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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廷鑨与戴名世:清朝庄氏九龙惊天巨变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户主庄允城与弟弟允坤、允埰,还有他的儿子廷鑨、廷钺,允埰的儿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都有很高的才学,闻名浙江一带,湖州人称他们为“庄氏九龙”。朱佑明还将女儿嫁给了庄廷鑨。廷鑨可谓少年才子,十九岁就取得了拔贡的功名,不幸的是,眼睛失明了。

庄廷鑨与戴名世:清朝庄氏九龙惊天巨变

康熙即位的当年,上海黄浦江以东住着一位在县衙里做吏员工作的人,叫姚廷遴,当时他三十五岁。因去年的大饥荒,这年春天米价暴涨,百姓生活颇为困难。上海县令组织人手,在广福寺、积善寺两地煮粥施赈,救济饥民。

在这样的困难时节,姚廷遴的堂姑夫正逢六十大庆,三月二十八日排寿宴,姚本人也去参加了。众人欢饮祝贺之际,姚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并在《历年记》中写了下来:“有嘉兴府南浔镇人朱姓,据说其家有几万之富,养一子,少年聪慧,无书不读,为擅修国史事发,全处死。连累浙、直二省富宦名家廿户,并害现任宪司官府俱削籍,构成大狱。妇女皆发配满洲,用囚车解北,见闻颇惨。此江南第一巨案也。”[12]

姚廷遴讲的,正是康熙朝第一起文字大狱,史称“庄廷鑨刊刻明史案”。由于是听说,对西边浙江的情况又并不了解,误将湖州府乌程县的南浔镇说成是嘉兴府的;而真正的案主庄廷鑨也未提及,只讲了个“朱姓”之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姚是在康熙元年听到这个传闻的,而且将案发缘由和结局都记了下来,说明在康熙元年这个案子就已了结了。这与其他史料的记载有些不同,因为据一般的记载,此案是在康熙二年终结的。

由于此案关系重大,当时一般人绝不敢随便在自己的书信著作中轻易提及,惟恐惹祸上身。因此,有关这个案件的材料就很少,连清廷的《文字狱档》中也没有收录,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则笔记提及。那么,这个案子的具体经过究竟如何呢?

浙江湖州府的南浔镇上,住着一户姓庄的人家,为当地大姓,号称书香门第。户主庄允城与弟弟允坤、允埰,还有他的儿子廷鑨、廷钺,允埰的儿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都有很高的才学,闻名浙江一带,湖州人称他们为“庄氏九龙”。起初,庄家世居苏州府南面的震泽陆家港,到庄允城的时候,才迁居南浔。[13]允城是明末的贡生,也是“复社”的遗老,据说擅长望气之术。有一次他偶然游经南浔夏家园,发现这里的金银气很旺,就决定购地居住,果然“得藏金无算”。

南浔镇上有一个人叫朱佑明,父亲是木匠,与附近庙里的老僧关系甚好。父亲死后,朱佑明就为庙里打点零工为生,老僧也很信任他。

先前,有一个湖广商人带着重金来江南做生意,因为路上适逢战乱,便将银钱藏在桐油簏中,然后寄放在庙里,与庙里约好,五年后他不回来,庙里可以将这个桐油卖了。这时,市面上桐油价涨了好几倍,老僧就决定让佑明把油卖了,再等商人回来。

佑明发现了簏中的秘密,将银钱取出,骗老僧说是掘窖得来的。过了七年,商人回来了,向庙里索要桐油不得,只好将实情托出。老僧说:“不用担心,佑明是个老实人,不会做对不起我的事。”两人一起去找佑明。佑明急忙之间倒穿着鞋出来迎接,说:“赖客赀得厚其息,请以原数归,仆取其羡。”意思是银两愿意原数奉还,他只取升值的利息好了。商人大喜,晚上留下来吃饭喝酒,结果在醉中被佑明带的壮男给刺杀了。佑明实话告诉老僧,老僧十分失望。佑明说:“大恩难报,舍之不祥。”老僧说:“算了,二十年后与汝了此公案。”佑明也将他杀了。有知情的,看到佑明这样凶暴,也不敢告发。老僧临终之言,不过是讲佑明杀人迟早会遭报应,不料这个报应真的来了,而且很快。

在这之后,佑明家更加富有,为人更加放纵,一般的读书人都耻与交往。后来与曹村住的金相国家缔结姻亲。相国送女儿来的时候,佑明将他们迎到新建的豪宅,装修华美饮食更是奢侈。相国对客人说:“美哉!室蔑以加矣,而题署者无一巨公长德,何也?”意思是这里少了点文化的味道,可谓美中不足。佑明为此感到很难堪,不久他就买到了前明相国朱国祯的“清美堂”,这三字还是著名书画家、华亭人董其昌写的。佑明将相国的落款去掉,重新上漆装裱。

朱佑明还将女儿嫁给了庄廷鑨。廷鑨可谓少年才子,十九岁就取得了拔贡的功名,不幸的是,眼睛失明了。廷鑨想到司马迁在《史记》中曾说“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决心著书,成一家之言,以扬名天下。

廷鑨买到了朱国祯留下来的明代史事钞本,就召集宾客,日夜编辑,成《明书》一部。但廷鑨不久就死了。廷鑨无子,父亲允城十分感伤,说:“我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

其实,朱国祯已有刊印成书的《明史》,未刊的手稿部分,大多是明代列朝诸臣的传记。庄廷鑨从朱家买走的,正是未刊的这部分。廷鑨想将它据为己有,请人补上了崇祯朝的史事,刊刻流传。这就是所谓的《明书》,也称《明史概》。他的岳父朱佑明负责了刻印工作,将书印上了“清美堂藏版”标记,也借此为自己增光。此书共计一百册,里面还详细罗列了参订人员达二十四人,都是当时的名士

顺治十八年初,顺治皇帝已经驾崩,进入了康熙时代,但年号至次年才改。有个二十多岁、因贪赃而落职的前任县令吴之荣,来到朱佑明家,看到了印刷漂亮的《明书》,但里面内容着实让他吃惊。此书没有志、表、帝纪、世家,止有列传,书中讲到南明历史时,仍沿用弘光、隆武、永历等年号“正统”,而不是用1644年以来大清顺治朝的年号纪年,并且毫不隐讳地提到了明末东北建州女真的事情,还有“长山衄而锐士饮恨于沙磷,大将还而劲卒销亡于左衽”之类的言语。[14]这些在官方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言词。吴之荣就以此去恐吓廷鑨的父亲允城,却被顶了回来,吴很不高兴,就向官府告发,结果让他十分意外,从地方官府到将军衙门,他都被逐了出来,根本不当一回事。原来,允城事先已经全部打点好了,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将旧版《明书》收回,重新改版重印,去掉了其中可能触犯忌讳的地方。吴之荣不死心,花了很大力气买到了有问题的初版,一举告入京师,康熙的顾命辅佐四大臣亲自过问,派官到杭州,将允城押走。当时允城的嗓子哑了,据说是吴之荣派人下的药。

康熙元年的冬天,允城死在京城的大理寺狱中。案子判下来,列名在书中的庄家直系亲属十八人全部处死,除了允坤已死于成书之前可以不论,成书前死去的廷鑨却不能免,开棺焚尸,庄家家产全部籍没;作为姻亲的朱佑明家受到连坐。为《明书》参订的二十四位地方名士中,吴江县人董二酉已死两年,被剖棺锉尸;张隽投水自杀了;胡某逃到海滨为僧;归安人茅元锡、吴之镛、吴之铭,吴江的潘柽章、吴炎等十人,和那些刻书工匠、贩书商人,全部在杭州的弼教坊被杀。这时是康熙二年五月五日。

为《明书》作序的礼部侍郎李令皙及其儿子全部死于此案。将军松魁及其幕僚程维藩被抓到北京,松魁只被免官,但程维藩就被杀掉了。乌程县的两位学官被斩。湖州知府谭希闵、推官李焕皆以“隐匿”罪名被绞死。(www.xing528.com)

此前,苏州浒墅关榷货主事听说阊门书坊有此书卖,曾派手下人去买,书店一位姓朱的邻居还从中为双方的讨价还价做过中人,主事出差到北京时以“购逆书”的罪名被杀,书店老板和主事的手下在杭州被斩;朱姓邻居因年逾七十,可以免死,但须与其妻发配边疆

此次文字大狱,死的有七十多人,被发配的有一百多人。吴之荣却因此案而飞黄腾达,朱佑明家被抄没的家产都赏给了他,后来官至右佥都御史。浙江地方官虽有含冤背屈的,但都怕吴之荣,“不敢奏雪也”。

在此案中例外的是,著名诗人、海宁世家查继佐得以获释。据王士禛的《香祖笔记》、钮琇的《觚賸》和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大力将军”篇中的说法,清初名将吴六奇早年落魄行乞海宁时,得到查的欣赏和无私帮助,后来六奇从军,以军功擢至两广提督;此案发生后,由于六奇力保,查才得以免罪,可谓九死一生。海宁的另一名士范文白也被免罪,据说都是六奇的功劳。乌程县人闵毅夫、仁和县人陆丽京入狱不久后就被释放。

庄氏史案发生在康熙即位的当年,那时康熙尚未真正亲政。案件的处置过程,应与康熙本人没有直接的关系。时鳌拜独揽大权,擅虐大臣,此案牵连如此之广,可能与鳌拜也有一点关系。

康熙在位时期(1662—1722),先后发生过二十多起文字狱。最有名的,除上述庄廷鑨刊刻明史案外,还有南山集案,对当时士人震动极大。全祖望在《鲒埼亭集外编》中予以特别指出:“本朝江浙有两大狱,一为庄廷鑨史祸,一为戴名世《南山集》之祸。”他把这两个案件记在这部文集中,目的是要提醒读书人,要“为妄作者戒”,不要轻易去触犯文网。

蒲松龄像

戴名世是安徽桐城人,曾在康熙四十八年获殿试一甲第二名,授官翰林院编修,得以参与编修《明史》。他的同乡方孝标学士著有《钝斋文选》一书,里面收了《滇黔纪闻》两篇,讲的都是明末清初的事情,戴名世很感兴趣。他的学生余湛遇到一个和尚犁支,说是原来明桂王的宦官,熟悉不少明末的史事。戴觉得《滇黔纪闻》有不少值得推敲的地方,正好可以找这个和尚对证一下,就写信给余湛,让他将和尚带来商讨商讨。他在信中所讲的,无非是一个读书人想了解一些历史事实的企盼,全无政治影射,更无叛逆之意。戴名世也自认为现在文字上的禁忌已经宽松了,不应该还像其他人一样避忌万端,信中用词,一时就放松了警惕。这封信中,不仅涉及南明史事和吴三桂等人,而且直接用南明诸帝王的年号,本来都是应该注意的。戴名世都是随心直书,毫不忌讳,显然是大意了。

康熙五十年,时任左都御史的赵申乔看到了《南山集》中收录的这封信,据以告发。他说:戴名世“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数,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清华?”他们就在戴名世的文集中,找到了戴名世对南明政权表示同情的倾向,当然还有南明小朝廷的年号。

万寿瓶(故宫博物院藏)。瓶上篆书一万个寿字,寓意“万寿无疆”。此为康熙帝六十寿辰而特制。

此案本来判戴名世凌迟处死,被从宽改为处斩。康熙五十一年,戴名世在刑部大牢中,还能修订他的《四书朱子大全》。可是,案件牵连了三百多人,戴的门人龙云鹤因翻刻过《南山集》也被杀了;余湛病死在大牢中。案件到五十二年才终结。康熙帝还算宽大,只杀了戴名世。这一年,戴六十一岁。方孝标虽然已死,但要开棺锉尸。方家、戴家以及为书作序的名士方苞等,都作充军入旗的惩罚。

方苞本来也应该处死的,由于名声太大,加上理学家李光地的竭力救护,得以出狱,后来还受到康熙的优待。他在《方望溪先生全集》中回忆康熙五十年的这场大案说:“余以《南山集序》,牵连赴诏狱,部檄至,日方中,知江宁县事苏君偕余入白老母,称相国安溪李公特荐,有旨召入南书房,即日登程,吾母噭然而哭。是夕下江宁县狱,二三同学急求护心柔骨之药以行。”他以为必死无疑,还骗老母亲说只是受皇上召见而去北京。谁知还有生还之日,居然“肢体无伤,子孙亲戚尽在左右”。[15]

《南山集》案之所以处置如此之酷,株连如此之广,还是由当时清王朝的政治大气候所决定的,这是清廷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钳制的需要。清廷兴“庄刻明史案”、“《南山集》案”,无非是借此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之作用。由于清政府抓住此事大做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单纯的年号、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谋反的叛逆之举,戴名世也因此被推进了万劫不复的绝境。

从《南山集》案来看,康熙本人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又有怀柔的一面。《南山集》案发时,明清之际的一批遗民如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人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影响仍然存在,其弟子布于天下,内中都有明显的民族情绪,未被追究,可以作为一个旁证。要是庄廷鑨生活在康熙亲政的时代,命运或许会有不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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