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艺术与技术各种因素的互动与作用。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美学表现,艺术家和设计师关于秩序和精确性的理想,各种因素在空间中相互作用的模型、各种思想的交汇,表现形式和空间设计,并非“新”与“旧”的观念对立;诸如传统与现代,新与旧的观念交汇。空间被设想为一个由各种要素构成,同时又是开放的载体,其中各种因素都能同时发挥作用,令人产生身心愉快的感受。
其次,是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特殊的视觉表现语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科技的综合应用、推广和普及,人们的审美理念、审美习惯、审美要求都已发生了质的改变,建立在数字化媒体技术基础上的艺术作品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艺术产业、文化娱乐产品随之越来越丰富多彩,人们的审美情趣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艺术品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具有特殊的视觉表现,能够让人体会到场所感。相较于传统空间构造的肌理,现代信息空间的媒体构造肌理是多样化的。
观众们的审美也越来越寻求超现实或者奇幻的色彩,光影变幻的虚幻感受,以及超越时空和地域性限制、强烈以及奇幻的视觉感受,并且,这种审美需求与审美品位也成为当前大众的一种审美潮流和趋势。空间的构造肌理从单一的绘画、音乐、舞蹈、文学等形式,走向多元化的多媒体互动艺术,从无声到有声,从单媒到多媒,从实境到虚拟,从被动到互动,导致新艺术形式的诞生。走出来到世界中,常常意味着一个都市人从走出自己家里开始,然后走进都市里,也就是说走进城市结构里面。“……里面完成的装置会和框架完整结合,以便使我们得以产生经验。框架从建立的结构中间开始,在展览空间里发展,然后再延伸到外面的环境中。”(卡特琳·古特,2014)
与此同时,复制美学的体现愈来愈多,特别是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审美。复制美学既体现在传统空间的美学构造,又体现在从信息处理的角度思考空间艺术形式,具体表现在倾向利用新媒体技术,主要结合机械技术与复合材料,遵循理性主义原则,用理性的数学思维进行机器装置的艺术创作,用几何形体以及简约抽象的色彩制造秩序的美感,用秩序性的复制、聚合及智能技术的组合,表现机械所带来的诗意美感。设计多表现对于抽象几何形式的推崇;更注重艺术的表现力和形式感,侧重作品的感官表现、运动感和装饰性,加强由复制美感所带来的艺术感染力,更能适应新艺术形式的柔韧性、数字化和互动的亲和力。(www.xing528.com)
此外,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互动审美,也是最为鲜明的特征之一。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互动审美,更多是一种社会概念和状态;是人的理性思维和艺术的感性思维相互融合,其基础是交互技术,产生于信息社会。“互动性”,使公共空间中的媒体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进行“美”的重构。“互动”或者说“交互”过程是参与对象之间的信息交流过程,其目的是实现某一特定的目标;这种信息的交流,即人与环境之间的“交流”和“对话”。
新媒体艺术也能够适应公共审美。在当代艺术创作中,数字技术也已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各种类型的艺术表现形式中,运用数字技术也可以对所建构的数字艺术内容进行重复和叠加,数字化的技术取代了艺术和自然的原始关系。以媒体技术、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艺术,其艺术创作也从个人化表达风格向模拟和想象的数字模拟转变。数字技术的介入使媒体艺术成为具有技术性的艺术,其所创造的文化现象既融合了传统艺术,也包容了新兴的艺术形式,其对传统艺术的实践、审美认知都产生了改变。
互动性,影响人们对时空心理关系的重新定位;而互动的美学特征,则直接与它的链接网络、互动控制等技术特性相关,决定了与其他任何艺术形式更具融合和不确定性。空间中艺术的互动性和互动结局的不确定性,引申到美学维度,即“自由自在”的美学内涵,它重新规范了“人机共栖”的社会形态和审美体验。在艺术观念上,媒体艺术中导入的“互动”特性,使人们面对艺术而拥有更多的参与机会,互动性的导入使人们参与作品更具选择性,比以往更具人性化。新媒体艺术与新媒体技术的信息与传播整合能力,在互动审美中消除传播者与大众者之间的界限,相比以往传统艺术的任何方式,更贴近观众,观众被赋予了新的、更加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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