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 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工程除满足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等的有关规定。当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时,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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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结合部位或接缝处混凝土施工,由于操作面的限制,不便于混凝土的振捣密实时,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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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的有关规定:
(1)自密实混凝土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以及环境因素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应在综合考虑混凝土自密实性能、强度、耐久性以及其他性能要求的基础上,计算初始配合比,经试验室试配、调整得出满足自密实性能要求的基准配合比,经强度、耐久性复核得到设计配合比。
(2)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3)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凝材料、外加剂的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
2)粗、细骨料的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其中人工砂检验项目还应包括亚甲蓝(MB)值。
3)其他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批次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10.4.2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预制构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混凝土中伸出的钢筋应采用专用模具进行定位,并应采用可靠的固定措施控制连接钢筋的中心位置及外露长度满足设计要求。
(2)构件安装前应检查预制构件上套筒、预留孔的规格、位置、数量和深度;当套筒、预留孔内有杂物时,应清理干净。
(3)应检查被连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长度。当连接钢筋倾斜时,应进行校直;连接钢筋偏离套筒或孔洞中心线不宜超过3mm。连接钢筋中心位置存在严重偏差影响预制构件安装时,应会同设计单位制定专项处理方案,严禁随意切割、强行调整定位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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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本条用于伸入预制构件内灌浆套筒、浆锚预留孔中的预留钢筋的精准控制和预制构件的安全、高效连接。宜采用与预留钢筋匹配的专用模具进行精准定位,起到安装前预留钢筋位置的预检和控制,提高安装效率,也可通过设计诱导钢筋进行预制构件的快速对位和安装。
10.4.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按检验批划分要求及时灌浆,灌浆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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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灌浆作业是装配整体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同时要求有专职检验人员在灌浆操作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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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
(1)灌浆施工方式及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水平连接时,灌浆套筒应各自独立灌浆。
2)竖向构件宜采用连通腔灌浆,并应合理划分连通灌浆区域;每个区域除预留灌浆孔、出浆孔与排气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应漏浆;连通灌浆区域内任意两个灌浆套筒间距离不宜超过1.5m。
3)竖向预制构件不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构件就位前应设置坐浆层。
(2)灌浆施工应按施工方案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操作全过程应有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并及时形成施工检查记录。
2)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应符合灌浆料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施工,低于0℃时不得施工;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应采取降低灌浆料拌合物温度的措施。
3)对竖向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灌浆套筒下灌浆孔注入,当灌浆料拌合物从构件其他灌浆孔、出浆孔流出后应及时封堵。
4)竖向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采用连通腔灌浆时,宜采用一点灌浆的方式;当一点灌浆遇到问题而需要改变灌浆点时,各灌浆套筒已封堵灌浆孔、出浆孔应重新打开,待灌浆料拌合物再次流出后进行封堵。
5)对水平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灌浆套筒灌浆孔注入,当灌浆套筒灌浆孔、出浆孔的连接管或连接头处的灌浆料拌合物均高于灌浆套筒外表面最高点时应停止灌浆,并及时封堵灌浆孔、出浆孔。
6)灌浆料宜在加水后30min内用完。
7)散落的灌浆料拌合物不得二次使用;剩余的拌合物不得再次添加灌浆料、水后混合使用。
10.4.4 钢筋机械连接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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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
(1)直螺纹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拧紧,钢筋丝头应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正反丝型、异径型接头安装后的单侧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对无法对顶的其他直螺纹接头,应附加锁紧螺母、顶紧凸台等措施紧固。
2)接头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最小拧紧扭矩值应符合表1-75的规定。
表1-75 直螺纹接头安装时最小拧紧扭矩值
3)校核用扭力扳手的准确度级别可选用10级。
(2)锥螺纹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头安装时应严格保证钢筋与连接件的规格相一致。
2)接头安装时应用扭力扳手拧紧,拧紧扭矩值应满足表1-76的要求。
表1-76 锥螺纹接头安装时拧紧扭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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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核用扭力扳手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校核用扭力扳手应每年校核1次,准确度级别不应低于5级。
(3)套筒挤压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2)钢筋端部应有挤压套筒后可检查钢筋插入深度的明显标记,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点不宜超过10mm。
3)挤压应从套筒中央开始,依次向两端挤压,挤压后的压痕直径或套筒长度的波动范围应用专用量规检验;压痕处套筒外径应为原套筒外径的0.80~0.90倍,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套筒长度的1.10~1.15倍。
4)挤压后的套筒不应有可见裂纹。
10.4.5 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采取避免损伤已施工完成的结构、预制构件及配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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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
钢结构焊接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6 预应力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GJ369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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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后张预应力筋连接也是一种预制构件连接形式,其张拉、放张、封锚等均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基本相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10.4.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后浇混凝土部分的模板与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宜采用工具式支架和定型模板。
(2)模板应保证后浇混凝土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准确。
(3)模板与预制构件接缝处应采取防止漏浆的措施,可粘贴密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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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
工具式模板与支架宜具有标准化、模块化、可周转、易于组合、便于安装、通用性强、造价低等特点。定型模板与预制构件之间应粘贴密封封条,在混凝土浇筑时节点处模板不应产生变形和漏浆。
10.4.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后浇混凝土部位在浇筑前应按本标准第11.1.5条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0.4.9 后浇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结合面疏松部分的混凝土应剔除并清理干净。
(2)混凝土分层浇筑高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3)浇筑时应采取保证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密实的措施。
(4)预制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预制梁柱节点区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混凝土浇筑应布料均衡,浇筑和振捣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构件接缝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应采取措施防止模板、相连接构件、钢筋、预埋件及其定位件移位。
10.4.10 构件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及灌浆料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系统。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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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
临时支撑系统拆除时,要检查支撑对象即预制构件经过安装后的连接情况,确认其已与主体结构形成稳定的受力体系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系统。
条文链接 ★10.4.10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底模及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1-7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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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7 底膜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10.4.11 外墙板接缝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施工前,应将板缝空腔清理干净。
(2)应按设计要求填塞背衬材料。
(3)密封材料嵌填应饱满、密实、均匀、顺直、表面平滑,其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4.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78的规定。
表1-78 预制构件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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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
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78的要求,安装过程中,宜采取相应措施从严控制,方可保证完成后的尺寸偏差要求。
当预制构件中用于连接的外伸钢筋定位精度有特别要求时,如与灌浆套筒连接的钢筋,预制构件安装尺寸偏差尚应与连接钢筋的定位要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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