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形要求
(1)平面度
1)单轧钢板按下列两类钢,分别规定钢板的平面度。
钢类L: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值≤460MPa,未经淬火或非淬火加回火处理的产品。
钢类H: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值>460~700MPa,以及所有淬火和淬火加回火的产品。
2)单轧钢板的平面度按表3-11的规定。
表3-11 单轧钢板的平面度 (单位:mm)
3)如在测量中直尺(线)与钢板接触点之间距离小于1000mm,则平面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以下要求:对钢类L,为接触点间距离(300~1000mm)的1%;对钢类H,为接触点间距离(300~1000mm)的1.5%。但两者均不得超过表3-11的规定。
4)连轧钢板的平面度按表3-12的规定。
表3-12 连轧钢板的平面度 (单位:mm)
5)如用户对钢带的平面度有要求,在用户开卷设备能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供需双方可以协商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2)镰刀弯及切斜(脱方)钢板的镰刀弯及切斜应受限制,应保证钢板订货尺寸的矩形。
1)镰刀弯。
①单轧钢板的镰刀弯应不大于实际长度的0.2%。
②钢带(包括纵切钢带)和连轧钢板的镰刀弯按表3-13的规定。对不切头尾的不切边钢带检查镰刀弯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为L(m)=90/公称厚度(mm),但两端最大总长度不得大于20m。
表3-13 钢带(包括纵切钢带)和连轧钢板的镰刀弯 (单位:mm)
2)钢板的切斜应不大于实际宽度的1%。
(3)塔形钢带应牢固地成卷。钢带卷的一侧塔形高度不得超过表3-14的规定。
表3-14 塔形高度 (单位:mm)(www.xing528.com)
2.尺寸测量
尺寸测量的项目及内容见表3-15。
表3-15 尺寸测量的项目及内容
图3-1 钢板平面度的测量
图3-2 平面度的测量
图3-3 镰刀弯的测量
图3-4 切斜的测量
3.质量要求
钢板按理论或实际质量交货,钢带按实际质量交货。
1)钢板按理论质量交货时,理论计量采用公称尺寸,碳钢密度为7.85g/cm3,其他钢种按相应标准规定。
2)当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为限定负偏差或正偏差时,理论计量所采用的厚度为允许的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平均值。
3)钢板理论计量的计算方法按表3-16的规定。
表3-16 钢板理论计量的计算方法
4)数值修约方法。数值修约方法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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