤海,居九河汇流之地。清乾隆年间,商业繁荣,地区贸易活跃,社会经济发展,货币兑换日益频繁,从事兑换业务的银钱兑换摊、钱铺、炉房、首饰楼等逐步发展转化成天津钱业的最早形式,1860年天津开埠后逐渐改称银号。清嘉庆年间钱商贾兆麟等倡议成立钱号公所,咸丰年间帝国主义入侵天津,公所处于停顿状态,1860年天津辟为商埠,公所恢复活动。清咸丰三年(1853年)天津出现了第一家银号,叫义恒银号,光绪二年(1876年)益兴珍银号开业。同时,中外贸易和商业日益发展,在票号营业日盛之时,本地银号逐渐兴起,资本不断扩大,并由独资向合伙组织发展。1900年,袁世凯鉴于天津市面混乱,设立平市官钱局,采取强制手段,取缔现银贴水,造成大批钱铺倒闭,由原来的300余家,仅剩下30余家,这就是“断银色”风潮。天津钱业经历这场风潮,元气大伤。至宣统年间,才又有10余家新开业者,新旧共计52家,从此天津钱业统称为“银号”。

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无暇东顾,中国民族资本工业得到暂时发展。一方面,工业的复苏,国内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型商业融通资金的需要不断增长,给钱业(银号)带来发展机会;另一方面,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大量流资涌入天津,天津商业资本和一些大地主投资钱庄(银号)很多,封建官僚、军阀也多携款来津,藏身租界,开设银行和钱庄银号,故银钱业发展迅速。当时,天津的大型工商业还不多,而小型工厂、商号较多,正适合资金比银行薄弱的银号,银号由此发展较快。各方资金汇集天津,开办银号,外地银号也在天津设立分支机构,1923年有银号57家,1924年猛增至202家,1931年有大小银号230余家。由于当时有些本帮的小型钱庄和客帮钱庄未加入公会,有的名为钱庄,实以兑换为主,还有外地驻津的汇兑、寄庄,均不列入,以及钱庄(银号)断断续续有开设有收歇,家数经常有增减。再加上统计口径不一,往往数字相差较大,如据1934年底调查统计,天津大小银号269家,其中较有势力的仅66家;又据1936年调查,天津银号的概数是200家,其主要的银号仅53家。但因银号已改为合伙组织,加强了实力,又改进了经营方式,适合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中小工商业联系密切,有其广泛和巩固的社会经济基础,已取代票号成为天津金融业主要支柱之一。从1912年至1937年抗战前是天津银号经营钱业正规业务的鼎盛时期。

天津银号按其股东经理人的籍贯或出身有帮派之分,主要有“天津本地帮”,“山西帮”,“北京帮”,“山东帮”,“河南帮”及“南宫、深县、冀县帮”(以上三县都属河北省)。本帮银号按其设置地点和经营范围不同,又分为东街派、西街派和租界派。东街派系指设在宫南大街和宫北大街一带的银号,因其在天津旧城之东,故称东街;西街派系指设在针市街、估衣街和竹竿巷一带的银号,因其在旧城之西,故称西街。两街银号营业特点不同,东街银号多由首饰楼转化而来,注重收兑白银,以做“现事”为主,即以金银、证券及外国货币兑换和买卖等为主,大部偏于投机之交易,盈亏极巨,风险较大,对于存放款则作为附带业务,因此与本地商界关系较浅;西街银号注重存放款经营,以“作架子”为主,即以兜揽存款、承做放款和期票贴现及国内外汇兑等为主要业务,间有买卖公债,亦系受顾客委托代办,而非自做,营业比较稳健,主顾大都为本地商家;租界派系指设在各租界内的银号,其业务经营主要是面向租界内的外商和华商,偏重于辅助进出口贸易,与租界内洋行商号往来较多。银号的业务经营常以强大的帮派为后盾,依靠帮派关系发展业务,扩大吸收存款,经营放款,在同业间还有“靠家”关系,采取“拨码”制度串换资金。

早期的钱业公所即带有封建行会性质,吸收会员以本地帮为主,百余年来客帮均未参加,直到1933年国民政府推行管理金融业政策,公会会员不得存有区域帮派之分,才有客帮会员入会。

天津银号的发展与外商银行华账房和我国民族资本银行的兴起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外商银行在天津设立分行,大部仿照洋行的办法,聘任中国人当“买办”辅佐业务,买办办公的地方叫“买办间”,也叫“华账房”。银行买办绝大多数是银号股东或经理,因此银号与外商银行华账房之间,很自然地建立了密切关系。银号把流动资金存放于外商银行华账房,利用外商银行华账房为每天收解差额的冲算场所,凭番纸转拨账款。偶遇头寸不够,可以向关系密切的华账房拆借,按钱业拆息行市付给利息。银号依靠外商银行的拆票增加放款,扩大业务范围,争为洋行买办账房的后盾,成为外国侵略者经济掠夺的桥梁。同时,依附于外商银行在资金上给予的支持,加强其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体现了封建买办性的半殖民地金融的特性。而我国民族银行的兴起,其经理或副经理中,不少是天津银号出身,所以银行的逐年倍增,对银号的业务发展颇得助力。银行和银号双方建立同业存放往来,由于半厘之息差,银行就把大量流动资金存给银号以获利。银行还委托银号收交申汇和买卖银元,所以银行与银号关系密切。后来,不少银行主管分别合伙投资开设大型银号,当市面银根紧张时,银号可以向关系密切的银行办理拆借款项,银行成为银号的可靠后台。由于三者关系密切,形成了天津金融业银号、本国银行和外商银行三足鼎立之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天津银号的经营地点逐步向租界尤其是法租界转移,主要原因:一是法租界逐渐在天津形成繁华的商业中心,银号设于租界内,比邻洋行,接近市场,便于开展业务;二是租界比较安全,免受兵变抢劫威胁,避免损失;三是政府征收营业税,租界区可以不纳税。据1934年调查,269家银号中有172家设在租界内,其中法租界有127家,成为天津银号的集中地。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为摆脱外商银行的控制,银钱业联合组成了“公库”,由20家银行和37家银号组成,公库直接接收银号存款,公库支票代替“番纸”转账,从此结束了外商银行利用“番纸”垄断钱业结算的局面。1937年“七七”事变后,天津银钱业紧缩业务,至年末天津银号有122家,其中“天津帮”52家,“北京帮”37家,“山西帮”11家,“冀、深、南宫帮”15家,“保定帮”5家,“邢台烟台帮”各1家。1938年1月停业32家。1938年3月8日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成立,发行联银券,作为市场买卖交易使用的货币。由于华北沦陷后,内地资金流入天津,市面遂趋畸形繁荣,而通货膨胀,物价飞涨,金银、外币、证券投机风行,使银号正常业务经营发生变化,收付增加,也开始大搞投机,谋取厚利。内地钱庄和工商业者以及地主亦纷纷在津投资开设银号,新设银号一哄而起。

1940年钱业公会登记的银号(钱庄)达227家。在投机浪潮中,新银号设多,但倒闭的也多。由于沦陷期间,通货继续膨胀,币值日跌,银钱业表面上收付数目日益扩张,实际上资金已经消蚀,利差收入不足以抵充日益增长的开支,于是设立后账(亦称暗账),转移资金借图厚利,以维持其存在。从1939年开始,银号设立后账,进行投机活动,隐匿资金,逃避税捐,已成公开秘密。

1942年华北政务委员会财务总署强令银号(钱庄)增资,并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额最低定为联银券50万元。天津银号在增资过程中,无法筹足股金者和主动停业清理的有114家,批准存在者有117家。(www.xing528.com)

1943年3月,天津票据交换所内成立天津票据交换分所,专办银号钱庄票据交换,参加交换的均为银号和钱庄,当时加入分所的银号有118家,因受场地限制,由票据交换所指定存款余额较多的36家银号参加交换,其余82家银号为委托交换,由参加的36家银号代理。票据交换的实行,改变了多年来钱业“拨码”制度,对钱业的改革发展有深刻影响。

1944年6月,天津银号有124家,同年7月票据交换本所与分所宣告合并,合并后直接参加交换的单位有银行33家,银号31家,代理交换的有银行14家,银号69家。1944年12月财务总署再次令各银号增加资本,最少额定为联银券300万元,有的银号不拟继续经营,借此机会停业清理。至1945年1月统计,天津银号有115家。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市面收缩信用,银根奇紧,物价一度暴落,银号回收放款甚感困难,市面岌岌可危,经银钱两业联合组织临时融资委员会,遂得平稳度过困难时期。国民党政府进入天津后,财政部颁布法令,凡是敌伪政权批准的钱庄(银号),一律不得继续营业。对115家银号进行了甄审,准予继续营业的只有56家,其中继续营业的3家,暂准营业的53家,其余勒令停业。后来财政部公布《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天津有41家银号呈请复业,另有8家用高价收买停业已久银号的执照,呈请“复业”,称之为“借尸还魂”。后逐月呈请复业者甚多,至1946年底增为84家,并遵财政部令一律改称钱庄。1947年天津钱庄增至113家。抗战胜利后,由于物价上涨,法币贬值,金融市场混乱,投机活动盛行,天津的银行钱庄都设置两套账,一是前账,即明账,作为应付政府用,记载符合法令的经营;二是后账,即暗账,是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的实录。后账大权在经理手中,其账务记载、实物保管都由经理亲信人员掌握。此时,钱庄虽然在数量上不断增加,但资力大为削弱。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圆券,钱庄资本按金圆券折算所剩无几,天津113家钱庄全部资本总额为法币135亿多元,平均每家资本1.2亿元,折合金圆券后只有40元,而财政部限期增资,限额为25万元金圆券,钱庄实在无法承担,为了维持开支,只有靠暗账或后账套用资金,转移收益,囤积物资,倒卖黄金证券,拖延时间,以观政局变化。此时,钱庄已基本失去其扶植工商业的资力和作用,走上衰落的道路,到天津解放前夕尚存111家。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解放后复业的钱庄有92家,停业清理19家。依照党的政策,国家对民族资本的私营银行、钱庄进行利用、限制、改造。钱庄大多数是在长期通货膨胀中从事投机活动发展起来的,不利于生产发展和物价稳定,但与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历史上又有一定的联系,对工商业的资金调剂尚能起部分作用,因此党和政府对钱庄采取严格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以及组织职工工会进行监督三方面相结合的方针,使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调剂金融的作用。经过整顿业务、改善管理、增加资本、取缔暗账,规定钱庄资本额最低为人民币600万元等,增资的钱庄有60余家,其余无力增资者则申请歇业。

1950年国家实行财经统一政策,打击投机倒把,市场上虚假繁荣和虚假购买力消失,钱庄银根奇紧,周转困难,又有30余家接连倒闭或停业,钱庄从60多家减为31家,信誉大受影响。为谋求维持办法,对外加强信用,对内互相扶助,31家钱庄组成三个信用联合准备会,还和国家银行联合组成放款银团,使业务大有起色。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揭发了钱庄的违法行为。由于天津钱庄本身存在的弱点和资力薄弱,存放款业务日渐减少,地下钱庄被取缔,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运动中逐渐被淘汰,促使运动前仅存的29家钱庄全部申请歇业。从此结束了天津钱业百余年的历史。

天津银号(钱庄)几经波折,几起几落,经历了从清代北洋军阀政府、南京政府、敌伪统治和抗战胜利几个历史时期,没有被外商银行挤垮,也没有被新式银行所代替,自己也没有改组成为新式银行,能长期存在下来,其重要原因是银号(钱庄)适应了当时中国社会客观发展的需要,从而能在社会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一个具有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旧金融行业钱庄(银号),于天津解放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因资力薄弱,本身亏损,已不适宜存在,故而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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