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山东曹州(治所在今菏泽)来了一位新的知州大人,他姓文名乾,字元统。文大人精明干练,耿直正派,办事果断泼辣,善动脑筋,尤其擅长审理各种疑难案件,故而深受当地百姓的称颂。
曹州城市面繁华,南来北往的客商很多,但全城仅几家客栈,所以常常爆满。一天,某客栈因实在无空房可安排,只得让五位投宿者同住一室。这五位客人考虑到夜深人累,同意将就一宿。次日清晨,其中一位客人清点行李,准备赶路,突然发现随身所带的金银不见了,他想窃贼肯定在同室的四人中间,就立刻赶到州府衙门告状。文乾命差役把那四人押解到堂后,立即升堂审理。文大人逐一审问,而这四人异口同声地表白自己的忠厚老实,从不贪图不义之财,而且都说自己昨晚因疲劳至极,是一觉睡到大天亮,从未见过同宿者有什么金银财宝。文乾为难了,俗话说“捉贼捉赃”,如今没有证据,要叫窃贼自己招供,这怎么可能呢?他的目光一遍遍地从这四个人的脸上扫过,心想审理此案不能使用常规方法,而应该采用攻心战术。他的脑子快速地转动着,顿时计上心来。堂上跪着的那四个同宿者,见知州大人端坐在“明镜高悬”的匾额下,一语不发,都感到迷惑不解,但又不敢吱声。大堂上一时间静寂异常。突然,文大人威严宏亮的声音在堂上响起:“本大人已算出谁是盗金者了,盗金者留下,其余人可以离开。”那四人中有三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似乎没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仍跪着不动。只有一个人反应特别灵敏,文大人的话音刚落,他就拔腿往外跑。只听文乾大喝一声:“赶快替我将这个盗金者拿下!”已经跨出门槛的此人听到这声吆喝,两腿一软,“扑通”跌倒在地。两旁差役趁势将他捆了起来,一审问,果然是他偷了金子。(www.xing528.com)
文乾利用“做贼心虚”的特点,略施小计,就辨出了案犯。在衙门外看审案的百姓连连称赞文乾断案如神。而那个被盗者看到失而复得的金子,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只会对着文大人磕头不已。(《清史稿》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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