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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遗产保护与工部局大楼变迁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空间布局是过去的积淀、现在的建构共同作用的产物。2014年7月10日召开房屋征收专家论证会,论证了征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4年8月19日召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会议,对征收范围形成一致意见;8月27日市房管局正式发文确定项目房屋的征收范围;10月13日,征收范围公

上海城市遗产保护与工部局大楼变迁

城市空间布局是过去的积淀、现在的建构共同作用的产物。百年来,从工部局大楼到上海市政府办公楼,这一带街区空间布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上海城市一个具有特殊记忆的重要历史街区,它具有动态性、复杂性、多样性和时空连续性的特征,这是一个有机体,而这个有机体是需要新陈代谢的,这就涉及“城市更新”。

工部局大楼旧址,经历百年变迁,因其所具有的建筑独特性、环境与功能多样性、遗产连续性等价值而备受关注,尤其重要的是,蕴藏着上海这座城市重要的记忆,所以,在上海城市更新中也被赋予了特殊的地位。

上海近代优秀建筑荟萃,很多区域风貌独特,但在上海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城市更新中,一些富有特色、文化积淀深厚的原有历史风貌被破坏甚至消逝。也就在这一时候,为了加强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上海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1991年颁布《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9年颁布《关于本市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改造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年颁布《上海市文物经营管理办法》。2003年施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19]该保护条例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做了明确的界定:“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较完整地体现上海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地区,可以确定为历史文化风貌区。”[20]与此同时,对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从规划到建设活动均作出严格的规定,如相关规划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一)该地区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及其保护准则

(二)该地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

(三)该地区土地使用性质的规划控制和调整,以及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的保护要求;

(四)该地区与历史文化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的整改要求;

(五)规划管理的其他要求和措施。[21]

位于江西中路、汉口路、福州路、河南路一带的原工部局大楼街区(或老市政府街区),无疑是属于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比较完整地体现“上海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重要区域,就在这一过程中,这幢大楼的建筑群逐渐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

就这幢建筑本身而言,近百年来这幢公共建筑在功能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各个部门根据不同的需求,对建筑的内外结构,或加或拆,或增或减,需求与功能的改变影响到建筑的整体结构。作为公共建筑,长期以来只注重使用,而疏于维护与管理。如此使用不当或过度使用,必然对建筑本身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建筑物也面临着“物质性衰退”,建筑物及其设施,都超过了其使用年限,结构开始破损腐朽,设施逐渐陈旧,使用功能日益退化,这是建筑的自然老化。

图6—13,江西中路187号车辆进出门铁门(局部),基本保持原样,摄于2016年5月20日

图6—14,建筑内仍保存大量原始物件,摄于2016年5月20日

图6—15,建筑内保存原样的电气地插,摄于2016年5月20日

图6—16,建筑内的一些办公室仍保持原貌

图6—17,大楼内景,摄于2018年12月3日

图6—18,工部局大楼里的原物件,摄于2018年12月3日

图6—19,楼梯间,摄于2018年12月3日

风雨沧桑,与所有的历史建筑一样,工部局大楼这幢建筑同样也面临着严峻的“今生”,对其加以修缮与保护也被有关部门提到了议事日程。

原工部局大楼由于建造年代久远,配套设施陈旧落后,且使用单位众多,不同程度存在加建、搭建及外立面附加物等问题,严重影响建筑质量、建筑外观及历史街区风貌,不利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历史风貌的展示。街坊内居民使用的房屋设备简陋、结构老化,且伴有加建、搭建等问题,导致建筑破损严重,存在消防、安全等隐患。

图6—20,工部局老大楼现状,摄于2018年4月26日

为“加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加快推进核心区域城市更新工作”,使外滩区域历史建筑“重现风貌、重塑功能”,变“古旧”为“经典”,黄浦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地产集团于2014年4月签订《黄浦区160街坊保护性开发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市、区联席会议领导,项目改造指挥部协调和合资项目公司具体实施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市、区联手的方式协调推进原工部局大楼的保护性综合改造。

图6—21,2014年4月,黄浦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地产集团签订《黄浦区160街坊保护性开发合作协议》

根据市、区联手构建三级联动推进机制的工作思路,黄浦区外滩投资开发集团和上海地产集团下属世博土控公司按50%:50%的股权比例投资组建了上海外滩老建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滩老建筑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外滩老建筑公司于2014年5月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于2014年7月正式集中办公。

这幢历史建筑,对其进行保护与修缮,必须严格遵守文物方面的相关法律与条例。2015年5月28日,上海市文物局出具《〈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开展保护修缮工作的申请〉的批复》,对外滩老建筑公司负责原工部局大楼的保护修缮工作进行确认。

图6—22,上海市文物局《〈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开展保护修缮工作的申请〉的批复》1

图6—23,上海市文物局《〈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开展保护修缮工作的申请〉的批复》2

与此同时,为了系统了解这幢建筑的历史与内涵,从中外文献获取第一手的原始资料与图纸,2015年12月,上海外滩老建筑公司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合作,签订《上海工部局大楼旧址历史考证与专项研究》项目协议书,专门成立课题组,对该大楼及其所在街区的变迁进行细致梳理与全面考察,尤其侧重于对历史内涵、人文遗产等方面的研究。

在具体实施中,第一步就是征收腾空阶段。2014年6月2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召开黄浦区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160号街坊房屋征收相关问题协调会,对启动征收工作进行了部署。2014年7月10日召开房屋征收专家论证会,论证了征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4年8月19日召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会议,对征收范围形成一致意见;8月27日市房管局正式发文确定项目房屋的征收范围;10月13日,征收范围公告上墙,向被征收单位及居民公开征收范围。2015年1月20日,黄浦区人民政府下发征收决定。2015年3月15日启动了居民征收签约,4月15日启动了单位征收签约,其中居民征收于2015年底完成全部签约。(www.xing528.com)

第二步,进入了方案设计阶段。首先,从海内外征集方案。2014年12月,邀请戴卫·奇普菲尔德、西班牙BLAU、如恩、华东建筑设计院等四家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参加建筑规划设计概念方案的征集。四家机构于次年的4月中旬提交了设计成果。

图6—24,老市府院内红楼,摄于2016年5月20日

其次,确定基础方案。2015年6月,戴卫奇普菲尔德、西班牙BLAU、如恩和华东建筑设计院四家参与国际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就设计成果向区规委会进行了汇报,经黄浦区规委会与会专家讨论研究,明确以戴卫·奇普菲尔德方案为基础进行深化和优化

随后,明确方案调整方向。2015年7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到黄浦区指导工作时,专门听取该项目方案的汇报,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的方向和要点,主要包括:充分尊重历史,深入挖掘建筑及人文历史资料,保留红楼,突出中庭广场公共活动空间,实现原工部局大楼历史性合围,重点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和历史街区风貌恢复等。

最后为方案的优化调整。2015年7月—2016年3月,根据市、区领导提出的方向和要求,对戴卫·奇普菲尔德方案作了多轮优化调整,形成多个优化调整方案成果。经多方听取意见,从中选定了现有方案。2016年3月,会同市、区规划部门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就概念方案听取专家意见。2016年4月,黄浦区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项目专题会议。经讨论研究,会议原则同意现有概念设计方案及咨询会专家意见。

图6—25,工部局老大楼(老市府大厦)鸟瞰图,摄于2016年8月31日

历史建筑保护要做到整旧如旧,整体风貌原汁原味,改造后的新空间布局合理,这需要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许多有益的探讨。为此,上海外滩老建筑公司作出了不少努力,也获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2015年12月14日,“2015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优秀应用”评选活动各大奖项在中国智慧城市创新发展峰会上揭晓,“工部局大楼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荣获“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十大优秀应用奖”。在2016年5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的《城市更新“四大行动计划”总策划方案》中,160街坊被列为上海市“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图6—26,老大楼雪景,摄于2018年1月25日

要留住这座城市重要而特殊的人文遗产,在具体实施中,有关部门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修旧如旧,尽量恢复历史原貌,从整体性、真实性、原样性、可持续性出发,立足保护,注重传承,结合内涵,实现功能提升。

这幢大楼,承载着上海难以忘怀的城市记忆。

我们期待着这幢已沉寂多年的历史建筑重新焕发光彩。

图6—27,大楼改造设计效果图,上海外滩老建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注释】

[1]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原市府大厦名称方案的报告,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50—1—4。

[2]老市府大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体制问题的报告,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242—4—366—42。

[3]上海市环境卫生局关于变更所属机构办公地址的通知,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256—1—2—8。1963年7月24日,市人民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曹荻秋副市长提出上海市环境卫生是大问题,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建议单独成立环境卫生局,请委员会审议。委员会通过后,7月27日报请国务院审批。8月6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环境卫生局正式设立,归口市人委公用事业办公室管理。

[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恢复“上海市府大厦公费医疗门诊部”名称的批复,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242—4—637—106。

[5]上海市府大礼堂经常放映电影,到20世纪的80年代还是如此,有一份档案是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关于市府礼堂等放映票价的批复”,其中提到:“根据市人民政府大礼堂、上海展览馆电影院的设备、场地等条件,已在国际儿艺二类影像之上,且年放映新影片与其他对内放映单位不相同,因此,同意该两单位的对内对外放映票价,一律可按二类影院票价处理。”

[6]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原市府大厦名称方案的报告,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50—1—4。

[7]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整修市府礼堂房屋的请示,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50—6—323。

[8]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整修市府礼堂永恒的请示,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50—6—323。

[9]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老市府大厦房屋加层的调查情况汇报和请示,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1—9—1455—12。

[10]关于老市府大厦加层可行性研究的请示报告,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1—9—1455—18。

[11]《上海名建筑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852、857页。

[12]据上海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蔡华山2016年10月口述,彭晓亮整理。

[13]《90多岁的江西中路215号大楼见证申城变迁—市府大楼的“变”与“不变”》,载《新民晚报》2009年5月28日,第1版。

[14]《90多岁的江西中路215号大楼见证申城变迁—市府大楼的“变”与“不变”》,载《新民晚报》2009年5月28日,第1版。

[15]“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迁址公告”,载《解放日报》2013年5月17日。

[16]上海市卫生局为迁移大厦电话总机架子间申请搭建一间房间致黄浦区大楼管理所的函,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242—4—23—3。

[17]上海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建局公路所、测量总队改名的批复,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B257—2—1479—116。

[18]其办公室下设测绘管理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测绘技术培训考核站和测绘仪器检验站。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基本职责是面向全市及测绘行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测绘局和上海市制定的各项测绘管理规定。

[19]《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0]《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编:《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法律文件选编》,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页。

[21]《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编:《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法律文件选编》,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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