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庆,字更兴,河东解县(今山西运城)人。史载其“幼聪敏,有器量,博涉群书,不为章句,好饮酒。”十三岁那年,他的父亲为了考考他,特地在杂赋中取出一篇千余言的文章让他读完后背诵。只见他读了三遍以后便一字不漏地背了出来,这使他的父亲感到非常高兴,认定自己的儿子将来必有出息。
后来,柳庆出任雍州别驾。一次,当地出了件案子:有位商人携带二十斤黄金来到京城做生意,由于一时找不到住的地方,就临时寄居在朋友家里。他把金子装在一个带锁的箱子里,把钥匙别在自己的腰间,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也不管是在家还是外出,钥匙总与自己形影不离。谁知有一天,他外出回家,照例打开箱子查看黄金时,却不禁傻了眼:金子全没了!他仔细检查箱子,箱子丝毫没有被撬过的痕迹,锁具也一点都没有损坏。奇怪,金子哪里去了呢?它为什么会不翼而飞呢?商人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只好去到县衙报案。县令接到这个案子后,马上便认定必是房东所为,当即就派人将房东逮捕下狱。经过一番严刑拷打后,房东也就招认了。
这件事传到柳庆的耳朵里,柳庆觉得事有跷蹊,于是,决定重新审理此案。他命人将那位商人带来,问他:“你把钥匙经常放在什么地方?”商人回答道:“常常带在身上”。柳庆又问:“你平常和哪些人在一起?”商人回答说:“我到京城时间不长,除了房东,常与我打交道的人很少。”“你和别人在一起住过吗?”“没有。”商人回答得很干脆。“那你有没有与别人一起喝过酒?”柳庆紧接着问。商人沉思良久,一拍大腿说:“哦!对了!出事的前一天我在路上遇见一个和尚,两人谈得很投机,在一块喝了很多酒。酒后我觉得迷迷糊糊的,就趴桌子上睡了一会儿。”柳庆听商人这样一说,便立即说:“看来,真正的盗贼是这个和尚!”于是,马上派人前往捉拿和尚,谁知和尚早已逃之夭夭了。后来,柳庆贴出布告,广为缉捕,终于将和尚缉拿归案。经审问,黄金果然是和尚所盗。(www.xing528.com)
事后,有人问柳庆为何对事情估料得这么准确。柳庆说:“那位商人住在自己的朋友家中,按常理来说,他的朋友兼房东是没有胆量窃走黄金的,因为这太容易成为嫌疑人了。至于他在公堂上认了,只不过是屈打成招而已。那商人平时钥匙从不离身,而锁具又没有损坏,这就说明除非有一个与他相熟的人趁他丧失警惕时做了手脚,将钥匙弄到手。商人平时与人交往不多,也一直保持着警惕,只有与和尚在一起喝酒醉后才有可能出事。因此,从中便可断定是和尚所为。”大家听了,觉得柳庆分析得很有道理,并从心底里佩服他。(《北史》郑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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