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 屋面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中规定的屋面防水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并应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宜设置有组织排水系统。
6.6.2 太阳能系统应与屋面进行一体化设计,电气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的相关规定。
条文解读
▲6.6.2
光伏建筑一体化是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它具有以下优点:
条文解读
(1)绿色能源。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产生的是绿色能源,是应用太阳能发电,不会污染环境。太阳能还是一种再生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2)不占用土地。光伏阵列一般安装在闲置的屋顶或外墙上,无须额外占用土地,这对于土地昂贵的城市建筑尤其重要;夏天是用电高峰的季节,也正好是日照量最大、光伏系统发电量最多的时期,对电网可以起到调峰作用。
(3)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技术采用并网光伏系统,不需要配备蓄电池,既节省投资,又不受蓄电池荷电状态的限制,可以充分利用光伏系统所发出的电力。
(4)起到建筑节能作用。光伏阵列吸收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大大降低了室外综合温度,减少了墙体得热和室内空调冷负荷,所以也可以起到建筑节能作用。因此,发展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可以“节能减排”。
条文链接 ★6.6.2
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有关规定:
(1)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根据不同地区应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雹、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
(2)安装在建筑上或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有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设施。
(3)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阳台栏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www.xing528.com)
2)由太阳能集热器构成的阳台栏板,应满足其刚度、强度及防护功能要求。
(5)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埋设预埋件或其他连接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6)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承结构。
(7)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6.6.3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的相关规定。
条文链接 ★6.6.3
根据《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的有关规定:
(1)有热工性能要求时,公共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和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符合表1-47的规定,居住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1-48的规定。
表1-47 公共建筑金属屋面传热系数和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限值
(续)
表1-48 居住建筑金属屋面传热系数限值
注:D为热惰性系数。
(2)光伏组件应具有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应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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