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是评价主体
在地域文化下的高速公路的景观评价中,很多因素主要是由人为决定的。在景观的评价过程中,从个人的视觉、心理、生理及偏好等方面来评价,这样就受到个人主观意识的影响,带有一部分的感情色彩,而且每个人的知识背景、文化程度、审美情趣、个性、民族、生活环境等各不相同,评价的角度有差异,自然得出的结果也会有差异。
(二)定量分析评价难度大
地域文化环境下的高速公路景观受人文、自然、地域、社会、地理和生态美学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景观评价的影响因素很多。因此评价中的很多指标在评价时都具有模糊性,评价时对这些模糊性描述进行定量化分析有一定的难度。目前对于地域文化下的高速公路景观评价还没有明文的规范和标准,评价的方法也只是借鉴于其他领域景观评价的程序。整个评价过程只是在国家有关公路环境评价和相关公路建设规范的指导下,吸取国内外相关工程成功的经验展开评价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章程,定量分析评价难度较大。
(三)缺乏成熟方法和所需原始资料(www.xing528.com)
目前,地域文化高速公路的景观评价研究成果相对比较少,没有成熟的方法指导景观评价。同时,也没有建立地域文化的景观框架体系,缺乏评价所需的原始资料。不像国外,如英国、美国等已经采用了GIS技术,对于部分地区建立了地方的景观框架体系,这样,在公路景观设计和评价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四)评价过程具有动态性
公路景观评价动态地贯穿整个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过程中,主要分为规划时的现有景观评价,设计时的公路景观预测评价,建设过程中的公路景观建设评价和公路景观建设后追踪评价。每个阶段评价的侧重点与结果是随着各影响因素的变化而不同的,具有动态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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