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02年,鲁桓公十年。
十年春,曹桓公卒。
十年春天,曹桓公去世了。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谮是诬陷之意。
虢公林父是周桓王的卿士,同时也是虢国君主。“其大夫詹父”,不是虢国的大夫詹父,而是王室的大夫詹父,在行政职务上隶属于虢公林父。
虢公林父在天子面前说自己下属的坏话。天子彻查,发现詹父有理,于是替詹父出头,派军队讨伐虢国。虢公林父出逃虞国。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鲁桓公四年,芮伯万被秦国人从魏国带走。现在,秦国人把他送回了芮国。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虞国姬姓,公爵。虞叔是虞公的弟弟。
当初,虞叔有一块宝玉,虞公知道了,很想要,但是虞叔没有给。虞叔既而后悔,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意思是老百姓本来无罪,持有玉璧这样的宝贝,遭人眼红,就是有罪。虞叔当然不是一般百姓,但是面对贪婪的君主,也只能这样开解自己了。“我哪用得着美玉,为什么要用它买来祸害呢?”于是,虞叔主动将宝玉献给了虞公。
虞公尝到了甜头,又向虞叔索取宝剑。这回虞叔不干了:“你这是贪得无厌啊!没完没了的索取,总有一天会祸害我。”干脆起兵造反,将虞公赶到了共池。(https://www.xing528.com)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冬天,齐、卫、郑三国联军入侵鲁国。
这场战事的起因,前面已经说过:鲁桓公六年,北戎入侵齐国,诸侯派兵救援。郑国的世子忽立了大功。战后,齐僖公犒赏诸侯军队,请鲁国人排座次。鲁国人按照周朝的班次,也就是序爵而不序功,将郑国排到了后面,引起世子忽的强烈不满。郑庄公当然也很不满,所以现在派兵打过来了。
有意思的是,郑庄公这次攻打鲁国,事先还派人到齐国请求支援。要知道,齐僖公正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啊!如果不是他耍了个心眼,将排座次的事交给鲁国人去办,鲁国人又怎么会得罪郑国人呢?按理说,齐僖公这时候应该出面当个和事佬,摆平郑鲁两国之间的矛盾。毕竟,一方面事因齐国而起,另一方面鲁桓公是他的女婿,不看僧面看佛面,好歹斡旋一下嘛。可是,齐僖公见到郑国的使者,二话不说,就答应派兵支援,并且还主动提出,可以叫卫国一道参与此事,共同讨伐鲁国。
卫国与郑国为敌多年,
葛之战中又参加了讨伐郑国的王军。齐僖公在这个时候要卫国人参与郑国的战事,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卫宣公主动提出来的。
葛之战后,郑庄公的事业达到了顶峰,中原诸国“莫非郑党”,连齐国都唯其马首是瞻,卫宣公又怎么会不识相?他逮着这个机会,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希望能够给郑庄公擦上一次鞋。
齐、卫、郑三国联军包围了鲁国的郎城。《春秋》写到这事,是这样表述的:“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为什么要用“来战于郎”这样古怪的表述呢?老左对此解释说:“我(即鲁国)有辞也。”也就是说,鲁国实际上无罪,而且三国联军未奉王命,师出无名,所以不能用“讨伐”或“征伐”这样的字眼,而只能书“来战”。
还有一个问题,按照《春秋》的习惯,战争的发起国应该记载于仆从国之前,但这一次是郑国发起的战争,为什么要把齐侯、卫侯列在前面呢?
对此,老左又解释:“先书齐、卫,王爵也。”这是嘴硬:郑庄公不是说排座次有问题吗,我还是要这么排,就算是以你为主发动的战争,我也要严格按照周礼,把爵位高的人排到前面,怎么着?
阿Q的精神胜利法,其实是有根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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