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1994年以后,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按照上述原则,增值税75%、消费税100%上划中央,其他收入归省以下留用,省、市参与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的分享。
2002年,改变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实行按税种比例分享的规范方法,纳入比例分享范围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上划中央;省级按比例分享地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再参与资源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收入分享。
2008年,唐山市对各县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纳入分享范围的税收包括増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调整资源税分享比例,省市各分享30%。
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1999年,丰南市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实施的范围是本级有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所有机关、党政组织、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主要内容是按照预算管理方式和单位取得的资金收入性质分别确定不同的管理体制,对全额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预算外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差额、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自收自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2001年,丰南作为河北省预算编制管理改革开展较早的县区,开始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各部门统一实行新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独立完整的部门预算。
2002年,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丰政函[2002]16号),根据区财政供给经费水平低,执收执罚部门业务量较大,先对原返还政策进行完善,财政返还经费时,先抵减财政安排的部分经费,确定最多抵减返还数额,逐步实现收支脱钩。2003年,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实现支出与收入脱钩。
三、财政支出管理改革(www.xing528.com)
2010年,区财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变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的程序,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
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1994年中央分税制改革后,丰南市开始探索市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997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中央、省、市分税制基础上划分县乡两级税种和县乡两级支出范围,核定乡镇收支基数,将乡镇财政所人事管理权上划市财政局管理。
1998年,丰南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县级财政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县对乡镇分税制体制。是年,建立乡镇国库。乡镇国库以每个乡镇为单位建库,由农行营业所代理国库业务,滨海镇因行政区域划分与财政改革体制不配套,暂不设立国库。
1999年,省财政厅确认丰南市“乡镇财政体制”为突破性改革内容,确定“规范财政供应范围、零户统管”为重点改革内容。是年,继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确定乡镇收入基数,重新界定市乡支出范围,确定乡镇行政事业经费支出标准,实行超基数分成和超收分成奖励政策。进行“零户统管”试点改革,改革试点为小集镇财政所、钱营镇财政所和唐坊镇财政所。
2002年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和规范区乡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区、乡政府事权和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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