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法制办成立于1991年,为科级单位,靠挂县政府办公室,1993年机构改革,撤销法制办公室,改为股级单位,法制科为丰南县政府办公室的下属单位,2011年2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区政府办公室内设立法制办公室并明确为副科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以区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和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担行政、民事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代表区政府对全区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的核发、年检备案工作,行政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在办理过程中,丰南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站在履行党的宗旨的高度,以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依法办理的原则,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重解决实际问题,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走访率、委员满意率,分别达到98%、96.5%、95%和98.5%。
一、行政复议工作
1994年至201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6件,全部立案受理并审结。其中,不予受理7件,经复议决定维持原案的60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41件,撤销处理无事实根据的3件,改变原处理不当的12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做到了事实准确,处置合理,达到申请复议人心悦诚服。(www.xing528.com)
二、议案提案办理
每年区(市)人大、政协“两会”后,丰南区(市)政府都要对区(市)人大代表和区(市)政协委员所提议案、提案情况进行梳理,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政府相关部门限期办理,同时加强办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1994-2011年,丰南区(市)政府共办理区(市)人大代表议案2462件.省人大代表议案16件,唐山市人大议案24件,唐山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基本解决的2858件,占72.5%;有712件需逐步创造条件列入计划解决,占18%;有368件因客观条件制约或政策、法律不能解决,都向代表、委员做出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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