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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管线安装安装技术标准与解读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11)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固,不应有强扭。

设备与管线安装安装技术标准与解读

11.5.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中涉及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等安装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其对应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11.5.2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条文链接11.5.2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1)检验批质量验收见附录B。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C。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1)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D。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E。

11.5.3 电气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有关规定。

11.5.4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

条文链接11.5.4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1)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图样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非设计满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11)净化空调的洁净度测试记录。

12)新技术应用论证资料。

(2)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系统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破损,接管应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处不应有接管不到位、强扭连接等缺陷。(www.xing528.com)

2)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调节应灵活,操作应方便。

3)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应一致,安装位置应正确,风口的可调节构件动作应正常。

4)制冷及水管道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不应有渗漏。

5)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6)除尘器、积尘室安装应牢固,接口应严密。

7)制冷机水泵、通风机、风机盘管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正确牢固;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组装顺序应正确,接缝应严密;室外表面不应有渗漏。

8)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应均匀,不应有透底返锈现象,油漆颜色与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9)绝热层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和脱落现象;室外防潮层或保护壳应平整、无损坏,且应顺水流方向搭接,不应有渗漏。

10)消声器安装方向应正确,外表面应平整、无损坏。

11)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固,不应有强扭。

12)测试孔开孔位置应正确,不应有遗漏。

13)多联空调机组系统的室内、室外机组安装位置应正确,送、回风不应存在短路回流的现象。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1.5.5 智能建筑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有关规定。

11.5.6 电梯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的有关规定。

条文链接11.5.6

根据《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的有关规定: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进行全验,一般项目应进行抽验,且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可按附录C表C记录。

2)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且验收记录应完整。子分部可按附录D表D记录。

2)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可按附录E表E记录汇总。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11.5.7 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条文链接11.5.7

参考第一部分11.4.8条的条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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