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21至28日,中国共产党灵山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号召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中共中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和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79年3月1至2日,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着手解决解放以来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纠正冤假错案。
1980年7月5至12日,灵山县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并建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强调今后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尽快把全县经济建设搞上去。1981年6月25至29日召开灵山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决定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上进一步调整和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方针,以调整为中心,做好各项经济工作,进一步发展工农业生产,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办好各项事业。1982年7月11至15日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国务院提出的经济建设10条方针,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农业、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实现整个经济稳步发展。
1982年9月,中共灵山县委在全县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工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1985年,历时2年多的“文化大革命”处遗工作结束,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10月23至25日召开灵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方针,把改革放在首位,搞好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教育体制等方面改革。在经济工作中,把讲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盲目追求增长速度,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986年1月14至19日,中国共产党灵山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重点讨论了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加快灵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问题。7月10至13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强调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农业,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视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建,加快工业生产的发展速度;繁荣城乡市场,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和旅游业,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1988年10月23至25日,中国共产党灵山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治理经济环境,发展经济,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夺取改革和建设新胜利。
1989年6月20至24日召开的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要抓好工农业生产,要把夺取农业特别是粮食丰收摆在经济工作首位;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从严治政,反对各种腐败现象,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保证改革和建设事业顺利进行。1991年5月28至30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今后10年(1991—2000年)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面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物质生产和人口控制一齐抓的方针,使灵山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20世纪末实现或力争提前3年(即于1997年)实现再翻一番,即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水平。11月15至17日,中国共产党灵山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生产。
1993年11月12至14日,中共灵山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四项基本原则为保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灵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8年10月22至23日中共灵山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要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和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发展,着力发展工业,积极拓展第三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施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县。2002年9月28至29日,中共灵山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提出以西部大开发、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钦州建设临海工业区为契机,发挥优势,大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建设进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兴县新跨越。2006年9月28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更快更好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为重点,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以富裕灵山、文化灵山、生态灵山、平安灵山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灵山建设。(www.xing528.com)
2011年7月28日,中国共产党灵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指出今后5年,灵山县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以工强县、扩城促商、三化联动”为发展战略,坚持工业突破、农业提升、城镇拓展“三大引擎”;大力实施工业突破工程、特色农业提升工程、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引凤还巢促进三业富民工程、商贸服务优化工程、科教人才强县工程“六大工程”,着力构建工业经济、生态宜居、兴农强农、人才创业、文化繁荣、民生和谐“六新格局”,把灵山建设成为北部湾经济区县域经济排头兵、东部产业转移的最佳承接地、北部湾产业辐射带动示范基地、桂东南新兴商贸城市。
灵山县充分利用远程教育优势,组织党员收看专家教授讲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灵山县委组织部提供)
经过改革开放34年建设,到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41.71亿元,比1978年增加116倍,三次产业比重由1978年56.38%、26.07%、17.55%调整为34.99%、35.33%、29.68%,第二、第三次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达到7.6亿元,为1978年66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865元和7049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60.5倍和64.27倍。2007年,全县基本消灭无电户。城乡居民生活追求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砖瓦房,转变到20世纪90年代摩托车、洗衣机、电冰箱,再到21世纪的移动电话、空调、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等。2002年灵山县入选第一届中国西部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2006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2007年荣获“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2008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
富裕起来的村民纷纷按照村里的规划,建起一幢幢漂亮的楼房。图为平山镇沙龙塘村的民居住宅(平山镇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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