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71年,鲁庄公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社即社祭,也就是祭祀土地神的活动。
这一年夏天,鲁庄公不知道是哪根神经错位,决定去齐国观看社祭。这当然是非礼的!古往今来,哪有一国之君跑到邻国去看祭土地公公、跳大神的?曹刿劝他不要去,而且说了一番大道理:
先王制定礼法,是用来规整天下万民的。所谓会,是诸侯朝见天子之后的会见,主要是为了训示上下之间的法则,制定进贡的财赋标准。所谓朝,是诸侯之间的互相聘问,主要是为了纠正排列爵位的仪式,遵循老少的顺序。如果有谁破坏这些规则,那就要举兵征伐。诸侯朝见天子,天子巡狩四方,不断强化这些规则。如果不是因为上面所说的这些事,国君是不应该有所举动的。国君的一举一动,必定载于史册。如果被记录下来做了不合法度的事,又让后世如何评价?
说白了,鲁庄公出国看社祭,既非朝,又非会,又非征伐,实在是不应该。
齐国的社祭究竟有什么魅力,使得鲁庄公不惜非礼去看?在《墨子》里或许可以找到答案:“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说穿了,齐国的社祭,是男女不相回避、全民皆可参加的狂欢节,在鲁国是看不到的。
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士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www.xing528.com)
曲沃桓叔生曲沃庄伯,曲沃庄伯生曲沃武公,曲沃武公生晋献公,这是晋国公室的嫡系传承,于晋国公族而言,是为大宗。所谓桓、庄之族,则是曲沃桓叔、曲沃庄伯的旁系后人,于晋国公族而言,是为小宗。
小宗其实并不小,他们人数众多,地位特殊,尾大不掉,甚至于威逼公室,搞得晋献公很是烦恼。大夫士向晋献公献计:搞掉富子,群公子就好对付了。
富子是桓、庄之族的头面人物。那么群公子又是谁呢?就是指桓、庄之族——他们既然是桓叔、庄伯的后人,以身份而论,不是公子,便是公孙,统称为群公子。
晋献公说,那你去试试呗。
士于是打入群公子内部,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说富子的坏话。不久之后,富子便因为被群公子孤立而不得不离开了。
秋,丹桓宫之楹。
桓宫即鲁桓公之庙。周朝的制度,天子诸侯之屋柱用青黑色漆,大夫用青色,士用黄色。而鲁国以朱色漆桓宫的屋柱,是为非礼,所以要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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