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节提供了“新建地库”工程防水与内防水建筑构造做法相关的技术规范条款。
扫描进入建识网
表4-1 地下工程防水涉及的规范条款 本表在建识网上随时更新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规范原文摘录
1 统标6.4.5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外围护结构应规整,其防水等级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排水设施;
2 出入口、窗井、下沉庭院、风井等应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2 地下防水3.1.3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确定。单建式的地下工程,宜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的防排水设计;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 mm以上。
3 地下防水3.1.4
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 地下防水3.1.5
地下工程的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
5 地下防水3.1.6
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排水沟应采取防冻措施。
6 地下防水3.1.7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搜集下列资料:
1最高地下水位的高程、出现的年代,近几年的实际水位高程和随季节变化情况;
3工程地质构造,包括岩层走向、倾角、节理及裂隙,含水地层的特性、分布情况和渗透系数,溶洞及陷穴,填土区、湿陷性土和膨胀土层等情况;
4历年气温变化情况、降水量、地层冻结深度;
5区域地形、地貌、天然水流、水库、废弃坑井以及地表水、洪水和给水排水系统资料;
6工程所在区域的地震烈度、地热,含瓦斯等有害物质的资料;
7施工技术水平和材料来源。
7 地下防水3.1.8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2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其他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3其他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4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5工程的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的防倒灌措施。
8 地下防水3.2.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分为四级,各等级防水标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地下工程防水标准
9 地下防水3.2.2
地下工程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按表3.2.2选定。
表3.2.2 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
10 地下防水3.3.1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根据使用功能、使用年限、水文地质、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及材料性能等因素确定;
1明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3.3.1-1选用;
表3.3.1-1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
2暗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3.3.1-2选用。
表3.3.1-2 暗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
11 地下防水3.3.2
处于侵蚀性介质中的工程,应采用耐侵蚀的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
12 地下防水3.3.4
结构刚度较差或受振动作用的工程,宜采用延伸率较大的卷材、涂料等柔性防水材料。
13 地下防水4.1.1
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制而成,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
14 地下防水4.1.3
防水混凝土应满足抗渗等级要求,并应根据地下工程所处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满足抗压、抗冻和抗侵蚀性等耐久性要求。
15 地下防水4.1.4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注:(1)本表适用于I、II、III类围岩(土层及软弱围岩);
(2)山岭隧道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16 地下防水4.1.6
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 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 mm。
17 地下防水4.1.7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 mm;
2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 mm,并不得贯通;
3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mm。
18 地下防水4.1.24
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 mm的墙体上。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 mm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 mm;
2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19 地下防水4.1.25
施工缝防水构造形式宜按图4.1.25-1、4.1.25-2、4.1.25-3、4.1.25-4选用,当采用两种以上构造措施时可进行有效组合。
图4.1.25-1 施工缝防水构造(一)
图4.1.25-2 施工缝防水构造(二)
图4.1.25-3 施工缝防水构造(三)
图4.1.25-4 施工缝防水构造(四)
20 地下防水4.2.1
防水砂浆应包括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宜采用多层抹压法施工。
21 地下防水4.2.2
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应用于受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防水。
22 地下防水4.2.5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厚度单层施工宜为6~8 mm,双层施工宜为10~12 mm;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水泥防水砂浆厚度宜为18~20 mm。
23 地下防水4.3.1
卷材防水层宜用于经常处在地下水环境,且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
24 地下防水4.3.2
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
25 地下防水4.3.3
卷材防水层用于建筑物地下室时,应铺设在结构底板垫层至墙体防水设防高度的结构基面上;用于单建式的地下工程时,应从结构底板垫层铺设至顶板基面,并应在外围形成封闭的防水层。
26 地下防水4.3.5
卷材防水层的卷材品种可按表4.3.5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和耐菌性。
表4.3.5 卷材防水层的卷材品种
27 地下防水4.3.6
卷材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 不同品种卷材的厚度
注:(1)带有聚酯毡胎体的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聚酯胎防水卷材》JC 898;
(2)无胎体的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JC 840。
28 地下防水4.3.7
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300~500 mm。
29 地下防水4.3.14
不同品种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3.14的要求。
表4.3.14 防水卷材大街宽度
30 地下防水4.3.16
铺贴各类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铺设卷材加强层;
2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施工,其粘结位置、点粘面积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侧墙采用外防外贴法的卷材及顶板部位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施工;
3卷材与基面、卷材与卷材间的粘结应紧密、牢固;铺贴完成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产生扭曲和皱折。
4卷材搭接处和接头部位应粘贴牢固,接缝口应封严或采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缝;
5铺贴立面卷材防水层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
6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31 地下防水4.3.18
铺贴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表面应平整、干净、干燥、无尖锐突起物或孔隙;
2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应辊压粘贴牢固,卷材表面不得有扭曲、皱折和起泡现象;
3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或嵌入墙体顶部的凹槽内,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4低温施工时,宜对卷材和基面适当加热,然后铺贴卷材。
32 地下防水4.3.19
合铺贴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应采用冷粘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胶粘剂应涂刷均匀,不应露底、堆积;
2 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应根据胶粘剂的性能控制;
3 铺贴卷材时,应辊压粘贴牢固;
4 搭接部位的粘合面应清理干净,并应采用接缝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粘结。
33 地下防水4.3.20
铺贴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接缝采用焊接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的搭接缝可采用单焊缝或双焊缝。单焊缝搭接宽度应为60 mm,有效焊接宽度不应小于30 mm;双焊缝搭接宽度应为80 mm,中间应留设10~20 mm的空腔,有效焊接宽度不宜小于10 mm;
2 焊接缝的结合面应清理干净,焊接应严密;
3 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
34 地下防水4.3.21
铺贴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材料;
2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90%,刮涂粘结料应均匀,不应露底、堆积;
3固化后的粘结料厚度不应小于1.3 mm;
4施工完的防水层应及时做保护层。
35 地下防水4.3.22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宜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宜单层铺设;
2在潮湿基面铺设时,基面应平整坚固、无明显积水;
3卷材长边应采用自粘边搭接,短边应采用胶粘带搭接,卷材端部搭接区应相互错开;
4立面施工时,在自粘边位置距离卷材边缘10~20 mm内,应每隔400~600 mm进行机械固定,并应保证固定位置被卷材完全覆盖;
5浇筑结构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防水层。
36 地下防水4.3.23
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铺平面,后铺立面,交接处应交叉搭接;
3从底面折向立面的卷材与永久性保护墙的接触部位,应采用空铺法施工;卷材与临时性保护墙或围护结构模板的接触部位,应将卷材临时贴附在该墙上或模板上,并应将顶端临时固定;
4当不设保护墙时,从底面折向立面的卷材接槎部位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混凝土结构完成,铺贴立面卷材时,应先将接槎部位的各层卷材揭开,并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如卷材有局部损伤,应及时进行修补;卷材接槎的搭接长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 mm,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为100 mm;当使用两层卷材时,卷材应错槎接缝,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卷材防水层甩槎、接槎构造见图4.3.23。
图4.3.23 卷材防水层甩槎、接槎构造
1—临时保护墙;2—永久保护墙;3—细石混凝土保护层;4—卷材防水层;5—水泥砂浆找平层;6—混凝土垫层;7—卷材加强层;8—结构墙体;9—卷材加强层;10—卷材防水层;11—卷材保护层
37 地下防水4.3.24
采用外防内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的保护墙内表面应抹厚度为20 mm的1:3水泥砂浆找平层,然后铺贴卷材;
2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应先铺转角,后铺大面。
38 地下防水4.3.25
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机械碾压回填土时,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70 mm;
2)采用人工回填土时,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50 mm;
3)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2底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mm;
3侧墙卷材防水层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 mm厚1:2.5水泥砂浆层。
39 地下防水4.4.1
涂料防水层应包括无机防水涂料和有机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可选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有机防水涂料可选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
40 地下防水4.4.2
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
41 地下防水4.4.3
防水涂料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潮湿基层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大的无机防水涂料或有机防水涂料,也可采用先涂无机防水涂料而后再涂有机防水涂料构成复合防水涂层;
2冬期施工宜选用反应型涂料;
3埋置深度较深的重要工程、有振动或有较大变形的工程,宜选用高弹性防水涂料;
4有腐蚀性的地下环境宜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有机防水涂料,并应做刚性保护层;
5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应选用Ⅱ型产品。
42 地下防水4.4.4
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阴角直径宜大于50 mm,阳角直径宜大于10 mm,在底板转角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并应增涂防水涂料。
43 地下防水4.4.5
防水涂料宜采用外防外涂或外防内涂(图4.4.5-1、图4.4.5-2)。(www.xing528.com)
图4.4.5-1 防水涂料外防外涂构造
1—保护墙;2—砂浆保护层;3—涂料防水层;4—砂浆找平层;5—结构墙体;6—涂料防水层加强层;7—涂料防水层加强层;8—涂料防水层搭接部位保护层;9—涂料防水层搭接部位;10—混凝土垫层
图4.4.5-2 防水涂料外防内涂构造
1—保护墙;2—涂料保护层;3—涂料防水层;4—找平层;5—结构墙体;6—涂料防水层加强层;7—涂料防水加强层;8—混凝土垫层
44 地下防水4.4.6
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小于3.0 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 kg/m2,且厚度不应小于1.0 mm;有机防水涂料的厚度不得小于1.2 mm。
45 地下防水4.4.13
防水涂料应分层刷涂或喷涂,涂层应均匀,不得漏刷漏涂;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 mm。
46 地下防水4.4.15
有机防水涂料施工完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板、顶板应采用20 mm厚1:2.5水泥砂浆层和40~50 mm厚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2侧墙背水面保护层应采用20 mm厚1:2.5水泥砂浆;
3侧墙迎水面保护层宜选用软质保护材料或20 mm厚1:2.5水泥砂浆。
47 地下防水4.5.1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宜用于经常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防水。
48 地下防水4.5.2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之间。
49 地下防水4.5.4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应由塑料防水板与缓冲层组成。
50 地下防水4.5.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可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防水要求,采用全封闭、半封闭或局部封闭铺设。
51 地下防水4.5.6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应牢固地固定在基面上,固定点的间距应根据基面平整情况确定,拱部宜为0.5~0.8 m、边墙宜为1.0~1.5 m、底部宜为1.5~2.0 m。局部凹凸较大时,应在凹处加密固定点。
52 地下防水4.5.7
塑料防水板可选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乙烯-沥青共混聚合物、聚氯乙烯、高密度聚乙烯类或其他性能相近的材料。
53 地下防水4.5.8
塑料防水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幅宽宜为2~4 m;
2厚度不得小于1.2 mm;
3应具有良好的耐刺穿性、耐久性、耐水性、耐腐蚀性、耐菌性;
4塑料防水板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8的规定。
表4.5.8 塑料防水板主要性能指标
54 地下防水4.5.9
缓冲层宜采用无纺布或聚乙烯泡沫塑料,缓存层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9的规定。
表4.5.9 缓冲层材料性能指标
55 地下防水4.5.10
暗钉圈应采用与塑料防水板相容的材料制作,直径不应小于80 mm。
56 地下防水4.5.12
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采用暗钉圈固定在基面上(图4.5.12)。钉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5.6条的规定。
图4.5.12 暗钉圈固定缓冲层
1—初期支护;2—缓冲层;3—热塑性暗钉圈;4—金属垫圈;5—射钉;6—塑料防水板
57 地下防水4.5.13
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宜由拱顶向两侧展铺,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板与暗钉圈焊接牢靠,不得有漏焊、假焊和焊穿现象。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搭接缝应为热熔双焊缝,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0 mm;
2 环向铺设时,应先拱后墙,下部防水板应压住上部防水板;
3 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
4 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取封闭措施。
58 地下防水4.5.14
接缝焊接时,塑料板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三层。
59 地下防水4.6.1
金属防水层可用于长期浸水、水压较大的水工及过水隧道,所用的金属板和焊条的规格及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0 地下防水4.6.2
金属板的拼接应采用焊接,拼接焊缝应严密。竖向金属板的垂直接缝,应相互错开。
61 地下防水4.6.3
主体结构内侧设置金属防水层时,金属板应与结构内的钢筋焊牢,也可在金属防水层上焊接一定数量的锚固件(图4.6.3)。
62 地下防水4.6.4
主体结构外侧设置金属防水层时,金属板应焊在混凝土结构的预埋件上。金属板经焊缝检查合格后,应将其与结构间的空隙用水泥砂浆灌实(图4.6.4)。
图4.6.3 金属板防水层
1—金属板;2—主体结构;3—防水砂浆;4—垫层;5—锚固筋
图4.6.4 金属板防水层
1—防水砂浆
2—主体结构
3—金属板
4—垫层
5-锚固筋
63 地下防水4.6.7
金属板防水层应采取防锈措施。
64 地下防水4.7.1
膨润土防水材料包括膨润土防水毯和膨润土防水板及其配套材料,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
65 地下防水4.7.2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应用于pH值为4~10的地下环境,含盐量较高的地下环境应采用经过改性处理的膨润土,并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66 地下防水4.7.3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应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防水层两侧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
67 地下防水4.7.4
铺设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的基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15,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7.5。
68 地下防水4.7.5
阴、阳角部位应做成直径不小于30 mm的圆弧或30×30 mm的坡角。
69 地下防水4.7.6
变形缝、后浇带等接缝部位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 mm的加强层,加强层应设置在防水层与结构外表面之间。
70 地下防水4.7.7
穿墙管件部位宜采用膨润土橡胶止水条、膨润土密封膏或膨润土粉进行加强处理。
71 地下防水4.7.8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不应采用钙基膨润土;
2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不透水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和耐菌性;
3 膨润土防水毯非织布外表面宜附加一层高密度聚乙烯膜;
4 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层和非织布层之间应连结紧密、牢固,膨润土颗粒应分布均匀;
5 膨润土防水板的膨润土颗粒应分布均匀、粘贴牢固,基材应采用厚度为0.6~1.0 mm的高密度聚乙烯片材。
72 地下防水4.7.11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立面和斜面上的固定间距宜为400~500 mm,平面上应在搭接缝处固定。
73 地下防水4.7.12
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面应与结构外表面或底板垫层混凝土密贴;膨润土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应与结构外表面或底板垫层密贴。
74 地下防水4.7.13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搭接法连接,搭接宽度应大于100 mm。搭接部位的固定位置距搭接边缘的距离宜为25~30 mm,搭接处应涂膨润土密封膏。平面搭接缝可干撒膨润土颗粒,用量宜为0.3~0.5 kg/m。
75 地下防水4.7.17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永久收口部位应用收口压条和水泥钉固定,并应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
76 地下防水4.7.18
膨润土防水材料与其他防水材料过渡时,过渡搭接宽度应大于400 mm,搭接范围内应涂抹膨润土密封膏或铺撒膨润土粉。
77 地下防水5.1.2
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可根据不同的工程结构类别、工程地质情况采用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等替代措施。
78 地下防水5.1.3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 mm。
79 地下防水5.1.4
用于沉降的变形缝最大允许沉降差值不应大于30 mm。
80 地下防水5.1.5
变形缝的宽度宜为20~30 mm。
81 地下防水5.1.6
变形缝的防水措施可根据工程开挖方法、防水等级按本规范表3.3.1-1、3.3.1-2选用。变形缝的几种复合防水构造形式,见图5.1.6-1~5.1.6-3。
图5.1.6-1 中埋式止水带与外贴防水层复合使用
外贴式止水带L≥300
外贴防水卷材L≥400
外涂防水涂层L≥400
1—混凝土结构
2—中埋式止水带
3—填缝材料
4—外贴止水带
图5.1.6-2 中埋式止水带与嵌缝材料复合使用
1—混凝土结构
2—中埋式止水带
3—防水层
4—隔离层
5—密封材料
6—填缝材料
图5.1.6-3 中埋式止水带与可卸式止水带复合使用
1—混凝土结构;2—填缝材料;3—中埋式止水带;4—预埋钢板;5—紧固件压板;6—预埋螺栓;7—螺母;8—垫圈;9—紧固件压板;10—Ω型止水带;11—紧固件圆钢
82 地下防水5.1.7
环境温度高于50℃处的变形缝,中埋式止水带可采用金属制作(图5.1.7)。
图5.1.7 中埋式金属止水带
1—混凝土结构
2—金属止水带
3—填缝材料
83 地下防水5.1.10
中埋式止水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
2 止水带应固定,顶、底板内止水带应成盆状安设;
3 中埋式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其端模应支撑牢固,并应严防漏浆;
4 止水带的接缝宜为一处,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
5 中埋式止水带在转弯处应做成圆弧形,(钢边)橡胶止水带的转角半径不应小于200 mm,转角半径应随止水带的宽度增大而相应加大。
84 地下防水5.1.11
安设于结构内侧的可卸式止水带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需配件应一次配齐;
2 转角处应做成45°折角,并应增加紧固件的数量。
85 地下防水5.1.12
变形缝与施工缝均用外贴式止水带(中埋式)时,其相交部位宜采用十字配件(图5.1.12-1)。变形缝用外贴式止水带的转角部位宜采用直角配件(图5.1.12-2)。
图5.1.12-1 外贴式止水带在施工缝与变形缝相交处的十字配件
图5.1.12-2 外贴式止水带在转角处的直角配件
86 地下防水5.1.13
密封材料嵌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缝内两侧基面应平整干净、干燥,并应刷涂与密封材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
2 嵌缝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
3 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并应粘结牢固。
87 地下防水5.1.14
在缝表面粘贴卷材或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3和4.4节的有关规定。
88 地下防水5.2.1
后浇带宜用于不允许留设变形缝的工程部位。
89 地下防水5.2.3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抗渗和抗压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
90 地下防水5.2.4
后浇带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其间距和位置应按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宽度宜为700~1000 mm。
91 地下防水5.2.5
后浇带两侧可做成平直缝或阶梯缝,其防水构造形式宜采用图5.2.5-1~5.2.5-3。
图5.2.5-1 后浇带防水构造(一)
1—先浇混凝土
2—遇水膨胀止水条(胶)
3—结构主筋
4—后浇补偿收缩混凝土
图5.2.5-2 后浇带防水构造(二)
1—先浇混凝土
2—结构主筋)
3—外贴式止水带
4—后浇补偿收缩混凝土
图5.2.5-1 后浇带防水构造(三)
1—先浇混凝土
2—遇水膨胀止水条(胶)
3—结构主筋
4—后浇补偿收缩混凝土
92 地下防水5.2.14
后浇带需超前止水时,后浇带部位的混凝土应局部加厚,并应增设外贴式或中埋式止水带(图5.2.14)。
图5.2.14 后浇带超前止水构造
1—混凝土结构;2—钢丝网片;3—后浇带;4—填缝材料;5—外贴式止水带;6—细石混凝土保护层;7—卷材防水层;8—垫层混凝土
93 地下防水5.4.2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 mm,当厚度小于250 mm时,应采取局部加厚或其他防水措施(图5.4.2)。
图5.4.2 预埋件或预留孔(槽)处理
94 地下防水5.4.3
预留孔(槽)内的防水层,宜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95 地下防水5.5.1
预留通道接头处的最大沉降差值不得大于30 mm。
96 地下防水5.5.2
预留通道接头应采取变形缝防水构造形式(图5.5.2-1、图5.5.2-2)。
图5.5.2-1 预留通道接头防水构造(一)
1—先浇混凝土结构
2—连接钢筋
3—遇水膨胀止水条(胶)
4—填缝材料
5—中埋式止水带
6—后浇混凝土结构
7—遇水膨胀橡胶条(胶)
8—密封材料
9—填充材料
图5.5.2-2 预留通道接头防水构造(二)
1—先浇混凝土结构
2—防水涂料
3—填缝材料
4—可卸式止水带
5—后浇混凝土结构
97 地下防水8.3.2(节选)
地下连续墙用作主体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墙体与工程顶板、底板、中楼板的连接处均应凿毛,并应清洗干净,同时应设置1~2道遇水膨胀止水条(胶),接驳器处宜喷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或涂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98 地下防水8.4.2(节选)
采用地下连续墙和防水混凝土内衬的复合式逆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3 顶板、楼板及下部500 mm的墙体应同时浇筑,墙体的下部应做成斜坡形;斜坡形下部应预留300~500 mm空间,并应待下部先浇混凝土施工14 d后再行浇筑;浇筑前所有缝面应凿毛、清理干净,并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和预埋注浆管。上部施工缝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时,应使用胶粘剂和射钉(或水泥钉)固定牢靠。浇筑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图8.4.2)。
图8.4.2 逆筑法施工接缝防水构造
1—地下连续墙
2—楼板
3—顶板
4—补偿收缩混凝土
5—应凿去的混凝土
6—遇水膨胀止水条或预埋注浆管
7—遇水膨胀止水胶
8—粘结剂
《建筑专业精细化设计》与建识网www.archknow.com 里有更多实用的资源,看得多,收获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