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尺寸
1)复合中厚板总公称厚度不小于6.0mm。轧制复合带及其剪切钢板总公称厚度为0.8~6.0mm,见表3-91。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0.8~6.0mm的其他公称厚度规格或其他复层厚度规格。
表3-91 轧制复合带及其剪切钢板的厚度 (单位:mm)
注:A面为钢板较厚复层面。
2)复合中厚板公称宽度为1450~4000mm,轧制复合带及其剪切钢板公称宽度为900~1200mm。也可根据需方需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复合中厚板公称长度为4000~10000mm。也可根据需方需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轧制复合带可成卷交货,其剪切钢板公称长度为2000mm,或其他定尺。成卷交货的钢带内径应在合同中注明。
4)单面复合中厚板的复层公称厚度为1.0~18mm,通常为2~4mm,也可根据需方需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单面复合中厚板的基层最小厚度为5mm,也可根据需方需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单面或双面复合板(带)用于焊接时复层最小厚度为0.3mm,用于非焊接时复层最小厚度为0.06mm。
(2)尺寸允许偏差
1)复合中厚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92的规定。
表3-92 复合中厚板的厚度允许偏差 (单位:mm)(www.xing528.com)
2)复合中厚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93要求。
表3-93 复合中厚板的宽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3)复合中厚板的长度允许偏差,按基层钢板标准相应的规定。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4)复合中厚板的每米平面度应符合表3-94要求。不允许有明显凹凸不平。
表3-94 复合中厚板的每米平面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5)轧制复合带及其剪切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表3-95 轧制复合带及其剪切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轧制复合带及其剪切钢板宽度和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质量及允许偏差》(GB/T 708—2006)的规定,成卷交货时钢卷头、尾厚度不正常的长度各不超过6000mm,平面度应不大于10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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