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正面临由对印刷等传统媒介的平面设计向以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为基础的,更为丰富的新媒体设计的转变。期间,由光、声、色、形、体、面等视觉信息所构成的视觉符号体系,特别是文字、标志和图形仍是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进行信息传播与目的实现的基本设计要素。
文字,是人类借以记录语言、事物和交流思想感情的重要的视觉文化符号,它是使用最普遍的视觉符号元素。文字不仅有表意的功能,且具有装饰美化的功能。文字以其本身美感,通过变形、夸张、修饰使其成为设计作品的一部分,如标志设计中就常用变形的文字。而在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中,文字的大小、形态对于整个设计作品而言,既有传达信息的作用,又有装饰点缀的效果。随着社会文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文字的形态,受书写工具和材料技术的影响,也不断发展,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化。从原始时期的甲骨文,到后来的毛笔字、钢笔字。印刷术发明后,又出现印刷字体,电脑出现后,各种形态的字体不断应用于设计领域中,极富装饰性。
标志,是以精练的形象代表或指称某一事物,表达特定的含义。标志具有更形象、更直接的传递特定信息的功能。标志可分为公共标志和非公共标志。公共标志指公众共同使用的标志,如公共场所指示标志、交通标志、工程标志等。非公共标志是指专属某机构、组织、团体、公司、会议、私人的标志,如国旗、国徽、校徽、企业的商标、会徽、私人的印章等。
图形,是用线条、颜色描绘的事物形象。它绝不是单纯的标识或者图案,是在特定思想意识下,对视觉元素刻画和表达的形式,是美学意义上的升华,又蕴涵特定的寓意。相对文字传达来讲,人们对图形的注意、识别、理解的速度要快于文字的传达。因此,它更具有极强地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作为视觉传达设计要素的图形,对提高视觉传达的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增强视觉传达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发挥着视觉中心的信息传达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在信息社会的语境下,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不再是简单对文字、标志与图形等关系的平面设计,而将研究层次深入到图形与图像、认知与体验、交互与沟通设计等,同时强调全球化语境下的文化多样性,并呈现出新的内涵与特征。(www.xing528.com)
第一,集成性。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集图形、文字、声音、动画、影像等多种符号于一身,以计算机数字化处理为基础,具有可视、可听性,从而调整了印刷媒体强调视觉的单调性。数字媒体技术使计算机的处理范围和功能扩展,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文本、图形、图像,而是将各媒体要素结合,呈现多媒体的特性,如网站片头、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为创作提供无限的想象空间。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的集成性并非媒体元素的简单堆砌,而是能给用户带来人性化体验的综合整体。
这种集成性也表现在技术与艺术的融合上,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不仅需要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媒体技术的支撑,它还需要与人文艺术相结合。如软件和硬件的界面设计、多媒体产品的设计,都需要技术人员与设计工作者相互配合,技术人员负责程序的架构及编码设计,而设计师则负责程序的所有可视内容的视觉设计。
第二,数字化与虚拟性。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存在的基本组成形式是比特,通过计算机进行加工、存储和传播,而过去传统的视觉传达设计大都是以模拟的方式进行存储和传播。比特比较容易复制和运算处理,能够迅速传播和重复使用,且可以在不同媒体平台之间相互混合应用。这使得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具备了不同以往的虚拟性特点。
第三,交互性。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交互性。数字技术改变了传统视觉传达设计作品的线性传播,通过用户界面实现“人—机—人”的互动交流。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受众处于主动选择而不是被动接受的地位,突出了人的主动性,实现了真正的人性化交流。现在的网页设计、游戏互动角色设计、数字界面设计、多媒体广告设计等都是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交互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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