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包括机动车的出入口、地库内外坡道、道路及附属等内容的规范条款(结合本小节的基本规定一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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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7 交通涉及的规范条款 本表在建识网上随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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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3 车辆出入口的高度与宽度示意
图3-24 平入式出入口实景案例
图3-25 平入式出入口示意
图3-26 常用行车道宽度
图3-27 直线坡道式出入口
图3-28 地下车库出入口立剖面局部示意
图3-29 曲线坡道实景案例
图3-30 曲线坡道平面示意
图3-31 曲线坡道立剖面示意图
图3-32 地下车库出入口案例1
图3-33 地下车库出入口案例2
图3-34 地下车库层间车道案例1
图3-35 地下车库层间坡道案例2
图3-36 地下室层间坡道立剖面示意
图3-37 坡道上减速措施(过多)案例
图3-38 坡道棚体有防异物坠落防雨雪的功能
图3-39 机动车坡道转弯处示例1
图3-40 机动车坡道转弯处示例2
图3-41 出入口坡道及库内车道场景案例
规范原文摘录
1 统标5.2.1(节选)
基地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4当基地内设有地下停车库时,车辆出入口应设置显著标志;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影响人、车通行。
2 统标5.2.2(节选)
基地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尽端式道路长度大于120.0 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0 m×12.0 m的回车场地。
3 统标5.2.4
建筑基地内地下机动车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间宜设置缓冲段,缓冲段应从车库出入口坡道起坡点算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缓冲段与基地内道路连接处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5.5 m;
2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垂直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5.5 m;
3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平行时,应设不小于5.5 m长的缓冲段再汇入基地道路;
4当出入口直接连接基地外城市道路时,其缓冲段长度不宜小于7.5 m。
4 住建5.4.2(节选)
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5 库规4.1.3
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安全设施。
6 库规4.1.3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
7 库规4.1.4
机动车的环形车道最小外半径(R0)和内半径(r0)的尺寸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图4.1.4):
图4.1.4 机动车环形车道平面图
式中:a—机动车长度;b—机动车宽度;d—前悬尺寸;e—后悬尺寸;
L—轴距;m—后轮距;n—前轮距;r1—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按本规范表4.1.3取值);
R0—环形车道外半径;r0—环形车道内半径;R—机动车环行外半径;
r—机动车环行内半径;W—环形车道最小净宽(按本规范表4.2.10-1取值);
χ—机动车环行时最外点至环道外边安全距离,宜大于或等于250 mm,当两侧为连续障碍物时宜大于或等于500 mm;
y—机动车环行时最内点至环道内边安全距离,宜大于或等于250 mm,当两侧为连续障碍物时宜大于或等于500 mm。
8 库规4.1.7
对于出入口及坡道与停车区域,每层交通流线应周转畅通,且应形成上行、下行连续不断的通路,并应防止上、下行车辆交叉。
9 库规4.1.10
机动车库内的标志和标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方向的标志;
2应在楼地面上用彩色线条标明行驶方向、用10~15 cm宽线条标明停车位;
3在各层柱间及通车道尽端,应设置停车区位的标志。
10 库规4.1.11
设有道闸的机动车库,道闸应设置在车库出入口附近的平坡段上,并应留出方便驾驶员操作的空间。
11 库规4.2.2
车辆出入口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 m,并宜与基地内部道路相接通,当直接通向城市道路时,应符合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
12 库规4.2.3
机动车库出入口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有关规定设缓冲段与基地道路连通。
13 库规4.2.4
车辆出入口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 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4 m。(www.xing528.com)
14 库规4.2.5(节选)
车辆出入口及坡道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车辆出入口及坡道的最小净高
注:净高指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设备管道、梁或其他构件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高度。
15 库规4.2.6
机动车库出入口和车道数量应符合表4.2.6的规定,且当车道数量大于等于5且停车当量大于3000辆时,机动车出入口数量应经过交通模拟计算确定。
表4.2.6 机动车库出入口和车道数量
16 库规4.2.7
对于停车当量小于25辆的小型车库,出入口可设一个单车道,并应采取进出车辆的避让措施。
17 库规4.2.8
机动车库的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机动车升降梯不得替代乘客电梯作为人员出入口,并应设置标识。
18 库规4.2.9
平入式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入式出入口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应小于150 mm,且不宜大于300 mm;
2出入口室外坡道起坡点与相连的室外车行道路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5.0 m;
3出入口的上部宜设有防雨设施;
4出入口处宜设置遥控启闭的大门。
19 库规4.2.10
坡道式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可采用直线坡道、曲线坡道和直线与曲线组合坡道,其中直线坡道可选用内直坡道式、外直坡道式;
2出入口可采用单车道或双车道,坡道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2.10-1的规定;
表4.2.10-1 坡道最小净宽
注:此宽度不包括道牙及其他分隔带宽度。当曲线比较缓时,可以按直线宽度进行设计。
3坡道的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2.10-2的规定;
表4.2.10-2 坡道的最大纵向坡度
4当坡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坡段,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 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 m,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0 m,缓坡段的中心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图4.2.10);大型车的坡道应根据车型确定缓坡的坡度和长度;
5微型车和小型车的坡道转弯处的最小环形车道内半径(r0)不宜小于表4.2.10-3的规定;其他车型的坡道转弯处的最小环形车道内半径应按本规范式(4.1.4-1)~式(4.1.4-5)计算确定;
图4.2.10 缓坡
1—坡道起点;2—坡道止点
表4.2.10-3 坡道转弯处的最小环形车道内半径(r0)
注:坡道转向角度为机动车转弯时的连续转向角度。
6环形坡道处弯道超高宜为2%~6%。
20 库规4.2.11
升降梯式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小型机动车库设置机动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升降梯作为机动车库出入口,升降梯可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等提升设备,且升降梯的数量不应少于两台,停车当量少于25辆的可设一台;
2机动车出口和入口宜分开设置;
3升降梯宜采用通过式双向门,当只能为单侧门时,应在进(出)口处设置车辆等候空间;
4升降梯出入口处应设有防雨设施,且升降梯底坑应设有机械排水系统;
5机动车库应在每层出入口处的明显部位设置楼层和行驶方向的标志,并宜在驾驶员方便触及的部位,设置升降梯的操纵按钮;
6当采用升降平台时,应在每层周边设置安全护栏和防坠落等措施;
7升降梯出入口处应设限高和限载标志。
21 库规4.3.4
机动车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可通过计算或作图法求得,且库内通车道宽度应大于或等于3.0 m。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宜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
22 库规4.3.5
微型车和小型车的环形通车道最小内半径不得小于3.0 m。
23 库规4.3.8(节选)
错层式停车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直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使车辆在停车层作180°转向,两段坡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4.0 m;
24 库规4.4.1
对于有防雨要求的出入口和坡道处,应设置不小于出入口和坡道宽度的截水沟和耐轮压沟盖板以及闭合的挡水槛。出入口地面的坡道外端应设置防水反坡。
25 库规4.4.2
通往地下的坡道低端宜设置截水沟;当地下坡道的敞开段无遮雨设施时,在坡道敞开段的较低处应增设截水沟。
26 库规4.4.4
机动车库内通车道和坡道的楼地面宜采取限制车速的措施。
27 库规4.4.5
机动车库内通车道和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墙阳角凸出结构等部位采取防撞措施。
28 库规4.4.7
通往地下的机动车坡道应设置防雨和防止雨水倒灌至地下车库的设施。敞开式车库及有排水要求的停车区域楼地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29 库规4.4.8
通往车库的出入口和坡道的上方应有防坠落物设施。
30 库规4.4.9
严寒和寒冷地区机动车库室外坡道应采取防雪和防滑措施。
31 库规4.4.10
当机动车库坡道横向内(或外)侧无实体墙体时,应在无实体墙处设护栏和道牙。道牙宽度不应小于0.30 m,高度不应小于0.15 m。
32 库防规5.3.3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33 库防规6.0.9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布置。
34 库防规6.0.10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Ⅳ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 m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Ⅱ、Ⅲ、Ⅳ类修车库。
35 库防规6.0.11
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量大于10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坡道为双车道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汽车库内其他楼层的汽车疏散坡道可设置1个。
36 库防规6.0.12
Ⅳ类汽车库设置汽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升降机的数量不应少于2台,停车数量少于25辆时,可设置1台。
37 库防规6.0.13
汽车疏散坡道的净宽度,单车道不应小于3.0 m,双车道不应小于5.5 m。
38 库防规6.0.14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相邻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 m;毗邻设置的两个汽车坡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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