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种形体的整合
通常使用多种设计主体,并以此来产生很强烈的统一感,但通常需要连接两个或更多相互对立的形体。在空间设计中,最佳的组合是利用颜色或造型角度变化的连接。
(二)统一与变化
统一是把单个设计元素联系在一起,使人们易于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事物。统一意味着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和谐联系。这种联系是建立在相近的一个主题思想之上的,利用类似的外形、布局和材质等要素使不同个体得到统一。变化则表明其间的差异,统一应该是整体的统一,变化应该是在统一的前提下的有秩序的变化,变化是局部的,但变化过多则易使整体杂乱无章,无法把握。例如非对称式的空间设计可以将不同的形态、颜色和质地,利用轴线组织在一起达到均衡,而在它们的组织要素之间又要体现其个性特征,这种表达方式就能既统一又有变化。
(三)趣味性
趣味性是指使人产生好奇、着迷或被吸引的感觉。在设计时使用不同形状、尺度、质地、颜色的元素,以及变换其常规的方向、运动轨迹、声音、光线等手段可以产生一定的趣味。
(四)简洁
它是使设计的目的性更为清晰明了的一种基本的组织形式。但是,过于简洁也可能导致单调。简洁作为空间设计中的一种语言,它表示运用少量的构件、形式和材质的差别,以“少就是多”的法则来增强对主题思想的关注。就如毕加索所说,如果你有三件东西,选出两件就好了。如果你能拿到十件,那么拿五件。这样一切就会尽在你掌握。(www.xing528.com)
(五)强调
强调是指在空间设计中突出某一种元素,使它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通常根据空间的性质,围绕预期的目的,进行有目的的突出重点处理,经过运用加强和削弱的处理手段,使整体空间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形成视觉的中心。有限地使用强调能使人消除视觉疲劳并能确立空间行动方向。强调某一种设计语言,如优美的曲线,也会使空间的主题更为突出。
(六)均衡与稳定
当各部分的质量和形态围绕一个中心焦点而处于安定状态时称为均衡。它是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通过其大小、形状、色彩、质地所取得的视觉上的平衡,一般来说,有对称和不对称均衡两种形式。对称均衡是指中心点两边的物体在各个方面均相同,其空间状态是简单的、静态的,但也容易产生呆板感;不对称均衡在体量上一般运用颜色、质地来达到平衡的效果,其空间状态则随着构成因素的增多而变得复杂,并被赋予了动感。
(七)顺序
顺序同运动有关。在空间设计中按照人们的活动习惯或功能要求进行前后顺序的设计,以达到空间组织中的前后序列感。在行走中的停止点,如平台、坐凳或一片宽敞的休息空间等,都是重要的运动停止间隔点。人们穿越外部空间的同时也在体会着这一停止性空间,那些外部空间和停止空间之间的一系列联系物就形成了有序的前后顺序空间。在运用这种美学规律时,一般在设计的开始最好不要显露出所有的空间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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