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设计作品的特性|艺术设计学导论

设计作品的特性|艺术设计学导论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把握设计作品的特性,对设计创造与设计消费具有重要意义。设计作品作为具有物质与精神双重属性的人类创造物,与纯艺术作品明显不同。因此,设计作品是人类创造的,满足自身需求的物质与精神产品。

设计作品的特性|艺术设计学导论

设计作品作为人类物质与精神的创造物,在其社会实践中扮演双重角色。它既是设计活动的直接成果,又是消费或欣赏的对象。把握设计作品的特性,对设计创造与设计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一、设计作品是人类特有的创造物

设计作品作为人类特有的创造物,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无论从实用的角度,还是从审美的立场,它都是人类生产实践的产物。从第一件石器工具,到后来铸造的青铜器具;从彩陶器皿,到车船家具;从工业化时代的蒸汽机,到现代高科技精密仪器;从埃菲尔铁塔悉尼歌剧院;所有这些设计成果,都是人类合目的、有意识的创造物。设计作品不同于自然产品:前者天然成就,是无目的、无意识的自然之物;而后者为人类创造,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之物。设计作品也不同于动物制品,前者是按照人的需求、美的规律的自觉创造,如鸟巢体育场、白蚁大厦等;而后者则是物种的本能活动,如蜂房鸟巢、蚁穴蛛网等。

设计作品作为具有物质与精神双重属性的人类创造物,与纯艺术作品明显不同。艺术作品,如书画影视歌舞文学、绘画等,具有鲜明的审美功用,其主要以独创性、情感性和个体性的创作,来满足人们的精神审美需求。而设计作品除具有审美价值外,更注重实用功能价值的体现,设计作品主要靠标准化、机械化和批量化的生产,来满足大众的物质生活需要。因此,设计作品是人类创造的,满足自身需求的物质与精神产品。

二、设计作品是创意的物态化

设计创意是设计师在艺术设计中所形成的创作意图,这种创作意图存在于设计师脑海之中。设计师若要将属于“私有物”的创意转化为设计作品,就必须借助一定的材料或手段加以体现,使之物化为具体可感的设计作品。就是说,设计创意需要以物质材料为载体,运用相关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工制作,最终形成一定的外在形式,使其具备相关功能,成为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

设计师在选择材料时往往会考虑所创造产品的功能和形态需求,但设计作品的性质、价值和功能并不是主要取决于材料,而是设计创意。设计创意借助技术、依托材料而存在和显现,正如意大利建筑师奈尔维所说:“建筑是而且必须是一个技术与艺术的综合体”,就世博会别具特色的展馆来看,在同一个主题范畴下,设计创意不同,材质展现也有所不同,西班牙馆“原生态”的设计创意借助的是复古的材料,最终成就了一个造型新颖的“藤条篮子”;奢华梦幻的沙特利用悬浮的太空舟,承载着沙漠人最向往的绿色生活。好的创意只有依托相应的材料才能产生令人激动和回味的设计作品。因此,设计作品就是设计意图物态化的存在形式,这“物”是设计师思想情感的依托、媒介或载体。

三、设计作品是“有意味的形式”

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是指设计师通过作品的形式美感所体现出的一种特有的审美关系和艺术意味,它包含着设计师内在的精神品格和对形式美的认知经验。(www.xing528.com)

“有意味的形式”这个命题是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于1913年提出来的。他在《艺术》一书中说:“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地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1](1)贝尔在这里将创造“有意味形式”的艺术类型限定于“各类视觉艺术作品中,如绘画、建筑、陶瓷雕刻等”[2](2)。贝尔在这里论及到的艺术种类除绘画外,其他都属于以创造形式美为“终极实在”的现代设计艺术的范畴。这些现代设计艺术,诸如工业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其最终指向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它们都是通过线条、色彩和造型等形式元素的排列、组合而体现出一种意味,这种意味恰是感人的或能激起人们的审美情感的。

我们知道,设计作品都是有形式的,但并非所有的设计形式都能激起人们的审美情感,而只有那些拥有特殊韵味、体现出美的本质规律的设计形式,才是“有意味的形式”。那么,这形式的“意味”究竟来自于哪里?贝尔认为它“是隐藏在事物表象后面的并赋予不同事物以不同意味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终极实在本身。”[3](3)贝尔所说的“终极实在”,实为一种绝对抽象的存在,就如同上帝一样存在于宇宙之间,但又神秘莫测,不为人知。而我们的理解是,这种东西其实就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或本质规律,就如同作品中的意蕴一样,尽管深奥,但终究能为人所知觉、认识,以引发美感。如各类现代设计艺术中的形、线、色等——按照一定的美的规律构成特定的形式,既能表现出事物的内在本质,又能体现出与之相交融的审美认识和审美经验,这种形式就自然含有一定意味,引起人的审美情感。当然,对此类作品中审美意味的挖掘或领悟还须依靠欣赏者的审美悟性、艺术修养的完善才能体会得到。这也正是一般形式与“有意味的形式”的差别,后者应比前者更具有规律性、更能激起人感情,因而更具有美感。如勒·柯布西耶设计的《朗香教堂》(见彩图8),是欧洲教堂建筑风格转换的一个代表,它脱离了早期建筑上追求理性主义的原则,以独特抽象的建筑语言和神秘造型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教堂样式。教堂造型奇异,平面不规则;墙体几乎全是弯曲的,有的还倾斜;塔楼式的祈祷室的外形像座粮仓;沉重的屋顶向上翻卷着,它与墙体之间留有一条40厘米带型的空隙;粗糙的白色墙面上开着大大小小的方形或矩形的窗洞,上面嵌着彩色玻璃;入口在卷曲墙面与塔楼的交接的夹缝处;室内主要空间也不规则,墙面呈弧线形,光线透过屋顶与墙面之间的缝隙和镶着彩色玻璃的大大小小的窗洞投射下来,使室内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气氛。柯布西耶认为,教堂是人类与上帝交流的场所,“要像听觉器官那样的柔软、细腻、精巧和不能改动”,所以他是把教堂当作“形式里的声学元件”来设计的,给人以独特的美感和宗教的意味。再如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会徽(见彩图30),以简洁明快而充满活力的设计语言传达出了丰富的意味:上半部由一个蓝点和黄、红色两条弯曲的线组成。红、黄、蓝三大色块象征着地中海文化的三个永恒主题——太阳、生命、大海,一点两线既象征大地和天空,又构成了一个人的运动状态,似跑似跳。图案代表了巴塞罗那悠久的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命活力;同时,还可理解为巴塞罗那人正张开双臂迎接来自五大洲的客人。

四、设计作品是消费对象

所谓“消费对象”,通俗地说就是被消费者享用或购买的一切物质与精神产品。换言之,凡是能满足人类物质与情感需求的一切创造物都是人们的消费对象,如广告标志、器皿餐具、服装首饰、建筑环境等。我们视之为消费对象,是因为这些产品既具有物质使用功能的价值,或能传达信息,或能使用,或能穿戴,或能居住;又具有精神美感作用,或造型别致、色彩鲜明,或传达某种情感,或象征某种意味等。作为商品的设计作品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设计作品不仅仅是功能的产品,同时也是一种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价值。例如,很多手工艺设计中的珠宝设计,产品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实用功能,但是满足了部分消费者求美的心理需求,这类作品更多的体现了自身的精神价值,同样是我们的消费对象。

设计作品是设计师与消费市场的桥梁,作品最终目的就是投入市场,赢得更多的消费者。20世纪30年代美国爆发了严重经济危机,生产者、消费者投资十分谨慎,而美国设计师在此时提出了“美是销售成功的钥匙”的口号。雷蒙德·罗威在著作《丑货滞销》中提出,设计作品必须靠高水平的生产技术、美观的造型才能获得销路。此口号重新唤起了美国工业界的信心,成为美国设计作品的一项标准。而在这一设计理念指导下设计出的产品也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青岛海尔公司的发展成功的诠释了“美是销售成功钥匙”的原理。2006年,海尔公司依靠功能美、造型美的“三超直流双新风”空调一举摘得代表全球工业设计最高水平的德国IF工业设计奖。这是该奖项成立以来中国家电品牌的首次捧杯,海尔更是成为全球空调类的唯一获奖企业。次年,海尔启动奥运攻略,推出“绿色奥运系列”、“科技奥运系列”和“人文奥运系列”三大系列产品。奥运系列空调外观设计以中国红为主色调同时配合白色花纹(见彩图13),赋予产品深刻的中国古典韵味,让其在具有功能美、造型美的同时兼具意蕴美。产品凭借出色的外观设计、独特节的电功能和奥运定位,问鼎2007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同时迎合了奥运消费市场。

目前已经进入大众审美经济时代,人们购买设计作品不仅仅为了使用,同时也希望获得美的享受或情感体验。设计作品作为设计师智慧的结晶,只有具备功能美、造型美和意蕴美才能成为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需求的消费对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