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接管委员会民政接收处和福利接管组全面接管了旧民政系统、旧社会局第九科、第五科、社会福利团体。是年8月24日,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后改称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政局是与这幢大楼关系最为长久的机构,自解放初创立之日起,就在这幢楼内办公,直至2013年迁至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新址,岁月不居,已走过了近70年时光。70岁,于人的生命历程来说,已属古稀之年;就一座建筑而言,数十载斗转星移,岁月流逝,物是人非,所涉纷繁,其蕴含的意味当更深远。建筑本身是固态的,但因涉及人与事,从而展现其鲜活。随着社会嬗替与城市变迁,建筑亦被赋予生命,历经世间沧桑,诉说几多往事。
自1949年上海解放初期直至现在,这幢大楼先后留下了几代人的足迹,在时代变迁中,作为社会群体,他们的共同之处,便是与这幢大楼结下了不解之缘,作为曾短期驻足的人生驿站,或是事业扬帆启航的起点,或是生命旅途的中转站,老市府大楼必定在他们脑海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
民政局,顾名思义,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服务机构。粗略一看其机构职能,就有18条之多,而且每项职责都内涵丰富,事无巨细,无论生老病死,还是婚丧嫁娶,以及救灾救助、社会福利、拥军优属等,都是民政局的工作职责。可见,整个上海的民生运作机制和具体政策规定等,都是在这幢大楼里制订修改完善的,其机构宗旨就是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市民政局履职尽责的过程,也是见证上海社会发展进步、百姓日常生活的晴雨表。在此期间,发生了许许多多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事,这在《上海民政志》以及那个时期的新闻报道中都有详尽生动的记录。
1993年1月,由市民政局拟定的中国第一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草案”摆上了市长办公桌。全国第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在该楼制定,由此引发了上海从社会救济到社会救助的制度大变革。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综合运用市场菜篮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按照生存所必需的基本热量测算确定—当时上海市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13]新时期以来的民政各项举措屡有出台。这些惠及民生的政策,都是在这幢大楼内形成并出台的,虽说仅是一个办公所在,但其象征的意义和产生的社会影响极为深远。
1996年1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勘界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于该楼的市民政局内。(www.xing528.com)
2008年10月,在这幢大楼里,上海市社团局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年金制度”试行办法。上海市27家社会组织在全国率先试行“年金制度”:“政府采取税收优惠、税前列支等经济手段,鼓励社会组织为从业人员办理补充养老基金,‘年金制度’让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养老更有保障,促使更多人转变就业观念,选择在社会组织就业。”[14]
2013年5月20日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机关从该楼搬迁至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办公。[15]2016年1月1日至7日,市民政局下属的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上海市民政减灾中心)、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研究中心三家事业单位陆续自该楼搬迁至新址杨浦区江浦路2100号办公。截至2017年1月,市民政局下属的上海市社会福利国际交流中心、市民政局财务服务中心、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仍分别在该楼336—1室、258室、343—2室办公。
图6—9,老市府大厦内留存的一些局办标牌,摄于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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