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灭火器
1.灭火器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养老院)应设置灭火器。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1)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养老院(老年人照料设施),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属于严重危险级。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老年人照料设施),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属于中危险级。
3.灭火器的配置和检查
(1)严重危险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最低配置基准,详见表1-2-2。
(2)中危险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最低配置基准,详见表1-2-3。
(3)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灭火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
(1)老年人照料设施为公共民用建筑,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1-2-53的要求。
表1-2-53 公共民用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2.室内消火栓
单、多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消火栓设置条件和设计流量,在规范中建筑用途未专门列出,归入办公楼、教学楼、公寓、宿舍等其他建筑。
(1)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条件。
①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属于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②体积大于5000m3的单、多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③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间距不应大于30m的消防软管卷盘。
(2)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同,详见表1-2-5的要求。
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单层或多层老年人照料设施,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4)室内消火栓布置。
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
老年人照料设施属于民用建筑中的其他公共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0h。
4.消防供水设施
(1)高位消防水箱设置条件。
①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或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总建筑面积大于10 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②其他老年人照料设施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③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老年人照料设施或所在建筑的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2)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
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所在民用建筑的类别不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表1-2-6的要求。
(3)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
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公共建筑,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公共建筑相关要求,详见表1-2-7。最低有效水位的确定方法,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4)高位消防水箱箱体和管路设置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高位消防水箱箱体和管路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5)稳压泵设置条件。
①老年人照料设施必须设置或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水压要求时,应增设稳压泵。
②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③安全可靠给水要求
当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仅采用稳压泵稳压,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时,即体积大于5000 m3的各类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动力。
(6)稳压泵及气压水罐设计参数及设置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稳压泵及气压水罐设计参数及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7)消防水泵。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水泵设计流量及扬程或设计压力、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消火栓泵)各种控制方式,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8)消防水泵接合器。
①高层民用建筑(含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②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含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 合器。
③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和设置数量,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5.消防水源
(1)市政给水消防水源的设置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市政给水消防水源的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2)消防水池的设置条件。
①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即体积大于 5000 m3)的各类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消防水池。
②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消防水池。
③消防水池的其他设置条件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 内容。
(3)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数量和补水等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4)天然消防水源。
老年人照料设施天然消防水源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6.消防给水及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测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给水及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测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三)自动灭火系统
1.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老年人照料设施为轻危险级。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
老年人照料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用湿式系统。
4.湿式系统设计主要参数(www.xing528.com)
(1)老年人照料设施采用湿式自喷系统的设计参数,与商层住宅相同,详见表1-1-49的要求。
(2)老年人照料设施湿式系统其他参数,如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洒水喷头与端墙的最小距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等,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丙类厂房部分。
5.湿式系统设置和控制要求
(1)顶板为水平面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宿舍,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2)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集体活动场所湿式系统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3)老年人照料设施湿式系统的其他设置要求和控制要求,详见本章第1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关内容。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和检测
老年人照料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和检测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丙类厂房相关内容。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条件
(1)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 广播。
2.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和检测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和检测内容,详见本章第1节歌舞娱乐场所相关内容。
(五)防烟排烟系统
1.防烟设施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防烟设施设置条件,详见本章第1节歌舞娱乐场所相关内容。
2.防烟设施的防烟方式
老年人照料设施防烟设施的防烟方式,详见本章第1节歌舞娱乐场所相关内容。
3.自然通风防烟设置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自然通风防烟设置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丙类厂房相关内容。
4.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控制和巡查检测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控制和巡查检测要求,详见本章第2节购物中心相关 内容。
5.排烟设施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排烟设施设置条件,详见本章第2节购物中心相关内容。
6.排烟设施的排烟方式
老年人照料设施排烟设施的排烟方式,详见本章第1节歌舞娱乐场所相关内容。
7.自然排烟设置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自然排烟设置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丙类厂房相关内容。
8.排烟系统控制和巡查检测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排烟系统控制和巡查检测要求,详见本章第2节购物中心相关内容。
(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照明
(1)疏散照明的设置条件。
①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②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应设置疏散照明。
③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餐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④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2)疏散照明灯具的设置位置。
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照明灯具的设置位置和间距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3)疏散照明灯具地面最低水平照度要求。
①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②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③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2.老年人照料设施备用照明
备用照明的设置范围、灯具设置位置和工作面最低照度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3.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指示标志
(1)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条件。
老年人照料设施为公共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和间距。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和设置间距,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4.老年人照料设施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0h。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类型、组成及联动控制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类型、组成及联动控制,详见本章第1节相关 内容。
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功能检测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功能检测内容和方法,详见本章第1节相关 内容。
(七)消防供配电
1.消防供电负荷等级要求
(1)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①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②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③独立建造的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①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②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其他公共建筑,即建筑体积大于20 000m3的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3)其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2.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技术要求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技术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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