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设计师功归创造,艺术设计学导引

设计师功归创造,艺术设计学导引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艺术设计活动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创造就是不断地超越,创造是设计师生命价值的具体体现,创造是设计师的“天职”和崇高使命。创造,是设计师的“天职”,设计师的生命就是不断创造。

设计师功归创造,艺术设计学导引

艺术设计活动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创造就是不断地超越,创造是设计师生命价值的具体体现,创造是设计师的“天职”和崇高使命。

一、设计师的创造精神

设计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工作,是以开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并赋予事物一种新的意义和存在形式为己任,而从事这种工作的设计师必定是充满创造精神的人。否则,其设计产品就没有生命的活力和存在的价值。设计师的创造精神主要是指设计师在设计活动中所呈现出的独特性或原创性,是指作品所呈现出的新颖、独特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形式。它既表现在设计理念与审美境界的探寻,也体现在结构的合理与造型的新颖,还体现于设计语言的独特和形式的创新,总之是一种新的精神特质。实际上,设计师的创造精神与设计作品的独创性是一致的,设计师的创造精神正是通过设计作品而获得存在的意义,设计作品又是设计师创造精神的物质体现或载体。所以,设计师是具有创造精神的人。

二、设计师的生命在于创造

艺术设计是一种创造活动,设计作品是设计师智慧与劳动的结晶,它反映着人类的需求、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步伐,满足着人类物质与精神的双重需求。创造,是设计师的“天职”,设计师的生命就是不断创造。

1.人类生活的需要促使设计师不断创造

就一般意义来讲,设计活动的指导思想来源于人类生活的需要。为人而设计,为人类生活的需要而设计,是设计师的目标和追求。德国包豪斯创始人格罗佩斯曾制定了“设计的目的是人,而非产品”的设计原则。人类对设计(产品)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断变化的,设计师只有不断创造,才能满足人类的生活需要。人类对设计(产品)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实用价值和审美取向上,因此,设计师只要从人的生活需要和审美情感需要出发,就能不断创造出使用功能先进、齐全,造型样式新颖、丰富,形式宜人、装饰精美的设计作品。如手机高速更新换代,除了样式更加小巧精美外,也同其功能日益多样化不无关系。

2.社会时代的发展要求设计师不断创造

设计是时代的象征,是时代的经济科技、艺术的最集中、最直接的体现,也是时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最集中、最直接的体现。而设计师只有不断创造,才能反映出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时代的更新、社会发展一方面带来社会需求的变化,同时也带来设计师情感的变化,这些都决定设计作品的日趋完美、不断更新。因此,不同时代的设计师,即使面对同一生活内容或同一类型产品,也会因时而变,设计出与前人不同的、拥有新的情感内涵和时代特色的设计作品,如上海世博会上各国的设计恰恰都是围绕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BetterCity,BetterLife)这一主题而展开创意与设计的,旨在构想未来的理想城市生活,体现了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趋势。再则,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更新,为设计师不断创造出新颖独特的设计作品提供了良机。显然,悉尼歌剧院世界贸易中心、东方明珠(图3-3)等是建筑在科学技术这巨大平台之上的。(www.xing528.com)

图3-3东方明珠

3.消费心理的异质要求设计师不断创造

设计师所创造的产品,是供消费者享用的。不同的消费者,因经济条件、爱好习俗和审美标准不同,呈现出个别性和差异性,这就需要设计师不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需要;同样,同一消费者的需求与爱好既不是单一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往往呈多样性和变易性;再则,人们的消费心理也有趋同性和一致性,就是说,喜新厌旧、求新求异是消费者共同的心理特征。设计师的创造只有不断地出新、求奇,才能刺激或调动消费者的消费欲,促进经济的繁荣。设计不但创造新产品,也引领消费。例如,目前的服装设计业,正步入一个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美好时代。每年(季)发布的流行款式、流行色都引领着时装的创新与消费。总之,无论从哪方面说,设计师都要不断创造。创造是设计师的“天职”,创造是社会、时代和消费者赋予设计师的崇高使命。

三、创造是设计师生命价值的体现

设计师的价值,是指设计师存在于社会的意义,设计师的价值由其设计创造的产品而获得体现。所以,衡量一位设计师水平的高下或其在社会中的价值,同其设计作品是否具有创造性紧密相关。设计师设计的作品如果在实用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独特的艺术品位,得到社会和消费者的承认,那么,他就有了作为设计师而存在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威廉·莫里斯之所以被誉为“现代设计之父”是因为他“红极英伦”、别具意味的“红屋”;弗兰克·莱特国际现代主义建筑大师的地位也与他那“流芳于世”的“流水山庄”(见彩图4)紧密相连。因此,一个设计师若要保持设计生命常青,则须不断创造。

创造,实际上就是推陈出新,它意味着全面地超越和创新。设计师只有不断超越,设计出新颖独特的作品,才能永葆设计生命之常青。超越是指超越前人、同代人和自我。前人的设计是先辈们时代与生活的创造成果,它凝结着前人的智慧和技艺,它作为一份宝贵遗产,我们要学习和继承之。但决不能满足于此,更不能模仿、照搬,而要立足于超越、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对于同时代中的其他设计师的创造成果,只可学习借鉴,不可重复或照搬。虽然这种创造或许已超越了前人,但那毕竟是他人的创造,对自己没有实际意义。而只有相互竞争,相互超越,才能不断促进设计的繁荣与发展。设计师更要超越自我,“我”也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昨天的创造对今天已经意味着过去,如果一个设计师一味抱守原有的成就不放或不断重复过去的模式,而丧失创造力和进取心,那么,他必然为时代所抛弃,为消费者所厌弃,也就等于终结了自己的设计生命。因此,设计师只有不断创造,才能永葆设计生命之常青!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