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色彩的概念
光是色彩产生的原因,色彩是光作用的结果。色彩的产生是光对人的视觉和大脑发生作用的结果,是一种视知觉。这是因为人眼观察到的物体的色彩,是物体吸收了某些光而反射出来一些光所产生的。物体在正常的白色日光照射下所呈现的颜色叫作固有色。固有色是个相对概念,往往在绘画的明暗关系的中间色调上体现得最为明显。物体材料的反射、折射、投射和衍射都会影响色彩的结果。人对色彩的感知需要四个条件,即光线、物象、健康的眼睛和大脑。由于光、媒介、视觉器官千差万别,所以世间也产生了各种色彩的差异。
1666年,英国科学家牛顿解开了色彩的产生之谜。他通过将透过小孔的阳光用三棱镜进行分解,产生了包括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的光谱。随后,牛顿对每种色光再进行分解试验,发现每种色光的折射率虽然不同,但不能再分解。他又把光谱的各种色光用透镜重新聚合,结果又汇合成了同日光相同的白光。由此,牛顿得出两点结论,即白光是由很多不同光混合的结果;两种单色光相混合可出现另一种色光。
(二)色彩的分类
1.无彩色(www.xing528.com)
无彩色是由白色、黑色及白黑两色相混产生的各种深浅不同的灰色系列组成。白与黑被称为极色。由白渐变到浅灰、中灰直到黑色,中间是过渡的灰色。此类色系里没有色相与纯度,只有明度的变化。
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无彩色不应包括在可见光谱中,不能称为色彩,但从视觉生理学、心理学上来讲,它们具有完整的色彩性质,应包括在色彩体系中。在色彩中,无彩色在视知觉和心理反应上与有彩色一样具有重要意义。当某一种色彩分别调入黑、白色时,前者会显得较暗,而后者会显得较亮,如果加入灰色则会降低色彩的纯度。
2.有彩色
有彩色包括可见光谱中的全部色彩,它以红、橙、黄、绿、青、蓝、紫为基本色。这七种基本色之间不同量的混合产生的千千万万个色彩都属于有彩色。有彩色系中的任何一色都具有色相、明度、纯度三个属性。相对于无彩色而言,有彩色要复杂得多,一般用色相、明度和纯度这三组特征值来确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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