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 预制预应力构件生产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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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预制预应力构件施工方案宜包括:生产顺序和工艺流程、生产质量要求,资源配备和质量保证措施以及生产安全要求和保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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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预应力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深化设计。
9.5.2 预应力张拉台座应进行专项施工设计,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及整体稳固性,应能满足各阶段施工荷载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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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张拉台座受力巨大,为保证安全施工应由设计或有经验单位、部门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9.5.3 预应力筋下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根据台座的长度、锚夹具长度等经过计算确定。
(2)预应力筋应使用砂轮锯或切断机等机械方法切断,不得采用电弧或气焊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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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由于预应力筋过度受热会降低力学性能,因此规定了其切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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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经计算确定,并应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等机械方法切断。预应力筋制作或安装时,不应用作接地线,并应避免焊渣或接地电火花的损伤。
9.5.4 钢丝镦头及下料长度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镦头的头型直径不宜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高度不宜小于钢丝直径。
(2)镦头不应出现横向裂纹。
(3)当钢丝束两端均采用镦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应大于钢丝长度的1/5000,且不应大于5mm;当成组张拉长度不大于10m的钢丝时,同组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得大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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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锚具的效率系数主要取决于镦头的强度,而镦头强度与采用的工艺及钢丝的直径有关。冷镦时由于冷作硬化,镦头的强度提高,但脆性增加,且容易出现裂纹,影响强度发挥,因此需事先确认钢丝的可镦性,以确保镦头质量。另外,钢丝下料长度的控制主要是为保证钢丝的两端均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的受力均匀性。
9.5.5 预应力筋的安装、定位和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模外张拉工艺的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可用梳筋条槽口深度或端头垫板厚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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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应按设计规定的形状和位置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应平顺,并与定位钢筋绑扎牢固。定位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1.2m,板中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定位间距可适当放宽,扁形管道、塑料波纹管或预应力筋曲线曲率较大处的定位间距,宜适当缩小。
(2)凡施工时需要预先起拱的构件,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宜随构件同时起拱。
(3)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控制点竖向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5的规定。
表1-65 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控制点竖向位置允许偏差
9.5.6 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压力表应定期维护和标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张拉设备和压力表应配套标定和使用,标定期限不应超过半年;当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或张拉设备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2)压力表的量程应大于张拉工作压力读值,压力表的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6级。
(3)标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的测力示值不确定度不应大于1.0%。
(4)张拉设备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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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预应力筋张拉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计算张拉力和张拉伸长值,根据张拉设备标定结果确定油泵压力表读数。
(2)根据工程需要搭设安全可靠的张拉作业平台。
(3)清理锚垫板和张拉端预应力筋,检查锚垫板后混凝土的密实性。
9.5.7 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及专项方案的要求。当需要超张拉时,调整后的张拉控制应力σcon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1)消除应力钢丝、钢绞线 σcon≤0.80fptk
(2)中强度预应力钢丝 σcon≤0.75fptk
(3)预应力螺纹钢筋 σcon≤0.90fpyk
式中 σcon——预应力筋张拉控制应力;
fptk——预应力筋极限强度标准值;
fpyk——预应力螺纹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9.5.8 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最大张拉力下预应力筋伸长值。实测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偏差应控制在±6%之内,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再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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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
张拉预应力筋的目的是建立设计希望的预应力,而伸长值校核是为了判断张拉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如果各项参数都与设计相符,一般情况下张拉力值的偏差在±5%范围内是合理的,考虑到实际工程的测量精度及预应力筋材料参数的偏差等因素,适当放松了对伸长值偏差的限值,将其最大偏差放宽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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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最大张拉力下预应力筋伸长值。实测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偏差应控制在±6%之内,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再张拉。必要时,宜进行现场孔道摩擦系数测定,并可根据实测结果调整张拉控制力。预应力筋张拉伸长值的计算和实测值的确定及孔道摩擦系数的测定,可分别按本规范附录D、附录E的规定执行。
9.5.9 预应力筋的张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预制构件受力特点、施工方便及操作安全等因素确定张拉顺序。
(2)宜采用多根预应力筋整体张拉;单根张拉时应采取对称和分级方式,按照校准的张拉力控制张拉精度,以预应力筋的伸长值作为校核。
(3)对预制屋架等平卧叠浇构件,应从上而下逐榀张拉。
(4)预应力筋张拉时,应从零拉力加载至初拉力后,量测伸长值初读数,再以均匀速率加载至张拉控制力。
(5)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
(6)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应对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设计给定值的偏差进行控制;应以每工作班为一批,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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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
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使混凝土不产生超应力、构件不扭转与侧弯,因此,对称张拉是一个重要原则,对张拉比较敏感的结构构件,若不能对称张拉,也应尽量做到逐步渐进地施加预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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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后张预应力筋应根据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用一端或两端张拉。采用两端张拉时,宜两端同时张拉,也可一端先张拉锚固,另一端补张拉。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粘结预应力筋长度不大于20m时,可一端张拉,大于20m时,宜两端张拉;预应力筋为直线形时,一端张拉的长度可延长至35m。
(2)无粘结预应力筋长度不大于40m时,可一端张拉,大于40m时,宜两端张拉。
9.5.10 预应力筋放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筋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采用消除应力钢丝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先张法构件,尚不应低于30MPa。
(2)放张前,应将限制构件变形的模具拆除。
(3)宜采取缓慢放张工艺进行整体放张。
(4)对受弯或偏心受压的预应力构件,应先同时放张预压应力较小区域的预应力筋,再同时放张预压应力较大区域的预应力筋。
(5)单根放张时,应分阶段、对称且相互交错放张。
(6)放张后,预应力筋的切断顺序,宜从放张端开始逐次切向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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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
先张法构件的预应力是靠粘结力传递的,过低的混凝土强度相应的粘结强度也较低,造成预应力传递长度增加,因此本条规定了放张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值。
条文链接 ★9.5.10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先张法预应力筋的放张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取缓慢放张工艺进行逐根或整体放张。
(2)对轴心受压构件,所有预应力筋宜同时放张。
(3)对受弯或偏心受压的构件,应先同时放张预压应力较小区域的预应力筋,再同时放张预压应力较大区域的预应力筋。
(4)当不能按本条第(1)~(3)款的规定放张时,应分阶段、对称、相互交错放张。
(5)放张后,预应力筋的切断顺序宜从张拉端开始依次切向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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