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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动力放大系数的验算与调整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验算时,动力放大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第6.1.12条的规定。当有可靠经验时,动力放大系数可按实际受力情况和安全要求适当增减。

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动力放大系数的验算与调整

10.2.1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验算。施工验算时,动力放大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第6.1.12条的规定。当有可靠经验时,动力放大系数可按实际受力情况和安全要求适当增减。

10.2.2 预制木结构组件安装前应合理规划运输通道和临时堆放场地,并应对成品堆放采取保护措施。

10.2.3 安装前,应检验混凝土基础部分满足木结构部分的施工安装精度要求。

10.2.4 安装前,应检验组件、安装用材料及配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当检验不合格时,不得继续进行安装。检测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材料强度、预留连接位置等。

(2)连接件及其他配件的型号、数量、位置。

(3)预留管线或管道、线盒等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等。

10.2.5 组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1)应进行测量放线,应设置组件安装定位标识。

(2)应检查核对组件装配位置、连接构造及临时支撑方案。

(3)施工吊装设备和吊具应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4)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和道路状况应满足安装要求。

10.2.6 对安装工艺复杂的组件,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进行试安装,并宜按试安装结果调整施工方案。

10.2.7 设备与管线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设备及管线参数,并应对预埋套管及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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