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列车必须配备1 名司机及1 名车长,工程车可牵引运行,也可推进运行,各站按正常列车办理。
(2)工程车中车辆编组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车长负责检查确认。当装载货物时,由装载负责人检查确认,车长负责再次检查确认。工程车装载货物顶部距轨面超过3 800 mm时,接触网须停电。
(3)工程车在正线及辅助线运行时,凭地面信号及调度命令行车。一个联锁区同一线路原则上只准有一列工程车运行。同一联锁区必须开行多辆工程车或间隔不能满足时,须经值班主任同意。
(4)工程车进出正线及辅助线的规定
①最后一列电客车出清的线路可安排工程车运行,进入正线及辅助线运行的工程车须与电客车间隔四个及以上区间。须接触网停电的,应在确认相应区域接触网停电后工程车方可进入。
②夜间施工开行的工程车回基地时,必须在次日运营开行的第一列车出基地前规定的时间(如50 分钟)出清正线及辅助线。
(5)工程车停车后再开或在车站始发时,司机要确认地面信号并按行调命令行车。
(6)工程车开行时,车站不用接发列车。工程车在运行中司机、车长通过电台加强与行调联系,掌握运行计划,确认运行进路。开行超长、超限、集重货物的工程列车时,车站必须派人在站台监督列车运行,发现危及安全时应及时显示停车手信号、通知司机(车长)停车并报告行调。
(7)工程车到达指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后,行调应根据施工计划及时发布书面命令封锁该作业区域。待施工结束后,再发布调度命令开通有关线路,安排工程车回车辆基地。(www.xing528.com)
(8)工程车编挂有平板车时,原则上在区间不准甩下作业。因施工或装卸货物的需要,可以在中途站甩下作业,但要做好安全防护及防溜措施,返回时应全部挂走。
(9)工程车司机须掌握运行速度,按规定驾驶运行。工程车运行限速表如表5-1所示,工程车挂有其他车辆时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表5-2的规定。某轨道公司带动力工程车牵引定数的规定,如表5-3所示。
表5-1 工程车运行速度
表5-2 工程车挂有其他车辆时的运行速度
表5-3 某轨道公司带动力工程车牵引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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