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教育
1998年之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形式多以大喇叭、大标语、大课堂等形式为主,宣传内容多是政策方面的,且宣传口气生硬,群众不易接受。1999年5月计划生育局下发了《丰南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规划》,从内容到形式全面得以改观。2001年9月中共丰南市委宣传部、丰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丰南市计划生育局、丰南市广播电视局等10部门和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对宣传手段和内容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突出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这个主题,改变过去大喇叭广播、大课堂授课的单一模式。
(一)广发宣传品
1999年、2000年,印制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宣传手册19万份,全部发到育龄家庭。
2009年,开通区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印发系列宣传品3.5万套,刻录发放生殖健康知识光盘1600套,计9600张。
(二)建设计生宣传一条街
1998-2002年各乡镇、村投资200多万元,建成600多条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把原来人口活动室的生殖保健知识搬到大街上。除黑板报、宣传橱窗外,增加了瓷板画、水泥板画、公益灯箱广告。此后,一条街的内容、标语及时进行更新,宣传效果深入民心。
(三)组织计生文艺宣传活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乡、镇、村都组织群众性的计生文艺宣传。西葛镇越支三村于1997年成立了由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志愿组成的“夕阳红”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计划生育节目,既在本村演出,又到临近乡村宣传。2000年11月他们赴石家庄参加河北省计划生育文艺调演,受到上级领导称赞。2001年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报道了他们的事迹。在基层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文艺宣传的基础上,2002年9月24日举办了全市计划生育文艺汇演。2002年9月25日在唐山市举办的新型生育文化汇演中,丰南有两个节目分别获得了专业组最佳奖和业余组表演二等奖。2001年丰南计划生育局被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和河北省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计生局主管宣传的副局长孙连勋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个人。2009年,人口计生局和文体局联合创作排练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利用计划生育大篷车在全区进行巡回演出。为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多部门联合举办了首届“新型生育文化艺术节”活动,共有8000多人参与。
此外,各地计生部门还组织婚育新风志愿者利用元旦、春节等节日举行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2009年,农民漫画家么东光的人口漫画走进社会,引起各界关注。
(四)建设人口文化大院、宣传精品村
2008年,全区297个村建立了髙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2009年,在6个镇11个村建设“精品工程”,采取漫画墙、展牌、雕塑等多种形式建设人口文化广场,2011年,又新建宣传精品村20个。
二、考核奖励
丰南区将计划生育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并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农村和城镇基层单位自发制定乡规民约、厂纪厂规,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区政府每年召开计划生育大会,并由区、乡镇、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2011年,丰南区改革完善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当年2月18日,丰南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了2010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对44个政策外生育比较严重的村(居)予以“一票否决”。
三、一孩政策
1994年,根据中共中央《公幵信》精神,继续在城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年,全年出生5985人,出生率11.74‰、自然增长率5.85‰。全区113859名已婚育龄妇女中,已有103558名落实各种节育措施,节育率达90.95%。2000年已婚育龄妇女孩次结构一孩比44.89‰,2005年53.63%,2008年56.43%。2011年,全区常住总人口507761人,人口出生率10.86‰,自然增长率4.47‰,政策生育率97.35%,全区共有32238人领取《独生子女证》,领证率30.96%,返二胎指标夫妇83对。
四、二胎政策
1994-2011年,丰南区可生育第二胎对象有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等13种。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为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1995年计划生育局和各乡镇计生办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实行公安、工商、劳动、计生四个部门联合办公,要求所有流出的育龄人群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的流出人口必须每个季度向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邮寄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节育措施和孕情情况证明。对流入丰南的流动人口,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要查验其本人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之后本人才能持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工商、公安、劳动等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暂住证、劳动用工许可证等。这就是所谓的“一证管多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的地盘谁清理”的“三谁负责制”,保证流动人口走到哪里,都有单位负责管理。
由于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离岗、下岗分流人员增多,这部分人(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称之为城镇特殊人群)多数与原单位脱钩,给计划生育管理造成困难。为加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丰南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于1998年6月和2001年8月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几种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丰政办[1998]33)和《关于转发〈市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丰政办[2001]47),强调职工下岗、离岗,必须先办理计划生育交接函,并且由原单位负责与接收单位直接见面,直至办妥交接函手续,然后才能办理其他手续,做到职工下岗、离岗、转岗,计划生育不断档,从而保证了对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经常化与规范化。2004年制定实施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管理规范》,实行区计生局、公安局、工商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一站式”联合办公。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将丰南区纳入第三批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工程的示范区。2011年,建立了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保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成年育龄妇女外出办理婚育证明率、流出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均达到了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率达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97%,免费接受孕检率达85%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和可及率均达到95。
六、依法行政
在审批照顾二胎生育指标时坚持做到四到位、一公开。四到位:调查把关到位,除严格核实证明、证件外,对有疑点的户入户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当面审核到位,与申请人见面,认真核对申报条件;经济处罚到位,对己违法生育的,兑现社会抚养费和落实相应行政处分,查验《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户籍核查到位。一公开:坚持公开审批,实行“三榜公示制”,分别公布符合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名单、申请照顾再生育的夫妻名单、审查合格后的育龄夫妻名单。经“两残”鉴定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将鉴定结果在区电视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照顾二胎生育全部落实了“阳光”审批。2009年丰南区被省政府确定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区,被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首批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示范点。
2010年,丰南区在15个乡镇和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计划生育“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政策咨询、办证验证、奖励扶助、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做到了让群众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不跑二次腿、办成所有事。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同时缩短再生育审批时限,并委托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将审批结果直接送达当事人。2011年,共审批再生育指标1239例,办理农村独生子女参加中、高考加分手续1308人,合格率继续保持100%,当年丰南区人口计生局被市人口计生委推荐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www.xing528.com)
21世纪初,虽然多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保持在正常范围,但二胎和多胎生育中存在性别比升高的趋向。2004年初,计生、卫生、药监及监察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医院、保健站、个人诊所、药店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医诊行为。是年3月15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动员大会,并将3月下旬定为集中宣传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图片展览、文艺演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还协调区域内的唐山碱厂和冀东监狱及比邻县区建立了联防联治关系。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实行有奖举报,在社会上形成了对“两非”违法行为的震慑力。2005年,以关爱女孩、提髙女性社会地位为主题,着力建设四个基地,即以区妇联为主体,有关部门参与的“春蕾计划”基地;以区教育局和团区委为主体,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关爱女生”基地;以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和唐山惠达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等大企业为主体的“关爱女职工”基地;以区卫生局和计生局为主体的“关心母亲健康”基地。2011年,继续发展壮大“四个基地”建设,为134个贫困女孩家庭提供帮扶奖金9万多元,对15名贫困女孩发放助学补助金2.4万元。5月份和7月份,区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区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区、乡计生服务站开展了两次专项治理活动,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案件5起。
八、社会抚养费征收
1994年丰南计划生育工作在唐山市各县区中却排名最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乡镇超生罚款掌握不严,有的乡镇自行制定超生罚款的土政策,罚款标准过低,个别工作人员口头出政策,随意减免。有的地方以结扎代替罚款,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计划生育法规的作用,一部分群众产生了“不生白不生的念头”。市委、市政府在1995年6月-7月开展了依法对1989年以来的计划外生育费进行专项治理活动,对12户拒不交纳计划外生育费的按法律程序进行了强制执行,在全市引起了很大震动。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全市严格按照《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标准进行清理,共清缴计划外生育费1239万元。1996年计划生育工作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1999年上半年,又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四清理”,即清理计划外出生瞒报漏报,清理党员职工、干部违纪超生及处理处罚未到位问题,清理计划外生育费征收不到位问题,清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问题。本次“四清理”坚持先党政机关,后其他事业单位;先党员干部,后职工群众的做法,对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全部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做到治假求实,市委、市政府明确表态,对此次清理出来的问题不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不追究主管和分管工作人员的责任,不作为政绩考核和评先的依据,打消了有关人员的思想顾虑。此次清理共清出1989-1998年间漏报出生15775人,618名党员干部计划外生育,其中有127人未作过任何处理,有401人接受过处罚或处罚不到位。之后,这些人全部落实了党政纪处理,交清了计划外生育费。2011年从2月15日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社会抚养费集中清缴工作,全区新征收过去十年间欠缴的社会抚养费946万元,总兑现率由清缴前的64%提高到清缴后的83.76%。期间,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实施行政拘留35人,查封财产15件,冻结存款20多万元。2003年至2004年两个统计年度的社会抚养费兑现率达80%,2005年当年发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到81.5%。
九、计生队伍建设
针对乡镇计生干部变动频繁,整体素质难以提高的情况,2002年,区委、区政府明确乡镇主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干部由党委或政府实职副职担任。如有变动,新任主管须由乡镇党委、政府提名,经区委组织部考察,计生局培训,才能任职;乡镇计生办主任、助理员、宣传站长、技术服务站站长变动由区计生局考察把关;一般工作人员变动,由主管领导人把关。这样,保证了乡级计生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髙。
2004年4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实行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公开条件、宣传发动、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笔试面试、录用培训来进行竞聘工作,优化了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的年龄、文化结构,专干的平均年龄40岁,高中以上文化占59%,小组长平均年龄34岁,高中以上文化占31%。为保证村级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的报酬落实,实行乡镇统筹和区财政补贴的办法,区财政补贴专干工资每年2800元,补贴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每年400元。各乡镇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专干小组长的工作实绩用统筹部分提高工资待遇,部分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村,计生专干年工资5000元,小组长年工资1500元以上。
2005年建立了“月报月发、季评季训、年考年奖”制度,明确了对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区管、乡聘、村用”工作机制,计划生育第一线的管理与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髙。2010年随着村“两委”班子成员补贴标准的提高,丰南区又按照村专干补贴占村正职80%、育龄妇女小组长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的要求,将村专干补贴由过去每年2800元提高到8767元,育龄妇女小组长补贴由过去每年400元提高到1200元,充分调动了一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11年,本着对人口计生工作者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原则,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口计生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社区设立了34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达到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与流动人口配备比例1∶500的要求。
十、协会工作
1986年10月14日,丰南计划生育协会成立。2011年底,全区有各级计划生育协会537个,其中,镇级计划生育协会16个,村(居)计划生育协会500个,企业协会17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3个,有会员56441人。计生协会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有79个村达到了村民自治先进村标准,285个村达到了合格村标准。自2006年,以尖字沽乡为试点,经过实践与推广,全区形成了“利益导向规范化、五日工作制(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日、村务公开日、义务宣传日、免费服务日)、双向承诺制(即育龄夫妻向村委会做出承诺,确保其享有计生优惠政策照顾),全程代理制”为重点的“三制一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到2009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350个,占全区村(居)总数的70%。2011年,全区全部村(居)按规定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其中能够通过群众自治开展计生工作的达96%,创建精品村50个。从区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中专门划出20万元,作为生育关怀公益金,深入开展“五关怀”活动(即关怀独生子女、关怀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关怀困难计生家庭、关怀女孩成长、关怀计生基层工作者)。
附:丰南区六个年度人口出生缺陷调查(丰南区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张奇川)
一、丰南区六个年度人口出生缺陷的调查表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在母体内发生的结构性和功能性异常。现对已掌握的2001-2006年出生的缺陷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汇总:
(一)按年度统计
(二)按孩次统计
(三)按发病统计
(四)按存活时间统计
二、原因分析
六年中,丰南区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6.05‰,高于全国5.6‰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从缺陷儿生育胎次看,调查时段内全区一孩出生缺陷婴儿144人,占一孩出生总数的5.88‰,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二孩及多孩出生缺陷婴儿58人,占二孩及多孩出生总数的6.52‰,且比一孩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有所提高。丰南区2001-2006年生育一孩孕妇年龄为21至25周岁,生育二胎孕妇年龄为26至38周岁。从生育年龄的差距看,以上问题的发生直接受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产妇的心理与生理因素。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为25至29周岁,此期间女性心理和生理都处于最佳状态,而随着产妇年龄偏大,卵巢功能逐渐衰退,直接影响卵细胞的有丝分裂,其孕育的胎儿出现畸形、先天性疾病几率明显增多。二是产妇的知识结构因素。生育一胎的产妇年龄处于知识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时期,对孕期保健知识认知程度高,特别是对优生优育重视程度明显高于生育二胎产妇,能及时通过医学手段对胎儿进行出生缺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降低了缺陷儿的出生机率。此外,在照顾二胎生育中,每年都有部分家庭,经双残鉴定而照顾生育的,不排除遗传因素的影响。
2001、2002、2003、2005、2006五个年度出生缺陷发生率均保持在6.29‰以下,唯独2004年度出生缺陷发生率达到7.76‰,高出各年度千均值1.71个千分点,属于峰值期。原因是环境有害因素对妊娠造成的危害,其隐蔽性、严重性、长期性都是远远超过预料程度的。特别是产妇在受孕前期使用过量激素或抗菌素类药物的残留成分将通过胎盘对胎儿的发育造成直接的影响。2004年度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与2003年全国发生非典型性肺炎有关联。非典期间,人们对医学知识匮乏,部分人心理恐慌,为防止传染,盲乱服用所谓增强机体免疫力类药物和抗生素类药物。经查2004年生育的41例缺陷儿有30例出生在非典结束时间后的10月份,占本年度缺陷人数的73.17%,也就是说其母亲的怀孕时间,全部是在2003年的12月以前。因此,不排除孕妇受孕时和怀孕期间服用的药物毒素影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从缺陷疾病致死率看,丰南区202例出生缺陷儿中出生后即死亡38例、出生后存活一段时间112例,两项合计共150例,死亡婴儿占出生缺陷婴儿总数的74.26%。而死亡的150例中,有97例为缺陷发生顺位中占前五位的疾病,占致死性缺陷疾病的64.67%,致死率较髙。主要原因,一是出生缺陷的干预程度不髙。目前我国产前诊断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从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对出生缺陷问题特别是先天性心脏病、脑瘫、脑积水等高致死性缺陷疾病干预措施更是不完善,具体问题体现在出生缺陷干预技术、设备、队伍参差不齐、工作网络不健全、疾病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培训不够等。二是全民健康教育工作薄弱,公众卫生保健意识淡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前医学检查后,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2%左右,使出生缺陷干预的一级屏障弱化。三是广大农村育龄群众对产前诊断检查认识不高。仅局限于对胎儿体表或内脏畸形诊断的B超或彩超检查。对能确诊染色体疾病的羊水细胞、绒毛组织检查等相关知识缺乏,出生缺陷干预的二级屏障没有发挥作用和效果。这些都是致死性出生缺陷高发的主要因素。四是出生缺陷的康复工作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视。即使出生的缺陷婴儿,因康复工作滞后,存活一段时间后大折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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