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设计监理工作的特点与要求,设计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方法为施工图审核、工作报告和工作联系单、技术讨论会和提供重大技术问题咨询等。
1.施工图审核
施工图审查严格遵守下述工作程序:
(1)任务下达。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有关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审查任务书”,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时,应在任务书中指定牵头专业和会签专业,其中牵头专业为主审监理工程师。
(2)审查与会签。主审监理工程师完成设计文件审查任务后,填写“设计审查意见单”,并负责送会签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后,再递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查期间,必要时主审监理工程师可与设计单位联系,要求设计交底、补充设计资料或直接与设计人员面谈,了解设计意图,然后再填写“设计审查意见单”。
(3)审核与签发。施工图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签发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对外送发手续。
施工图审核结论主要分为:“通过”、“复核”、“修改”三种。
2.工作报告和工作联系单
(1)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用于向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送下列设计监理文件,包括:
1)设计监理文件。
2)工作月报告。
3)工程年度总结报告。
4)专题性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
5)设计费进度款支付审核单。(www.xing528.com)
6)合理化建议书。
工作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负责人组织编写,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或临时负责人同意后,加盖设计监理机构公章后上报总指挥部。
(2)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主要用于与设计单位联系工作的文件,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料或有关设计文件。
2)对设计单位“技术工作联系单”的答复。
3)通报设计进度,督促图纸供应。
工作联系单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或临时负责人同意后,加盖设计监理机构公章后主送设计单位和抄送有关单位。
3.技术讨论会
技术讨论会一般分两类:设计联络会、技术研讨会。
(1)设计联络会。根据审核施工图和设计文件过程发现的具有全局性的或影响面较大的重要技术问题,设计监理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总指挥部组织会议讨论,统一认识。会议由总指挥部总工程师或设计监理总监主持,与会单位和人员一般包括省水利厅有关领导及特邀专家、总指挥部总工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设计单位、粤源审图组、设计监理机构等,议题一般由设计监理机构准备,并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2)技术研讨会。技术研讨会包括总指挥部组织的大型技术研讨会和总工室召开的小型技术讨论会,均由总指挥部主持,设计监理机构派员参加。对于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根据总指挥部要求由设计监理机构起草会议纪要。在东改工程设计监理过程中,设计监理参加的大型技术研讨会有3次:一是对全线软土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讨论会;二是U形薄壳预应力渡槽结构和生产性试验技术咨询会;三是安全监测技术讨论会,均邀请了国内有关专家参加,对总指挥部决策重大技术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4.提供重要技术咨询
为确保新技术应用、优化设计对工程的安全,设计监理机构依托长江委设计院雄厚的技术力量,组织长江委设计院工程咨询机构,不失时机地向总指挥部提供重要技术咨询服务,如:U形渡槽设计咨询、C-Ⅱ标段压力输水管道结构复核咨询、C-Ⅱ标段压力输水管道结构方案补充研究、U形薄壳预应力渡槽结构试验测试、U形渡槽结构试验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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