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统治者总结了秦朝速亡的教训,摒弃严刑酷法,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正式废除秦代“挟书律”,开放了民间学术活动,奉行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无为而治”十分适合汉初恢复生产、安定社会的需要,但是也容易导致放任自流和政府权威的削弱。到汉武帝时期,国力已基本恢复,统治者已有实力来整顿国政。同时,社会也面临着新的危机,“无为而治”已经不能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必须采取新的政策。于是,在文教方面,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提出的三大建议,确立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为确保儒术“独尊”,采取了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1)设五经博士。战国时就有博士,秦汉承袭此制,也设立博士官。博士是掌管典籍簿册的咨政议政官员,诸子、术数、方技等都立博士。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置五经博士”。此后,博士的职位就只有被官方认可的儒家五经大师才能担任,其他学派虽然没有像秦代那样被明令取缔,但已不能取得官方学术的地位了。这一措施是“独尊儒术”的集中体现。
汉代中央官学也常常以私人名义授徒讲学。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丞相公孙弘的建议,由朝廷为五经博士选置弟子,有固定的名额和选拔标准,并享有官方给予的待遇。这就是博士弟子制,这一制度的实行,标志着汉代太学的建立。自此,学习儒经者日益增多,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3)以儒术取士。汉代自高祖始,就重视选贤任能。武帝时逐步确立了以察举为主的取士制度。在取士的标准上,则突出强调精通儒术和具有儒家伦理道德修养。察举最盛的孝廉科,就是选取具备儒家的“孝”、“廉”美德的人士,而明经科则是专取通晓一门儒经的学者。太学生通过考课,通一经者即补为官。以儒术取士,不仅为“独尊儒术”的推行和落实提供了保证,而且对士子进德修业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www.xing528.com)
(4)视学制度。君主视学自古有之。汉代帝王对其最高学府太学非常重视,有时亲临太学视察或指令要员视察太学。东汉时皇帝视学成为一种制度。视学时要举行各种隆重的仪式,要召集博士讲论五经,有时还要考察学生的学业,还要与师生欢聚。为了弘扬儒学,每次视学皇帝还要聚众宣讲。以上诸项措施都为“独尊儒术”政策的推行起了保证和促进作用。
汉武帝所采取的文教政策,在本质上与秦始皇是一致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巩固专制统治,但是手段和措施不同。秦始皇以“禁”为主,以暴力做保障,结果是将士人推向对立,丧失了统治基础。汉武帝则以“尊”为主,用功名利禄来诱导士人研习儒家经典,从而将思想统一于适应统治阶级利益的儒家学说,其手段显然高出一筹。
“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立,标志着封建统治阶级树立起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识形态,这一文教政策此后一直维系了2000多年,直到古代史的终结。其对教育的主要作用和影响,一是确立了教育为治国之本的地位。儒家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以德治和礼教为本,所以,尊儒必定推崇教育,汉代的官方学校体制就是伴随独尊儒术而建立的。重教兴学成为汉以后历代的一项基本国策。二是儒家经学成为教育的主体内容。精通儒经的就可以通过选士而做官,取得荣华富贵,从而大大激励起士人的学习积极性,是古代教育昌盛的主要动力。汉代流传谚语“遗子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王充曾感叹说:“儒者学,学,儒也。”儒与学已合为一体,从而使儒学绝对控制了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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