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市将2001年确定为卫生系统的改革年,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和可行性研究,改革了乡镇卫生院的产权制度,对县级医疗机制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行了初步探索。
2001年1-7月份,卫生局结合国资局对24所乡镇卫生院逐一进行资产评估,摸清底数,制定了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于8月份全面推行卫生院承租经营。承租后乡镇卫生院主动适应医疗市场,加大投入,涌现出爽坨卫生院等典型。
2004年11月,丰南区按照“一乡一院”的总体规划整合乡镇卫生院资源,将33家乡镇卫生院减为16家,完成了17所余下卫生院的清产核资工作,中止了原租赁经营合同。保留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16所乡镇卫生院全部由政府举办,改变了以定额、专项为主的卫生事业补助方式,其人、财、物统一划归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各镇(乡)不再对本地卫生院予以补助。并明确乡镇卫生院职责,主要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管理等综合性卫生服务,以及对村级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与培训职责。
2011年,丰南区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括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制度五项改革。3月,对2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收支状况、药品使用及加成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测算。10月,召开了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动员会议,下发了医改相关配套文件:丰南区15个乡镇设置15个乡镇卫生院,其中包含8所中心卫生院,7所一般卫生院,城区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上2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明确为政府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由基本医疗等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渡。(www.xing528.com)
表25-7-289 1994-2011年医改体制改革进程中乡镇卫生院规划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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