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1862—1874),一天,南海(在今广州)知县徐赓陛外出办事,忽然看见一个儿童在路边伤心地大哭。徐赓陛见他很可怜,就叫身边衙役将他带至轿前,问他为何要哭。那孩子指着随身带来的竹筐告诉徐赓陛:筐里装有二百文钱,不知被何人偷窃,所以伤心哭泣。徐赓陛问道:“你是干什么的?”孩子答道:“我是卖油果的。”徐赓陛又问道:“你的油果呢?”孩子提了提筐,答道:“已经卖完了。”徐赓陛接着问道:“这筐是用来装油果的吗?卖得的钱也放在筐里吗?”孩子点头称是。徐赓陛这才对孩子说:“你不用哭了。既然这只筐没有为你看守住钱,我来为你做主,带到县衙去审一审。”
就在徐赓陛和孩子一问一答之时,已经有不少路人觉得奇怪,停住脚步围观,现在又见徐赓陛要带孩子到衙门去审筐,更加惊异,纷纷传言:“徐青天要审筐了!”人们听后,争先恐后跟着来到县衙,要看徐赓陛究竟如何审筐。
不一会儿,到了县衙。徐赓陛升堂入座,令衙役端来一盘清水,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随后传令下去,允许百姓入衙看审,但每人须从东阶上来,投一文钱于水盘中,然后从西阶下去,等候一旁。同时令数名衙役监视,不许乱说乱动。看热闹的人认为花一文钱看徐知县审筐确实值得,也没有什么怨言,按着顺序,一个个由东向西,将钱投入水盘中。(www.xing528.com)
徐赓陛高高在座,监视着一个个投钱入水的百姓。忽然,徐赓陛指着一个刚刚投钱入水准备往西去的人,喝道:“此人就是偷钱的贼,拿下!”衙役从那人的身上果然搜出二百文钱来。那人也叩头认罪,不敢声辩。接着,徐赓陛当堂判决,将搜出的二百文钱及水盆中的钱一齐送给孩子,对盗贼依法处置。
观看的百姓见徐赓陛这么快就抓住了窃贼,惊奇之余不免有些疑问。一个胆子大些的人问道:“大人破案神速,小民敬服不已,但小民愚钝,不知大人如何知道那人是偷钱的贼?”徐赓陛知道众人想知道其中奥妙,就告诉他们:“其实并无什么诀窍。这个孩子将钱放在筐里和油果混杂在一起,这钱上肯定会沾上油污,我让你们把自己的钱投到水中,钱上有油的就会浮出油花来。我在一旁仔细观察,看见有油花浮上来,就知道谁是偷钱的贼了。”那人又问道:“大人又怎么知道偷钱的贼一定会来呢?”徐赓陛笑了笑说道:“我故意扬言要审筐,路人争相传开,那个窃贼心中恐怕会认为我很愚蠢,怀疑我有点失常,所以也想来看看热闹。假如他不来,观看我审筐的人至少有几百人,每人所投的一文钱,也足以补偿那孩子失窃的钱了。”众人听罢,都从心底里对徐赓陛佩服不已。(《清朝野史大观》沈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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