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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丝绸霸主地位无可替代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是世界最早养蚕缫丝和织造丝绸的国家。丝绸在中国各色外贸货品中,霸主地位长时间无可替代。日本使者也利用出使明朝的机会,尽量扩大贸易规模,大量购买丝绸。(二)丝绸出口欧美葡萄牙人和菲律宾群岛的西班牙人都乐于将丝绸出口至世界其他地方。明代朝贡贸易中,皇帝赐予的物品中最多、最普遍的就是丝绸,东南亚各国每有使团来华朝贡,明朝皇帝都回赐大批丝绸及丝绸衣物,明朝使臣前往东南亚地区时,也携带大批丝绸赏赐各国。

明代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丝绸霸主地位无可替代

中国是世界最早养蚕缫丝和织造丝绸的国家。战国时期,丝织品已有罗、纨、绮、锦、绣、绢帛、缣等多个品种。丝绸不仅是中国古代重要的衣着原料之一,也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乃至中国与外国的贸易商路被冠以“丝绸之路”的称呼。古代的中外贸易,实以丝绸贸易为开端。早在公元前,中国丝绸已越过帕米尔到印度、波斯,以至欧洲。丝绸在中国各色外贸货品中,霸主地位长时间无可替代。甚至历史上有若干时期,当丝绸运抵异国时,价值要用等量黄金来衡量。

丝绸的出口主要有三大方向:一是先由澳门等流通地的中转后,由广州直接销往欧洲、北美洲以及拉丁美洲殖民地;二是经由中国至日本长崎或由澳门等地中转到日本;三是有中国商人经由海盗往东南亚各地营销。“(1590年)这种蚕丝是如此的多,每年可以装满由印度开来澳门的船,其中至少一艘是前来我国(日本)的,这些丝绸不但在印度使用,也带到葡萄牙去。不光是生丝运到那边去,而且还有各式各样的丝织品,因为中国人的织造术是十分出色的。”[136]

(一)丝绸出口日本

日本是中国丝绸出口的传统市场。早在唐代,日本与广东之间就已有商船来往。明代前期,中日两国实行官方勘合贸易。自明永乐十七年到嘉靖二十六年(1419—1547年),日本派遣勘合船共17次。这些勘合船每次载来日本特产,获得明朝作为回赐物的丝绸、书籍等日本所需的商品。嘉靖《广东通志》中记载:“凡东洋交易,多用丝苎,倭国尤为凶狠,商人畏之,回易鹤顶等物。”[137]嘉靖时期中国多用丝苎与日本换鹤顶。据记载,1637年,有6艘来自澳门的龙船装载大量广东货前往日本,包括少量白色生丝、大批织物和其他商品,销出纺丝30万件[138]徐光启在《海防迂说》中谈到日本时也说:“彼中百货取资于我,最多者无若丝,次则瓷。”[139]

在明廷对日本遣明使回赐物品中,丝绸也占有重要地位。明永乐三年(1405年),给遣明使的回赐物品有:纻丝五匹,纱五匹,绢四十匹。永乐七年(1409年)的回赐物中有锦十匹、纻丝五十匹、素二十八匹、罗三十匹、纱二十匹、骨朵云红三匹、素八匹、彩绢三百匹等[140]

日本使者也利用出使明朝的机会,尽量扩大贸易规模,大量购买丝绸。嘉靖十八年(1539年)日本副使策彦周良,在宁波收购缎子和丝绸“金襕”。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策彦以正使身份再次入明,先后在宁波收买缎匹和改机缎各一端;在苏州预付银两定购生丝;在北京“买收北绢二端,价银各八钱”;在山东清源驿价买罗绵三端[141]

(二)丝绸出口欧美(www.xing528.com)

葡萄牙人和菲律宾群岛的西班牙人都乐于将丝绸出口至世界其他地方。明代,中国与远东、欧洲的贸易为葡萄牙王室所垄断,一支王家船队每年从里斯本起航,通常满载着羊毛织品、大红布料、水晶和玻璃制品,英国造的时钟,佛兰德造的产品,还有葡萄牙出产的酒。船队在澳门逗留数月后,从澳门带着金、丝绸、麝香、珍珠、象牙和木雕艺术品漆器、瓷品回国[142]。《利玛窦中国札记》中有记载:

我也毫不怀疑,这就是被称为丝绸之国(Serica regio)的国度,因为在远东除中国外没有任何地方那么富饶丝绸,以致不仅那个国度的居民无论贫富都穿丝着绸,而且还大量地出口到世界最遥远的地方。葡萄牙人最乐于装船的大宗商品莫过于中国丝绸了。他们把丝绸运到日本和印度,发现那里是现成的市场。住在菲律宾群岛的西班牙人也把中国丝绸装上他们的商船,出口到新西班牙和世界的其他地方。[143]

生丝和各色绸缎是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贩运的主要商品。据研究,当时,从澳门“运来售给西班牙人的商品普遍是:成束的细至两股的生丝以及其他质地较差的、松散的细丝,白的及其他颜色的,卷成小绞;成数的丝绒,有些是色平的,有些绣着各种各样的花样,颜色和款式—有些是金底的或绣着金丝;各种颜色和式样的、有着金和银在丝绸上的织物和锦缎;成数的金和银的线绞;花缎、缎、光亮细滑的绸缎、Gorvaranes(一种丝毛交织的布帛),Picotee(一种山羊毛织成的粗糙的织物,或一种光滑的丝织品,这里所指的大概是后一种。)……丝绒刺绣的帷帐;各种深浅颜色的花缎和丝毛混织品。”[144]除此之外,还有绞、白绸、彩绸、花边绸、面纱、花缎、线缎、浮花锦缎、线绢、印花绢、波纹绢、双线绢、丝麻混纺品、丝织麻帷、台布等诸多品种。

(三)丝绸出口东南亚

明代向东南亚地区出口也以丝绸为大宗。明代朝贡贸易中,皇帝赐予的物品中最多、最普遍的就是丝绸,东南亚各国每有使团来华朝贡,明朝皇帝都回赐大批丝绸及丝绸衣物,明朝使臣前往东南亚地区时,也携带大批丝绸赏赐各国。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记载永乐元年(1403年),爪哇西王都马板遣使奉表贺即位,“赐其王袭衣文绮”。第二年,东王孛令达哈亦遣使朝贡,“复赐东、西二王纻丝、纱罗、帐幔、手巾、羊酒器皿,王妃纻丝、纱罗、手巾等物”[145]。《明宣宗实录》中也有记载:“(宣德二年十一月乙未)赐爪哇国使臣亚烈须里蛮及头目八致麻勿等钞、纱罗、纻丝、袭衣有差……命行在礼部遣人送至广东遣行。”[146]中国与东南亚的民间海上贸易中,同样以丝绸为大宗。明末人凌濛初在《拍案惊奇》中对到爪哇岛北部吉零国经商的中国商人描写到:“那久惯漂洋的带去多是绫罗缎。”[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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