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区,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土岩组合地基。
①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②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③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对于下卧基岩面坡度大于10%的地基,当建筑地基处于稳定状态、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且基岩表面距基础底面的土层厚度大于300mm时,如果结构类型的地质条件符合表10-2 要求,可以不作变形验算,否则,应做变形验算。当变形值超出建筑物地基变形容许值时,应调整基础的宽度、埋深或采用褥垫等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局部为软弱土层的,可采用基础梁、桩基、换土或其他方法进行处理。
表10-2 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
对于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如果石芽间距小于2m,其间为硬塑或坚硬状态的红粘土,或当房屋为六层或六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三层或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或配设15t和15t以下吊车的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压力小于200kPa时,可以不作地基处理。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可利用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石芽作支墩式基础,也可在石芽出露部位作褥垫,如图10-1所示。当石芽间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可用碎石、土夹石等压缩性低的土料进行置换。(www.xing528.com)
图10-1 褥垫构造图
1—基础;2—土层;3—基岩;4—沥青;5—褥垫
对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容易在软硬交界处产生不均匀沉降,导致建筑物开裂。因此,地基处理的目的,应使地基的局部坚硬部位的变形与周围土的变形相适应。当土层的承载力标准值大于150kPa,房屋为单层排架结构或一、二层砌体承重结构时,宜在基础与岩石的接触部位采用褥垫进行处理。对于多层砌体承重结构,应根据土质情况,适当调整建筑物平面位置,也可采用桩基或梁、拱跨越等处理措施。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宜结合建筑平面形状、荷载条件等设置沉降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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