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化(治所今莆田北)濒临南海,远离中央,吏治松弛。当地一些土匪和盗贼打家劫舍,掠夺民船,称霸一方。清顺治十二年(1655),朝廷开始对东南沿海加强管辖。兴化镇镇将奉命招抚这帮盗匪,并将他们整编为伍。这些平时横行不法、鱼肉乡里的匪徒不受军纪的约束,经常惹是生非,滋生事端。一天,有个小军官寻衅闹事,抢走了张家仆人用以购物的钱财,并对他拳打足踢。张家主人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将一张状子告到官府。镇将为严肃军纪,下令对小军官处以鞭刑。谁知这个“杀一儆百”的办法并未奏效,反倒惹出了更大的麻烦。小军官的部下一哄而起,冲进张家大门,把古董摆设、家具字画砸了个七零八落。一个士卒声嘶力竭地煽动说:“打我们的头领就是打我们,让我们冲到镇将家去,把他抓起来,叫他向我们道歉。”
镇将听到风声,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躲避他处。这伙士卒扑了空,不肯善罢甘休,竟把那个被鞭打的小军官勒死,将他的尸体丢弃在张家门口,诬陷张家仆人杀了他,妄图制造更大的混乱。张家仆人当然不肯认罪。就在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时,刚升迁为福建福宁(治所今霞浦)道参政的于朋举到任了。他一上任就受理了这桩命案。于朋举是浙江金坛人,进士出身,他不畏强暴,公正廉明。经过上查下调,遍访知情人,终于查明真相,找出了元凶。
为了整肃军纪,严明法纪,一天,于朋举把兴化县所有的文武官员都请来,共同审问凶犯。那些参与作乱的士卒都是些亡命之徒,在厅堂上竟然毫无怯意,个个佩带钢刀,眼中充满杀气,逼视着于朋举。(www.xing528.com)
于朋举不为所惧,从容镇定地对这伙士卒宣布:“你们犯了军法,罪行严重,念你们过去一贯无拘无束,这次就不予追究。但杀人者,一定要按军纪论处,不可饶恕。”话音刚落,几个满脸凶相的士卒手握钢刀想冲上来。这时,于朋举厉声道:“来人,替我把凶犯拿下!若有违令者,格杀不论。”一群士兵拥了上来,将三名首犯五花大绑。这情景使作乱的士卒吓得面如土色,但他们还想诬赖杀人者是张家仆人。于朋举呵斥道:“在本府的厅堂上,你们的气焰还敢如此嚣张,真是胆大包天。试问,你们的头领有你们这么多人保驾,他单身一人怎么可能将头领夺走并勒死呢?”当即传讯目击证人,证人有于朋举撑腰,个个清除疑虑,道出实情。在事实面前,这伙士卒只得低头认罪。
从此,兴化县的治安改善了许多,这伙收编来的士卒再也不敢违法乱纪了。(《清史稿》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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