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蔗糖海外贸易
中国甘蔗制糖业,自唐宋繁荣昌盛以来,一直持续发展。到了明末,中国古代土法制糖技术又进一步提高,是土法甘蔗制糖的成熟阶段,土法甘蔗制糖的工艺技术基本定型,糖的质量更好,糖的颜色更白,糖中杂质更少。15至16世纪,中国的白砂糖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明代的白砂糖名闻世界,大量的白砂糖远销国外,在国外有不小的影响。季羡林先生在《中华蔗糖史》中谈到,1585年(万历十三年),西班牙人门多察(Juan Gonsales de Mendoza)印行了《大中华帝国史》一书,其中说道:“中国的物产丰富,各地物产不同,从荔枝、白糖、丝绸一直到棉花、洋毛、小麦、稻米等,应有尽有。”[72]他把白糖与闻名世界的丝绸并列在一起,可知当时的中国白糖在西方人的印象中已有较高的地位。
明代中国的蔗糖行销东、西二洋。在东洋,主要是售到日本。日本人喜爱食糖,消费量不少。可是,17世纪以前,日本的制糖业不是很发达,食糖的供应奇缺。而明代中国糖的产量大、质量好,因此大量输出到日本。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有中国商船10艘开到日本的萨摩,停泊在鹿儿岛和坊津,船上的许多货物中有白糖、黑糖。当时,日本称中国船为唐船。这是中国与日本有蔗糖贸易的最早记载。自此之后,与日本的蔗糖贸易不断。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中国有两艘船开到日本长崎,船上载的是糖。长崎是中国与日本长期贸易的重要港口,许多船只都开到这里进行贸易。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又有漳州商船载着大量的砂糖开到日本纪伊的浦津[73]。明代,一直有商船开到日本,船上的货物都载有糖。17世纪30年代末,开到日本的中国商船有近百艘。1635年,日本限定中国唐船只能在长崎港进行贸易,尽管如此,糖的贸易量未减少。崇祯十四年(1641年),中国输入日本的糖达500万斤。明末时,台湾郑成功家族与日本有大量贸易,其中糖最为大宗。
明末清初,在与日本的贸易中,糖的利润尤其丰厚。比如,在中国收购的白糖,每百斤为1.5两银,而到日本可卖3至4两银。在中国收购的红糖每百斤为0.5两银,而到日本可卖5两银(日本人喜爱红糖),利当10倍。
至于在东南亚的贸易,15世纪时,马六甲是当时贸易的大港口,尽管明代实行海禁,但是许多商人还是不断犯禁出海贸易。正是“千禁万禁禁不住,艘艘帆船出海来”。中国的帆船开到马六甲港,带来大量的丝绸、糖、瓷器等商品进行贸易[74]。此外,欧洲殖民者远渡重洋而来也同样买走了大量的食糖,十六七世纪的食糖是作为奢侈品通行于欧洲上流社会的。从明朝末年开始,经荷兰人和英国人的中转运销,欧洲成为中国蔗糖销售的一个重要地区。从荷兰殖民者占领台湾开始,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即以台湾为据点,将台湾、广东、福建沿海的蔗糖收集运销于欧洲[75]。
从16世纪开始,国外的甘蔗糖业开始蓬勃地发展起来,尤其是加勒比海地区,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古巴、爪哇、夏威夷等地,都大量种植甘蔗和制糖。全世界的甘蔗制糖业,不再以印度和中国为专。在群起竞争的时代,中国的甘蔗制糖业依然保持繁荣昌盛的态势,持续发展,明代中国甘蔗制糖业依然居于世界前列。(www.xing528.com)
(二)制糖技术
明代中叶以来,由于甘蔗制糖手工业的发达,带动了商品糖的贸易,不仅国内的贸易很活跃,国际上的商品糖贸易也十分频繁,出口商品糖数以万吨计,糖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在制糖的工艺技术上,又有新的突破,最为突出的是利用黄泥浆脱色土法制白糖的技术发明。
土法制糖工艺在明代中期已经十分成熟,并逐渐定型。自明末以至整个清代,制糖技术没有创新与改进,一直使用这套工艺方法。定型了的土法制糖工艺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土法榨蔗取汁工艺,另一部分是清净蔗汁熬糖工艺。
我国土法制糖取汁的方法有多种,最原始的是把甘蔗砍断剉碎、捶、砸、挤压出汁,而后有用杵臼、碓舂,再有笮、迮、榨等。到了宋代有一套碾蔗榨汁的工艺,元明时代有捣蔗取汁法,如明代宋诩撰的《竹屿山房杂部》中有:“甘蔗捣浆,入锅慢火煎……遂凝厚为糖。”明代王世懋的《闽部疏》中有:“凡饴蔗捣之入釜,经炼为赤糖。”明弘治《兴化府志》中有关于捣蔗取汁的记述:“冬月蔗成后,取而断之,入碓捣烂,用大桶装贮,桶底旁侧为窍,每纳蔗一层,以灰薄洒之。皆筑实,及满,用热汤自上淋下,别用大桶自下承之,旋取入釜烹炼。”[76]
明末有牛拉石辘轧蔗取汁法,就是利用牛力(畜力)拉动两个竖立的大石辊,在转动中轧甘蔗取汁。这是一套很简单又非常实用的轧蔗取汁装置。牛拉石辘的装置,在《天工开物》中称为“轧蔗车”,并有非常详细的装置说明。轧蔗车各部件名称、大小、尺寸说明清晰。其中另有一幅《轧蔗取浆图》,它是古代甘蔗制糖中独一无二的图示,是中国古代制糖史上最明确、最清晰的取汁方法。至此,土法制糖的取汁法定型了,明末以至清代以后都采用此法[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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