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条件优越,对发展农业生产十分有利。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解决人民温饱问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广大人民群众克服各种干扰和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总体得到发展。
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灵山县经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等政治运动后,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清除了国民党和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农民分得了土地,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所有制关系改变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个时期采取了兴修水利、扩大种植面积、推广良种、开展“爱国丰产”运动等措施,水稻生产有了一定发展。195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5.60万吨,比1949年增加4.71万吨。油料作物总产量由1949年365吨增加到1952年553吨,烟叶由225吨增加到487吨,甘蔗总产量由6504吨增加到2.25万吨。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全县双季水稻生产在试验、示范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开始有计划地在有水源灌溉的地方开展“旱田改水田”“一造改两造”“一季改多季”的“三改”活动,全县粮食面积得到扩大,总产增加。1957年全县粮食总产17.82万吨,比1952年增加2.22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7.96万公顷,总产量16.37万吨,比1952年面积扩大2778公顷,总产量增加1.94万吨。
“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这个时期,从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加上自然灾害,全县水稻种植面积、产量倒退。196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4.40万吨,比1957年减产3.42万吨。其中水稻种植面积6.95万吨,平均每公顷产量1.98吨,总产量13.72万吨,比1957年面积减少1.01万公顷,每公顷产量减少75公斤,总产量减少2.65万吨。面积、单产分别倒退到1950年和1952年水平。(www.xing528.com)
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由于“二五”计划时期全县粮食减产,农副产品不足,造成人民生活困难。为了克服困难,1962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农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纠正“共产风”错误,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调整了生产关系。广大农村兴修水利,推广良种,积极解决早稻烂秧,培育壮秧,采取增施肥料、推广种植绿肥、使用化肥等一系列农事措施,从而促进了水稻生产的发展。1965年,经济调整时期结束。10月,县人民委员会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正式提出要因地制宜在全里兴建粮食、甘蔗、生猪、油料、水果、茶叶、毛兔、蚕桑、黄麻、林业等十大商品生产基地,全县农村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粮食生产突破了徘徊不前的状态,当年全县粮食总产量21.81万吨,比1962年增加7.41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恢复到7.39万公顷,总产量20.91万吨,第一次突破20万吨大关。
“三五”“四五”计划时期(1966—1975年)。这个时期,虽然经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但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在不同程度上排除干扰,吸取“大跃进”的教训和调整时期的经验,开展了以水土肥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大批水利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扩大冬种绿肥的种植,引进推广良种及配套技术,扩大水稻面积,使总产、单产稳步上升。这10年当中,除1968年略为减产以外,其余各年均是增产年份,这是解放以来水稻生产最好的时期。1975年全县粮食总产量31.68万吨,比1965年增加9.87万吨。其他经济作物也得到发展。木薯总产量由1965年7223吨增加到1975年9138吨,茶叶由170吨增加到1305吨,烟叶由1059吨增加到1367吨,甘蔗总产量由3.89万吨增加到4.47万吨,水果由4336吨增加到1.3万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