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以美国为中心开始开展了景观评价的研究,到了70年代,该领域研究得到快速发展,并一直持续到现在。Crofts在1975提出了两种公路景观评价方法,Danie和Vining在1983年将景观评价方法分为有公众偏好模式(Preference Model)与成分代用模式(Surrogate Component Model)[3],将景观的评价方法分为生态模式、形式美学模型、心理模式、心理与现象模式 [4]。
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涌现了大量景观评价的方法,这时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景观主要是视觉意义上的景观,景观评价的特点大多表现在两个极端方面,要么将评价标准放在人或团体的主观评价上,要么就放在评价物本身的属性上,这些方法可以细分为许多亚类,主要以描述因子法和公众喜好法为主。描述因子法包括生态和美学方面,一般是由专家评定。公众喜好法包括心理和现象两方面,通常采取问卷方式评定,数量整体方法包括心理物理、代理组成分法,是将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方法。经过近40年的发展,公路景观评价研究领域建立了许多学派,目前世界较为公认的有四大学派:专家学派、心理物理学派、认知学派或称心理学派和经验学派或称现象学派,这些理论和方法各具特色。
对于高速公路景观评价的手段,英国等很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使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使用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他们普遍利用GI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公路数据库;通过计算机模拟,建立多种分析、评价模型,为规划、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决策方法与分析手段。(www.xing528.com)
相比较而言,国内高速公路景观设计起步较晚,设计的方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高速公路景观的评价体系、方法等也比较落后。目前,国内对景观的评价主要有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但多数采用定性描述法。随着计算机的应用,对定量评价法的研究越来越多。定性描述法主要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环境质量等方面,用文字描述的方法进行评价。交通部颁布《公路景观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提出了一些指标,包括敏感性指标、阂值指标、生态美学价值指标、资源价值指标、视觉价值指标等,具体包含视距、视角、特殊性价值、相容性、地质地貌、景观生态和景观视觉等等。[5]近几年北京工业大学、长安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的一些硕博士生在其学位论文为中对公路景观评价内容进行了专项研究,主要提出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这些对公路景观评价工作有重要作用,推进了公路景观理论的发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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