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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知识-解读中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要点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按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同意,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必备条款又称法定条款,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

劳动法知识-解读中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要点

制定劳动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劳动法的概念

广义的劳动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中的劳动法律规范,此外,还包括国务院颁布的劳动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劳动规章等。

我国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这是我国有关劳动问题的基本法,我国的一切劳动法规都应与《劳动法》所确定的规范相一致。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www.xing528.com)

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实践中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通常做法: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确定被要方;被要方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经双方签名盖章,劳动合同即可成立。按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同意,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3)无效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如下: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

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协商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又称法定条款,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

协商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必备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经过协商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前,由于出现某种情况,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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