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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变法之路-商鞅的变革策略、措施等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孝公决定进行变法。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按照时间来分的话,可以把它分成两次来看。除此以外,社会的管制在不断地加强,比如连坐法、小家庭制、禁止私斗,都是对于社会管制的加强。商鞅变法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它并不是商鞅拍着脑门进行的设想,而是商鞅尊重了秦国的传统,了解了秦国的成法,借鉴了六国行之有效的变革的思路,尤其是魏国的变革的思路而建立的系统工程。

秦国变法之路-商鞅的变革策略、措施等

商鞅说服了秦孝公及一干大臣后,“王曰,善”。秦孝公决定进行变法。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关键的一个“善”字。

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按照时间来分的话,可以把它分成两次来看。商鞅变法的二十年时间里面,第一次变法是在公元前359年(很多的史书说是公元前356年,这里用历史学者最新的考证,公元前359年),主要措施是连坐法。然后,针对儒家实行烧诗书、明法令这样的办法,禁止民间群众性的私斗械斗。还实行小家庭制。小家庭制是这样说的,“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家里有两个男丁,如果不分家,不成立各自的小家庭,这家庭的赋税要增加一倍。这种制度主要为了提高生产能力,让人民去开垦更多的土地。

商鞅制定了重农抑商政策。“勠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意思是农业做得好,土地产粮量高,生产出的纺织品多,可以免其赋。若是“事末利及怠而贫者”,如果只是贪图搞投机倒把的这种小买卖,或者有土地,但是懒于耕种,然后因此而致贫的,要“举以为收孥”,就要成为奴隶了,这就是一种重农抑商的表现。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系统地在国家制度层面上进行明确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制定者,从此之后这一政策影响了中国历史两千余年。

他设定了军功爵制,只有有军功的人才能够授予各种各样的爵位。当时的秦制是分成十八等爵(到了汉代的时候才出现了二十等爵),即使是宗室这种世袭的贵族中心,他们如果没有军功的话也不可能得到一个新的爵位,得不到尊敬。而且爵位体现在待遇里、服装上,以及田宅中。他们家里边能够享受到的“臣妾衣服”,都跟军功爵禄是有关系的,总之要达到“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样的程度,全社会都要以是否有军功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光荣、是否有价值的唯一的标志。通过这样六项措施,商鞅把民众的战斗情绪都给调动起来了。

通过第一次变法,商鞅改革了技术的层面,让秦国的民众充满了战斗力和战斗精神,同时内斗也在减少,达到了“安内”的效果,也可以去“击外”。

经过了十年,秦国变得越来越强大,变法越来越显成效,商鞅终于在公元前350年推行第二次变法。

第二次变法重点主要是两条,一条是设置县制,把全国分成三十一县,县置令、丞,把原来春秋战国时期临时设置的军事单位变成了一个明确的行政单位,破除分封制,而直接实行中央直接管治的制度。因为县的长官是由国君直接任命的,随时可以进行调配,这就加强了中央集权,加强了君主的权力,也加强了君主专制

第二条就是经济上的废井田、开阡陌。原文是这样说的:“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也就是说土地制度与赋税制度一起进行变革,打破了过去的井田制,实行新的土地私有制。这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初次建立。

可以看出来第二次变法虽然只有两条,但这两条都是非常深刻的。设县制是行政制度上的、基层的、底层逻辑上的变革。废井田、开阡陌更是土地制度上的一个根本性的变革。

这些变革都是为了一个字去服务的,就是“战”,而这个战又是需要一个字去体现的,就是“农”,所以商鞅这个时候提出“农战”策略。以农为战、聚农为战、为农而战、运农而战,农战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重农抑商、废井田、开阡陌等措施上,这些都是贯穿了中国历史两千多年的思路。

以上是我们第一次对商鞅变法的内容、进行探讨,我们是按照时间给它进行的分类。可以看出商鞅变法的思路:先改革一些具体的内容、具体的小制度,再改革底层的、根基性的制度。(www.xing528.com)

如果我们按领域去分析,商鞅变法可以分成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社会的、文化的几大领域的内容。

政治方面,军功爵制和设置县制,这是两个非常非常关键的制度。军功爵制,增强战斗力;设置县制,增强中央的管理。

经济上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废井田开阡陌,保证了土地和生产力之间关系的重新确立,生产关系的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重农抑商的政策更加保障农民的利益,同时也保证国家的利益。

军事上的军功爵制的重要性就不用多说了。

除此以外,社会的管制在不断地加强,比如连坐法、小家庭制、禁止私斗,都是对于社会管制的加强。

文化上烧诗书(燔诗书)、明法令,用法家的思想去代替儒家的思想,“诗”“书”都是儒家的东西,儒家在那个年代代表了教育,“书”代表的是先王的政治制度,“诗”代表的是民间对于政治的反馈、讽刺和讽谏,它们都跟政治有关,把它们烧掉实际上是表明一种不要议论政治,政治只有一个核心——国家政府的政令,这样的一种态度。

如果我们再换一种思维方式,按照性质去分析商鞅变法的话,又可以分为破旧之法与立新之法。例如废井田是破旧,燔诗书是破旧,冲击或者废除世卿世禄制也是破旧(商鞅变法实行了军功爵制,实际上就是在冲击废除世卿世禄制)。而连坐法、小家庭、军功爵制、设置县制、重农抑商、开阡陌等都是立新的制度。

变法变革的“变”字本身就既是破旧,又是立新。当然商鞅很多的立新之法是从原来秦国的措施里面去进行的发展,例如连坐法,秦国原来就有,只不过商鞅把它变成了一个很规范的制度,加强了连坐法的运用。有一些变法和改革在其他的六国(“东方六国”“山东六国”)中已经有所实行,商鞅把它们挪到了秦国,并且加以改造。

商鞅变法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它并不是商鞅拍着脑门进行的设想,而是商鞅尊重了秦国的传统,了解了秦国的成法,借鉴了六国行之有效的变革的思路,尤其是魏国的变革的思路而建立的系统工程。魏国是战国时期变法的先驱,李悝变法有着良好的影响,而商鞅正是来自于这样的魏国,他把魏国的措施加以改进,让地少人多的魏国的措施适应了人少地多的秦国,可以说这是一种在继承传统之上的推陈出新的创造,商鞅在这点上是成功的,当然商鞅也有其不够成功的一些点,我们在接下来的章节中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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