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系统图反映给水排水管道系统的上下层之间、前、后、左、右间的空间关系,各管段的管径、坡度标高以及管道附件位置等。它与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图一起表达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空间布置情况。
给水排水系统图是按正面斜等轴测或侧面斜等轴测投影法绘制的,如图8.11至图8.13所示。具有下列主要特点:
(1)比例
通常采用与之对应的给水排水平面图相同的比例,常用的有1∶150,1∶100,1∶50。当局部管道按比例不易表示清楚时,例如在管道和管道附件被遮挡,或者转弯管道变成直线等情况下,这些局部管道可不按比例绘制。
(2)布图方向
给水排水系统图的布图方向应与相应的给水排水平面图一致。
图8.14 标准层给排水安装系统图
(3)给水排水管道
给水管道系统图一般按各条给水引入管分组,排水管道系统图一般按各条排水排出管分组。引入管和排出管以及立管的编号均应与其平面图的引入管、排出管及立管对应一致,编号表示法同前。(www.xing528.com)
系统图中给水排水管道沿x1,y1向的长度直接从平面图上量取,管道高度一般根据建筑层高、门窗高度、梁的位置以及卫生器具、配水龙头、阀门的安装高度等来决定。例如,洗涤池(盆)、盥洗槽、洗脸盆、污水池的放水龙头一般离地(楼)面0.80m,淋浴器喷头的安装高度一般离地(楼)面2.100m。设计安装高度一般由安装详图查得,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计。有坡向的管道按水平管绘制出。管道附件、阀门及附属构筑物等仍用图例表示,见表8.2。
当空间交叉的管道在图中相交时,应判别其可见性。在交叉处,可见管道连续画出,不可见管道线应断开画出。
当管道相对集中,即使局部不按比例也不能清楚地反映管道的空间走向时,可将某部分管道断开,移到图面合适的地方绘制,在两者需连的断开部位,应标注相同的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如图8.15所示。
图8.15 管道连接符号
(4)与建筑物位置关系的表示
为反映给水排水管道与相应建筑物的位置关系,系统图中要用细实线(0.25b)画出管道所穿过的地面、楼面、屋面及墙身等建筑构件的示意位置,所用图例见表8.2。
(5)标注
①管径标注。管径标注的要求见表8.3。可将管径直径注写在管道旁边,如图8.10所示中的“DN25”“DN63”等。有时连续多段相同管径时,可只注出始、末段管径,中间管段管径可省略不标注。
②标高标注。系统图仍然标注相对标高,并应与建筑图一致。对于建筑物,应标注室内地面、各层楼面及建筑屋面等部位的标高。对于给水管道,标注管道中心标高,通常要标注横管、阀门和放水龙头等部位的标高。对于排水管道,一般要标注立管或通气管的顶部、排出管的起点及检查口等的标高;其他排水横管标高通常由相关的卫生器具和管件尺寸来决定,一般可不标注其标高。必要时,一般标注横管起点的管内底标高。系统图中标高符号画法与建筑图的标高画法相同,但应注意横线要平行于所标注的管线,如图8.10所示中的排水排出管DN110的标高-1.800的标注。
(6)简化图示
当楼层管道布置、规格等完全相同时,给水系统图和排水系统图上的中间楼层管道可以不画,仅在折断的支管上注写同某层即可。习惯上将底层和顶层系统图完整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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